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期
2022 年 06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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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場條例》加速私立大學消亡? 
教育券為改善教育品質最終良方!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自「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下稱《私校退場條例》)草案於2022年4月2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同年5月11日正式公布施行後,似乎加快了私立高中以上學校 (特別是私立大專院校) 的退場速度。誠然,在少子化的嚴重衝擊下,學校招生不足已成常態,特別是後段班的私立學校。在粥少僧多、學校供過於求的情況下,為了維護學生受教及教職員工的權益,完備的退場機制當然不可或缺;然而,為什麼退場機制要針對私立學校?是不是有偏見歧視的成分?看來政府的前設是私立學校就是比公立學校糟,所以在供過於求的情況下,「應該」要淘汰「過剩」的私立學校。然而,私立學校一定就比公立學校差嗎?難道公立學校就沒有品質差的嗎?品質差的公立學校就不需要退場?《私校退場條例》的制定,無疑是將數目越來越少的學生往公立學校集中,這對仍然存活的私立學校公平嗎?對學生們公平嗎?當年廣設大學是政府的政策、將現有職校與專科大量升格為技術學院甚至是大學也是政府的政策,現在面對《私校退場條例》,私校猶如衛生紙一樣用完即棄,這樣符合公平正義嗎?

也許是受《私校退場條例》出爐的影響,最近私立大學退場速度似乎有加快的趨勢,繼蘭陽技術學院宣佈停招後,南開科技大學也發布新聞稿,表示正與暨南大學商討兩學校之間的整併事宜。審視《私校退場條例》,與過往條例比較,其中一個顯著的差異是縮短了停招停辦的時程。從過往條文:「當預警學校被列為專案輔導學生2年後仍未解除者,教育部下令停招或停辦,停辦3後,教育部解散學校法人」,到《私校退場條例》的條文:「當預警學校被列為專案輔導學生2年後仍未解除者,教育部下令停招或停辦,停辦2個月後,學校法人主管機關令其解散」,不僅解散時程從3年縮短至2個月,用詞也從無強制性的「」修正成強制性的「」。明顯看出加速解決私立學校的決心。

圖1.《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縮短了私立學校退場流程

圖片來源:教育部懶人包: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 (草案),行政院第3727次會議,
報告人: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司長楊玉惠,109年11月19日

是教育部該放手的時候了!

針對有關當局對私立學校的態度與政策,許多私立大學校長認為相當不公平。針對少子化導致學生來源減少,有私立大學校長認為,公私立大學應同步減招,而不是將學生從私立大學往公立大學移動,這點筆者非常認同,畢竟公立大學也是良莠不齊,為什麼品質不好的公立大學及科系沒有減招及預警的制度?要知道「公立」並不是品質的保證,如果單是針對私立學校,不僅對辦學者有失公允,同時也剝奪了學生選擇的機會。

此外,也有大學校長認為公立大學的學費至少要調漲一倍,與私立大學看齊,如此一來才能站在平等的地位競爭;此外,教育部也應放手,讓學費自由化,使各校能因應自身情況訂定收費標準。對此,筆者不能完全苟同。筆者同意教育部應該放手,讓學費自由化,因為教育本身是一種產業,在一定程度上應該讓市場機制來決定其運轉方式,而不是由國家高壓管治;然而,筆者不同意公立大學將學費調高至私立大學一樣,因為這只是假象的齊頭平等,不僅苦了學生及家長,而公立大學獲得的政府支援及經費仍然比私立大學多很多,與公平競爭還有很大一段距離。

如果要公立與私立大學達到公平競爭,筆者認為引入「教育券」制度是唯一解方。

教育券:公私立學校立足點平等的唯一解方

教育券制度是美國經濟學家Milton Friedman提倡的一種政府教育補貼制度。與直接給公立學校發放教育經費不同,教育券制度是由政府向家長發放教育代金券。主要目的在於,在維持政府對教育補貼的同時,在教育體系中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提升教育質量,給家長及學生更多選擇。

政府向家長發放的教育券金額等於政府每年津貼個別學生的金額,由家長自由選擇合乎指定要求的公立或私立學校,家長用教育券繳納全部或一部分學費,學校有權收取教育券以外的額外費用,有關費用由自由市場機制決定。而學校收到教育券後,再憑券向政府兌換現金(兌現方式類似振興經濟消費券)。[1]

在美國引入教育券制度之前,兒童如果想接受政府補貼只能選擇就近的公立學校就讀,即使該校的教育質量很差也沒辦法,因為如果上私立學校即無法接受任何政府補貼(這種情況和台灣是一樣的)。在引入教育券制度後,家長不管把孩子送到公立學校或私立學校,都能享受每年數千美元的教育補貼。學生有了更好的選擇,而好的學校由於學生來源廣而收入高,規模會逐漸擴大,不好的學校則會由於缺乏學生來源,最終因經營不善而被淘汰。[2]

其實,教育券在台灣並不是陌生的產物,由地方政府各自規劃執行的《發放幼兒教育券實施方案》便行之有年,所以有關單位應對教育券的規劃很有經驗,在領取資格上,只要規劃好年齡限制,其他細節部分問題不大。

一份十多年前的研究報告指出,根據粗略估計,公立大學學生每人每年獲得納稅人挹注大約20萬的教育經費,私立大學學生則只獲得大約2萬元的經費補助,如以此數據舉例,即一名公立大學學生及一名私立大學學生2人一年共獲得教育經費22萬,但分配並不平均,前者占了9成多。如2人一年總額22萬教育經費以教育券方式發放,即每生一年可以獲得11萬的教育券 (一學期5.5萬),讓學生自行選擇要唸公立大學還是私立大學,這才可以稱得上是公平的立足點。

教育券引入市場競爭的方式,在優勝劣敗的前提下,也提升了教育品質;然而,教育券分散了公立教育系統的資源,也變相打破了公立學校教師的鐵飯碗,預期這也是最大阻力所在。總的來說,教育券制度對學生及家長來說可以說是百利而無一害,教育是百年大計,為了台灣的未來、台灣的年輕世代,就算有再大阻力,政府也應全力推動!

 

備註:

 

作者: 李淑蓮
現任: 北美智權報總編輯
學歷: 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
經歷: 北美智權報主編
半導體科技雜誌(SST-Taiwan)總編輯
CompuTrade International總編輯
日本電波新聞 (Dempa Shinbun) 駐海外記者
日經亞洲電子雜誌 (台灣版)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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