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創新社會透視
清除一切障礙與不公平  打造頂尖私立大學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2012.12.03
         

台灣有不少一流「頂尖」的私立中小學,即使學費再高昂,也有不少家長捧著大把銀子,經過抽籤、考試的競爭,拚命要擠入這些私立中小學的窄門,為什麼台灣卻缺少「頂尖」的私立大學?台灣的公立中小學與私立中小學所費的花費差很多,不管在硬體或軟體資源上,公立學校也是比私立學校來得強,但是,每年都有不少家長為小孩選擇私立學校就讀;美國綜合大學排名前十大全部是私立大學,也是很多人擠破頭希望可以入讀的目標,但是,為什麼台灣的私立大學做不到?


為什麼台灣的私立大學如此缺乏競爭力?為什麼再差勁的國立大學都比私立大學好,學生在選擇大學時還是以國立大學優先?單純只是為了相對低廉的學雜費嗎?相信答案並沒有那麼簡單。看看台灣那些「頂尖」的私立中小學,大部分都有2、30年的歷史,學費學雜費從5、6萬到15、16萬不等,許多家長仍是趨之若鶩,這主要是因為這些學校都能端出適合學生及家長的好菜,而且口味還可以斟酌調整。反觀台灣的私立大學因為先天不足加上後天失調,也因此端不出什麼牛肉,自然也就門可羅雀了。

如果仔細分析,便會發現這些選擇私立中小學的家長至少有7成以上只是一般上班族,也許所得偏高,但絕不是大富大貴的貴族人家;如果拿這些私立中小學的學費來跟台灣的私立大學來比,私立大學的費用可以說是相當親民,但這些從幼稚園、小學、國中以至高中,15年一貫都選擇私立學校的家長,到了大學階段卻非得小孩念國立大學不可,到底是為什麼?對部分家長及學生而言,偏愛國立大學絕不止是為了相對低廉的學費,主要是由於台灣的私立大學在許多不合理的抑制下,壓根兒沒辦法自主發展,端出最好的菜給學生。

從法制、市場供給、資源供給各個面向來看,都會發現許多對私立大學不公平的地方,只要把這些不合理、不公平的地方推翻,朝滿足市場需求的目標出發,假以時日,台灣也可以打造出名聞國際的私立大學。其實大家都擠著進台大並不代表台大特別優秀,很多時候只是別無選擇而已;如果台灣的私立大學像私立中小學般有那麼多不錯的選擇,對學生及家長而言,不都是一大福音嗎?

不合理之一:私立大學受雙重法令管制

台灣有一條私立學校法,宗旨為:「為促進私立學校多元健全發展,提高其公共性及自主性,以鼓勵私人興學,並增加國民就學及公平選擇之機會,特制定本法。」立意是好的,然而,私立學校法的條文中又多了一條尾巴:「學校法人所設私立學校之主管機關,依各級各類學校法律之規定。」於是許多私立大學的規範又變成要回歸到大學法。大學法第4條規定:「國立大學及私立大學之設立、變更或停辦,由教育部依照教育政策,並審察各地實際情形核定或調整之;直轄市立、縣 (市) 立大學之設立、變更或停辦,由各級政府依序報經教育部核定或調整之。私立大學並應依私立學校法之規定辦理。」這一條法條最可笑,顯示了私立大學必須同時受大學法及私立學校法雙重管制,私立學校法所指的提高自主性不知所指為何?

可是反觀私立中小學的管制比私立大學卻是寬鬆很多,也因此更符合多元健全發展的宗旨。像私立小學及私立國中除了跟隨私立學校法之外,還必須符合國民教育法的規定。在國民教育法第20條針對私立小學及國中的規範共有3點:

  1. 私立國民小學及私立國民中學之學區劃分,由直轄市、縣 (市) 政府參照地方特性定之。
  2. 國民小學及私立國民中學之學生入學,由學校本教育機會均等及國民教育健全發展之精神,訂定招生辦法,報經直轄市、縣 (市) 政府核定。
  3. 民小學及私立國民中學,除依私立學校法及本法有關規定辦理外,各處、室主任、教師及職員,由校長遴聘,送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備查。

從以上法條可以發現,台灣的私立中、小學的經營才真正符合多元發展及高自主性的訴求,在很多部分都是由學校制定後,再報經直轄市、縣 (市) 政府核定或備查,就連學雜費的收取標準也是如此;所以私立中小學的才會有如此大的收費差距,也因為如此才能充分反映辦學成本。然而,私立大學卻沒如此幸運,大學法第35條規定:「大學向學生收取費用之項目、用途及數額,不得逾越教育部之規定。」上期北美智權報「大學學費該不該漲?私立大學校長:為什麼政府老是要管我那麼多?」一文刊登後,有讀者表示:「學費自主可以,那就一切自主,不要叫國家補助!」其實並沒有那麼簡單,因為即使不要政府補助,私立大學還是必須受大學法限制,離多元自主的路仍很漫長。

