300期
2022 年 01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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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寵物產品的設計專利保護和侵權訴訟(一)
葉雪美╱北美智權報 專欄作家

由於動物和寵物相關產品的興起,寵物人性化的趨勢,寵物產業也是一片榮景。研究公司歐睿國際(Euromonitor International)指出,過去十年,寵物照料市場成長超過66%,有著顯著影響。投入寵物產品業界的人才越來越多,無論是寵物美容、訓練、有機零食的栽種、線上銷售寵物配件或其他商品,寵物產業永遠歡迎既新穎又有創意的好點子。

對於寵物產品行業而言,設計專利的保護比以往更受歡迎。這些年,美國陸續有專利權人提出寵物產品的設計專利侵權訴訟,我們回顧一下這些寵物產品的侵權訴訟,再檢視2020-2021年間,USPTO核發的各種不同類別的動物產品設計專利,看看寵物產品的各種創意。希望發明人和企業在開發產品時能先檢索設計專利,一方面檢視新開發的產品是否會侵害別人的設計專利,另一方面,也考慮他們的產品是否也要尋求設計專利的保護。


圖片來源:Unsplash.com

前言

千禧世代和X世代明顯比老一輩更愛養寵物,特別是千禧世代偏好運用科技購買寵物產品或服務,這有助於許多新公司踏入產業並且打造強而有力的市場。因為這些理由,寵物市場被看好會持續擴張。寵物產業的統計數據總是透露出業界一些有趣的細節。無論你養的是貓狗、馬兒、家禽,甚至是蛇;所有寵物都需要食物、住宿和維持清潔。飼主們了解也願意花費時間與金錢來照顧這些陪伴走過人生中一段歲月的夥伴。根據美國寵物產品協會(APPA)統計顯示,2019年全美擁有寵物的家庭數量已達8500萬戶,這也讓寵物產業的繁榮有了最有力的理由。美國寵物市場市值在2019年底統計達720億美金。2018年由Grand View研究報告指出,全球寵物市場預計在2025年將到達2026億美金。

美國寵物產品的設計專利侵權訴訟

MRC Innovations, Inc. v. Hunter Mfg., LLP案件

2014年4月2日,CAFC在MRC Innovations, Inc. v. Hunter Mfg., LLP[1]中的裁決,系爭專利USD634,487和634,488是關於「寵物球衣」(如圖1所示),被告Hunter 提出先前技藝,費城老鷹隊的Eagle狗球衣作為主要參考,V2及K9的球衣作為次要引證(如圖2左側所示),依據專利法第103(a)規定,認為兩個系爭專利是顯而易見的為由提出簡易判決。地方法院授予Hunter簡易判決,認定兩項專利均無效。MRI不服,上訴至CAFC。

CAFC首先重申了先前闡明的設計專利的顯而易見性標準,即所請求保護的設計對於設計相關類型物品的通常知識者來說是否是顯而易見的。要確定通常知識者是否會結合先前技藝的教導來創建與請求保護的設計相同的整體視覺外觀。這是兩步驟的程序。首先,法院必須確定一個單一的「主要參考(如圖2左側所示)」,即「既有的事物,其設計特徵與請求保護的設計基本相同(basically the same)」。「基本相同」需要「從整體上考慮專利設計所創造的視覺印象」。一旦確定主要參考,其他輔助參考(如圖2中間及右側所示)可用於「修改它以創建與請求保護的設計具有相同整體視覺外觀的設計」。

圖1:原告MRC的寵物球衣的兩項設計專利
p1

圖2:寵物球衣可供比對的先前技藝
p2

Advantek Marketing v. Shanghai Walk-Long Tools[2]

2018年8月,CAFC在Advantek Marketing v. Shanghai Walk-Long Tools案件的決定中說明,多實施例的設計專利針對限制請求做選擇後對權利範圍的影響,系爭專利是一個可攜式的寵物圍欄,申請時的圖式揭露一個有頂蓋及一個沒有頂蓋的圍欄(如圖3所示),經審查後,且申請人必須依「限制請求」進行選擇。申請人做出選擇後取得專利權,這會影響到往後訴訟在權利範圍的主張。

圖3:Advantek公司申請案中揭露兩個實施例的圍欄設計

Benebone LLC v. Pet Qwerks, Inc.,

2020年,加州中部地方法院Case 8:20-cv-00850的Benebone LLC v. Pet Qwerks, Inc.,案件,原告Benebone公司的USD870,400專利(簡稱D400專利)是關於「寵物咀嚼玩具」的設計專利(如圖4所示),原告控訴被告Pet Qwerks公司銷售的骨頭咀嚼玩具侵害他們的D400專利。

圖4:Benebone公司的設計專利與被告產品的比對
p4

2021年7月16日,地方法院發布一個命令,說明:「Slack Discovery與電子郵件沒有什麼不同」。Slack是一個由slack技術開發一款基於雲端運算的即時通訊軟體,是一種團隊內部溝通的平台,整合進所有與工作相關的訊息,在很大程度上取代電子郵件成為各種規模組織的主要溝通渠道。在地方法官下令的會面和協商過程中,原告以110,000美元至255,000美元的估計費用支持了他們的比例異議,以提取、處理和審查其Slack帳戶中包含的30,000條消息。該估計基於每小時400美元的律師審查率,或每條Slack消息8.50美元。

精明的從業者(和法官)越來越意識到,當使用正確的工具時,Slack eDiscovery並不一定困難或昂貴。MacKinnon法官表示,請求Benebone審查和製作Slack消息通常與請求搜索和製作電子郵件相當,並且不會過度繁重或與本案的需要不相稱。在Benebone案中,來自其eDiscovery供應商的22,000美元報價以及管理Slack的ESI的專用軟件工具的描述足以讓法官批准動議以強制生產Slack數據。MacKinnon法官表示,過去幾年開發了第三方工具來收集和審查 Slack消息,並且通過使用這些工具,Slack消息的審查和生產已變得可與電子郵件檔案生產相媲美。

 

備註:

 

【本文僅反映專家作者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作者: 葉雪美(Sherry H.M. Yeh)
學歷: 世新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
國立成功大學工業設計系學士
經歷: 科技部 研發成果管理審查會委員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一組 簡任專利高級審查官
中央標準局新式樣專利主任審查員(75-76)
中央標準局專利審查委員(80-89)
台灣科技大學 專利所 兼任助理教授
著作: 《美國設計專利侵害認定相關問題研究-兼論我國新式樣專利侵害認定問題》,2004。
《設計專利申請實務-台灣及美國專利申請策略》,元照出版公司,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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