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期
2018 年 10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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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廊簷下:台灣民眾申辦大陸居住證的利弊得失
林士清/北京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博士生

最近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居住證)的議題鬧得沸沸揚揚,便民措施的背後其實隱含高度的政治意味。一方面居住證確實有利於台灣人在大陸發展,但卻涉及的所得稅務及強制納入社保等疑慮,相對於年輕的台青對申辦居住證的熱忱,老一輩的台商或台幹的申辦意願則相對不高。號稱在大陸地區發展的台灣人高達百萬,但迄今申請人數仍不到三萬,數字背後一定反映一些脈絡。筆者認為應該諒解申辦居住證的台灣人民確實有各種「人在廊簷下,不得不低頭」的苦衷,但在大陸地區的台灣人對於申辦居住證也充滿各種疑慮,疑慮未解開之際或已建立申報及管理機制之前,不應該動輒以政治操作為由,而剝奪申辦居住證者的公民權利,讓長年奔走於兩岸的台灣人,內心的政治疏離感加遽,動輒成為被政治操作的對象。

無論台商、台幹或台青,常駐在大陸地區的台灣人最近面臨到兩難的局面:是否要申辦設計樣式如中國大陸身份證般的港澳台居住證?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c/ce/Hong_Kong%2C_Macao_and_Taiwan_residents%27_residence_permit.jpg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樣式;照片來源:中國公安部

該證件享有幾乎等同當地國民的權益,對日常生活及銀行理財也有所幫助。自2018年9月1日開始申辦開始,截至本文截稿為止,已有近三萬台灣人申辦居住證,主要集中於廣東、福建、上海、浙江及江蘇等沿海地區。申辦人只要帶上台胞證、居住證明、開學或工作證明,至轄區派出所現場拍照、採集指紋即可。申辦居住證的程序可謂簡便,唯即便申辦到居住證,類似酒店居住限制、辦理銀行業務或申辦微信公眾號等,仍得等到相關電腦軟體系統更新,才能持領居住證享有等同當地人的便利性。

交通出行、就業限制、購房不易、醫療問題...等等,向來是大陸涉台單位辦理各種輿情座談會上,讓旅居大陸的台灣居民居最為抱怨的區塊,未來申辦居住證之後是否會得到緩解,還得看居住證的相關配套實施狀況而定。

不過,相對於年輕的台青對申辦居住證的熱忱,老一代的台商或台幹對申辦居住證的意願相對偏低;因為申辦居住證得面臨「海外金融賬戶共同申報準則」(CRS),繳納所謂的全球所得稅。即便大陸國台辦發言人召開記者會宣布居住證與納稅議題脫勾,但國家稅務總局迄今仍未拍版定案,申辦居住證倘若不申報所得稅,享受居住證的國民權益卻不負擔納稅義務即變成例外。大陸號稱有近百萬台灣居民常駐,但申辦居住證的人數迄今兩萬多,而台灣媒體宣稱大陸台辦系統之後也不再公布申辦人數,可見這個申辦數字背後隱含各種玄機,而數字上的較量未來應該會成為雙方爭執民心所向的焦點所在。

便民措施的居住證隱含高度的政治意味

只要是符合以下三項條件之一,皆可申領五年期限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1)港澳台居民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183天)以上;(2) 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3) 未滿十六周歲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住證。所謂的合法穩定就業,意指個人所得稅半年以上的繳稅紀錄;合法穩定住所意指居委會開具的居住證明;連續就讀意指學籍記錄,申辦港澳台居住證其實有門檻限制。至於大陸為什麼要制發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按照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龍明彪的說法:

主要是為了體現習近平總書記提倡的「兩岸一家親」理念的具體實現,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是兩岸同胞共同的夢。兩岸同胞是血脈相連的一家人,沒有任何理由不攜手發展、融合發展。我們出台這項措施,就是踐行兩岸一家親理念,為率先與台灣同胞共享大陸發展的機遇,為促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創造更好的條件,為台灣同胞帶來實實在在的福祉和便利。總之,便民、利民、落實同等待遇,就是這項政策意義所在。

筆者近日出席國台辦主任劉結一上台發言的餐會,對於沸沸揚揚的居住證議題及台灣當局甚至有申辦居住證就得除籍的考量,劉結一主任表示相當不解。他表示因為居住證將台胞證八碼變為十八碼一事,國台辦及相關涉台單位早已多次舉辦各種座談會,落實同等待遇只是積極回應常駐大陸地區台灣民眾的要求,而且是有門檻條件的自願申領。事實上,申辦居住證能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三項權利,也能落實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公共衛生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其他法律服務等六項服務,意味著港澳台人員辦理了居住證,將與大陸人在生活便利上無明顯差別。

除上述所提外,居住證的便利在於乘坐公共交通運輸、旅館住宿、辦理保險及證券等金融業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職業考試、辦理生育登記服務等,對常駐於大陸地區工作的台灣人來說,長久以來的交通出行、就業限制、購房不易、醫療問題等疑難雜症,在申辦居住證之後會得到緩解。相對來說,若不辦理居住證是否影響台灣人在大陸地區的就學就業、內部升遷、開業證明等,其實有待時間來驗證。此外,辦領居住證後回台灣後是否會被政府除籍,並喪失在台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等其他權力,都是台灣人是否辦理居住證的心結。