不合理之二:資源分配不均 西瓜靠大邊效應明顯

政府對國立及私立大學經費補助的不均,坊間已經有相當多的討論,同期北美智權報「教育部濫用教育經費 經營失敗後果由全民埋單?」一文更有詳細數據佐證,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考。私立大學的經費補充少,因此所收取的學雜費比國立大學來得高,這是比較表面且顯而易見的影響,另一個比較深層的影響則是優秀教師取得不易。

由於國立大學薪資福利都比私立大學優渥,所以比較有條件的老師,都會首選在國立大學任教。此外,在嚴重傾斜的5年500億政策出來之後,那些政策中的頂尖大學鎖定私立大校的優秀教師挖角,讓私立大學劣勢加劇。在惡性循環下,比較有條件的老師及學生都往國立大學靠攏,台灣的私立大學何時才有翻身之日?

不合理之三:國立大學教職員為廣義的公務員

雖然國立大學教職員不是公務員,但卻享有類公務員的福利。在教育部人才培育白皮書的公聽會上,教育部次長指出國立大學的教職員是廣義的公務員,要國立大學退場有困難,教職員安置就是一大問題。最近常被提出來討論的軍、公、教三大族群,軍人及公務員有其特殊歷史背景,不在本文討論範圍,唯國立學校教職員不但薪資水平比私立學校高,且享有類公務員福利,月退俸等優渥待遇,實該好好檢討。

如果說軍人保衛國家,隨時會有性命之虞,歷史背景是如此,筆者並不反對。然而,平平大家都是教授、老師,國立大學的教授有比私立大學的教授辛苦嗎?國立中小學的老師有比私立中小學的老師辛苦嗎?相信大家心中都有答案。實際上私立學校的老師有更多續聘及招生的壓力,在教學上的用心及辛勞往往比公立學校的老師來得多。可是,諷刺的是公立學生老師卻享有的優渥的公務員福利。

在教育經費不足的情況下,本來就應該讓經營不善、招生不足的國立大學退場,反正現在大學已經快變成普及教育,不愁學位不足的問題。然而,教育部卻用了一個可笑的藉口:「國立大學的教職員是廣義的公務員,要國立大學退場有困難。」這不是把台灣社會希臘化嗎?因為要養這些實際效益不大的廣義公務員,必須全民買單,這是什麼道理?

不合理之四:教育部想放手 國立大學的廣義公務員不肯放

這個問題在智權報69期「去公務員化、大學教師退撫問題阻礙大學自主治理發展」一文有非常詳細的描述。不管是國立或是私立大學的經營者,都曾抱怨教育部管太多,但在教育部提出大學自主自治的法人化想法時,國立大學那一群廣義的公務員卻又不想放手了,而且還批評這是教育部逐步刪減大學經費補助的陰謀;有如此的老師教授存在,台灣的大學教育究竟還有什麼希望? 

利用教育補助款全面發放「高等教育券」 將教育經營權回歸學生 

台灣的家長及學生都很可憐,台灣的高等教育今天已是病入膏肓,該退場的不退、該管的管不動、不該管的又管一堆…,然而,在環境限制下,大學又不像中小學般有頂尖的私立學校可供選擇。現在教育部的改革只是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有時候甚至醫也醫不了。如果耍根治高等教育的問題,全面私有化是唯一可行的良方。有人會批評說全面私有化會造成貧富對立,讓貧窮人家的孩子更沒機會翻身。錯!錯!錯!在全面私有化後,政府必須利用教育補助款全面發放「高等教育券」,按家庭收入所得直接補助學生繳交學雜費;換句話說,即是由學生當家,大學教授及老師直接面對市場考驗(教育評鑑的經費也可省下來了)。

「高等教育券」不是一個新的觀念,世新大學校長賴鼎銘早在2010年就在媒體上發表了《我有話說-發放高等教育券》一文,文中指「出自民國96學年度起,教育部已針對私立高中職家戶,逐年實施加額學費補助。未來,政府應該評估將這樣的政策推廣到私立大學,規劃發放「高等教育券」,協助經濟弱勢學生,減輕學費籌措之困境。」
唯有全面去公務員化及私有化經營,台灣高等教育的未來才會有一絲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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