延緩辦理居住證的主因:CRS的稅務疑慮

年輕的台青基於生活便利對於居住證申辦意願較高,而經驗老到的台商對於居住證抱持稅務上的疑慮,尤其是中國大陸已加入「海外金融賬戶共同申報準則」(CRS)的協議。其實,CRS之主要宗旨,乃共同打擊納稅人利用跨國資訊不透明,進行逃稅漏稅及洗錢等行為,當CRS賦予大陸稅務機關掌握個人的海外機構的帳戶類型、資產類型及帳戶內容等,倘若被列為高風險的納稅人,恐面臨巨額資金來源不明審查的同時,還得補繳大額的個人所得稅,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稅法首次設立反避稅條款,將給予稅務機關有力的法律依據。因為CRS的核心是稅務居民身份,而非法律居民身份,而各國法律對稅收居民如何定義則屬於各國,而具有海外金融賬戶的中國稅收居民和金融資產在中國境內的非中國稅收居民,其賬戶資訊將可能被蒐集及交換至其稅收居民所在國。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CRS是國際趨勢,為利於國際接軌,台灣的CRS條款也預計於民國109年(公元2020年)上路,開始與其他國家或是地區進行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交換。而且,台版CRS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訂定的CRS為依據,可以說是目前為上國際間最為嚴格的規範。說淺白,CRS是國際趨勢,基本上是逃不掉的。

強制納入社保的趨勢與隱憂

在大陸地區住滿183天的外籍個人將被認列為稅收居民,在執行CRS的情況下,其大陸境外所得也需在大陸課稅,於是港澳台居住證是否與全球所得稅掛勾,甚至讓港澳台居民繳交社會保險?都是後續值得關注的議題。

個稅修正案中所述稅收居民183天是以出入境為判定依據的,即使外籍個人每個月在大陸領薪水繳個稅,但因未待滿183天,則不屬稅收居民,其海外所得也無需在大陸課稅,暫時與居住證無關聯,根據筆者近年來觀察大陸稅務部門查稅的水平、CRS與國際間稅收信息交換來看,有權利便有義務,居住證不是納保或納稅的護身符。試想,海外金融資產恐曝光及大陸金融賬戶會受到監管,亦為港澳台居民對於申辦居住證最大的稅務疑慮。此外,辦理居住證之後是否得強制繳納社會保險?亦為台灣人在大陸討生活所關心的話題,是否強制繳納入社保,應以是否就業並領取勞動報酬為依據,而非以持有居住證。

中國大陸早在2011年便制定了《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其中明確規定:「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即依法獲得《外國人就業證》、《外國專家證》、《外國常駐記者證》等就業證件和外國人居留證件,以及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在中國境內合法就業的非中國國籍的人員,應當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然而,在納保的實務運作上,多數省市未強制要求企業為外籍人員繳納社會保險,但給予港澳台人士予以強制納保,應該是大陸稅務部門未來訂定的政策走向。港澳台居住證除了與CRS稅務疑慮及強制納社保之外,台灣民眾生活在中國大陸,普遍仍對持領居住證抱持觀望且冷靜的態度。當然與現下兩岸冷和的政治對峙有關,民眾期待台灣政府能拿出解除疑慮的方案,非任政治對立情勢來制約。

給予陸委會的政策建議

針對居住證的所散發的政治疑慮,陸委會研擬《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修法草案,除建立申報機制義務,並積極研議限縮公民權,擔任機敏公職作出必要範圍限制等嚴密安全管理措施。可能涉及年底九合一地方選舉,民進黨和國民黨對居住證議題上態度相對保守,而時代力量黨團較為激進,將提《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領有居住證者將除籍,並喪失在台灣的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等其他權力,並且應向主管機關申報,未申報者將處以罰鍰,但另訂有兩個月的反悔期。

在大陸地區的國人可以理解陸委會的難處,因應類似居住證此種高度政治考量的統戰措施,「建立可信賴的申報機制」及「安全管理配套措施」確實有必要性。就前者來說,申報登記制並非是政府採取的技術性干擾,但申報機制也不能造成在大陸地區國人的恐慌,以為未申報居住證者會被行政罰緩,抑或主動申報者居住證恐會遭到個人資料公開或政治打壓的疑慮,造成國人申報登記居住證機制產生質疑,導致申報機制的可信賴度瓦解;就後者而言,陸委會在政策面與法制面做好安全防線,主要目的乃降低對岸對台政策政治操作的潛在風險,倘若針對居住證爭議在沒有一致性的社會共識之前,各種基於安全管理的理由及措施,不應侵犯在大陸地區國人之公民權利。

減緩奔走兩岸台灣人的政治疏離感

台灣人為了在大陸地區生活上的便利性,攜帶申請資料到轄區內派出所辦理居住證後,驚覺回台灣後恐有被除籍或被褫奪公權的疑慮,此種過程演變令人匪夷所思。早在大陸公布居住證的款式設計,以及9月1日開辦居住證登記當日,不少台商或台青與早已和當地媒體聯繫採訪,不乏少部分些國人誇耀大陸發展迅速,盡情數落台灣發展的不是,台灣人在大陸看到這些光怪陸離政治宣傳早有公評,畢竟台灣人在大陸發展不是搞政治,而是拼經濟。陸委會應體諒國人在大陸地區尋求發展,申辦居住證確實有各種「人在廊簷下,不得不低頭」的苦衷,在大陸地區台灣人對於申辦居住證也充滿各種疑慮,疑慮未解開之際或建立申報及管理機制之前,不應該動輒以政治操作為由,而剝奪申辦居住證者的公民權利,造成長年奔走兩岸的台灣人,內心的政治疏離感加遽,動輒成為被政治操作的對象。

 

【本文僅反映專家作者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作者: 林士清
現任: 台灣經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學歷: 北京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博士班
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研究所
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國際關係組&中國大陸研究學程
經歷: 台灣經濟研究院南臺灣專案辦公室/組長
台灣經濟研究院區域發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
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一所/兼任助理研究員
行政院青輔會青年國是會議/諮詢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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