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創新社會透視
花454億回收1.91億,台灣產學合作堪稱史上最牛賠錢術

總編輯╱編輯部 

2012.03.01

台灣的產學合作近十年來在政府鼓勵下,錢花得「洋洋灑灑」,但結果卻「悽悽慘慘戚戚」,教育部的技研中心,四千多件產學合作案,能成為專利的不到三成,能商品化的更只有745件,行政院科技顧問組對產學研發支出,花了454億智財權卻只回收1.91億,堪稱史上最牛投資賠錢術。其間納稅人貢獻的鉅額研發經費人間蒸發,國科會放牛吃草式地花錢、學術商業化、業界迷信大老教授等各種歪風,成為扼殺產學合作的元兇。

史上最牛賠錢法!產學合作悽悽慘慘戚戚  投454億只產出1.91億

全台163所大專及技職院校,10年來在政府鼓勵下,由教育部主導熱烈推廣「產學合作」,儀式辦得「轟轟烈烈」,錢花得「洋洋灑灑」,但結果卻「悽悽慘慘戚戚」。根據統計,2003~2008年間40所技術研發中心成功媒合的產學合作案,雖有4,368件,但成為專利的只有1,043件,不到三成,能商品化的更只剩下745件,亦即每6件產學合作案,成功技術轉移的才1件。

又依行政院科技顧問組的統計,2007年對產學研發支出的統計,投入454億,最後智慧財產權收入僅1.91億,產出(智權收入)與投入(研發支出)的比值是0.42%,尚不及百分之一,高投入低產出,這種方式堪稱史上最牛的投資賠錢法,大部分的支出在相關研究結束後,只能供入論文資料庫,供人祭拜憑弔,祭奠納稅人的血汗錢。

巨額研發經費人間蒸發  美化成納稅人資產

依照上述政府研發經費運作,專利產出相對投入接近於零的總比例,任何理性的國家主人看了,都應當知道,自己每年繳納給政府的血汗錢,已像水氣蒸發了。但是一般民眾可能還被蒙在鼓裡,因為這樣大筆的國家科發經費,沒有產出績效,將近100%人間蒸發的事實,還被國科會給美化成是政府的資產,也就是列成投資的資本項。

任何機構的支出,若是為了投資而列成資本項,按會計成本概念,都是寄望該項支出,於日後能發揮生財的功能,產生營運利潤(註1)。然而科發基金投入產出比幾近於零的賠本事實,讓在會計科目中被列入資本項的科發基金,更顯諷刺(賠大錢的生財工具?)。這也使得近十年來,各大專院校機構,每年定期大肆吹捧自家產學合作的展覽或是博覽會,成了明眼人中荒謬的鬧劇。

國科會花大錢  高學歷人才依然不符業界需要

面對納稅人血汗錢蒸發的事實,國科會主委李羅權在回覆前立委趙麗雲的質詢時曾稱:「我覺得科發基金是政府回收最大的投資,因為它造就了我們的人才…….」但若進一步檢視國科會(目前已是科技部)李主委的「科發基金造就人才是政府回收最大的投資」一說,這十年來大舉投入兩千億的科發基金,似乎並未讓學界因此培養出業界需要的人才。

1995年台灣畢業的博士生計1,053人,2009年增至3,705人,共增加2,652人,成長幅度高達251%,卻明顯供過於求,因為產業界很少用博士生。因此,國科會於2011年提出「57K補助計畫」,幫博士找工作,產業用人、國科會出半薪,外界對此計劃笑稱「博士就業避難所就在國科會」。

國科會研擬,從2012年初開始,企業一旦進用科技博士後人才,起薪五萬七千元,國科會將補貼一半薪水,也就是3萬元,以兩年為一期,但名額只有200名。這項57K補助博士計畫,反應出許多科系的博士生根本不符業界需求、失業嚴重的事實。當補助結束後,這些博士大都可能繼續失業,因為他們仍不是產業界所需要的「人才」。李主委的「培養人才說」,明顯自打嘴巴。

學術商業化壓榨學生做苦工 數據造假產出貧瘠非新鮮事

憲法原明定教科文預算不可低於15%,86年憲法刪除,造成大學經費減縮,財源必須自籌,大學研究所因此可發給研究生的津貼驟減甚至全無。此舉導致學術界商業化的情況加劇,教授紛紛把學生當作廉價勞工使用,把自己的實驗室當做營利單位,原本進入研究所目的是從事研究的研究生,除了必須繳交高額學費外,畢業論文往往並無實際產業利用價值,學歷僅成了自己曾來校一遊的居留證明,功能只成了岀社會尋找工作時,向雇主要求薪水可比大學畢業生高一些的理由而已。

在這種背景下,學界對內以做生意方式經營研究,所以常招募許多研究生、博士生當跑腿,以畢業交換學生勞力的誘餌。研究生、博士生為了順利畢業,必須為指導教授工作當作交換條件,而工作不一定僅限於學術研究,幫教授溜狗、打掃都還算平常,內容可能千奇百怪。不少教授一面向政府拿各式計畫,得到巨額經費,卻把碩博士生當成廉價勞工,又不給基本工資。不少研究生共同的生活經驗,是早上9:00進實驗室,一直忙到晚上10:00方能返家,所得的津貼卻可能只有每月3,000元,這種現象在理工類研究所相當普遍。也因此越來越多學生不願意念博士班,目前連清大、交大都面臨博士生招募不易的問題。

而最慘的是,學生為能混畢業,常擅自修改研究數據或是將圖造假,讓產學合作研究結果看來符合要求。使得研究成果的品質令人懷疑,也連帶讓產業界對於學界的研究成果興趣不高,即便申請了專利,也少有業界有意支付權利金達到技術轉移。也難怪產學合作的投入產出比僅0.42%。

「上頭產學合作、下頭隨便作」 學術評鑑誤導業界迷信大老教授

SCI和SSCI的美國ISI公司創辦人Eugene Garfield曾於1985年發表文章,警告以引文分析作為決定研究經費多寡、學者續聘和任用的依據,其實是誤用。Garfield亦表示,引文分析對研究人員的教學能力、行政才華和非學術貢獻,完全無法描述。

台灣產官學依然迷信這樣的評鑑,只依靠這套評鑑體系決定「名學者」。中研院、國科會、教育部、以及諸多「頂尖大學」執意獨尊ISI引文索引資料庫,並以計量角度做為主要依據,決定五年五百億、大學排名、國科會計畫、傑出研究獎、學者升遷和退場機制等諸多決策結果。因此常常誤導業界尋找合作對象的過程,也成為產學合作產出不佳的原因之一。

此外,產官與學界合作只找大老教授,而大老們往往並不太在意成果是否能真正申請專利並且商品化,接來的合作案就交付研究生博士生執行,許多大老也早就不參與實驗操作,化身成為面對業界的超級業務員,因此對於實驗數據成果的掌握更有限,也使得許多實驗室是「上頭產學合作、下頭隨便作」。

實務應用思維才是產學合作王道

曾有教育部官員形容現行的產學合作,變成各大學「自得其樂」的活動,大部分研究都不具技術轉移誘因,無法真正引起業界技轉的興趣。產學合作45億直追台大的成大校長黃煌煇表示,大學除了教學、研究,更要做產業服務,「大學教授能做什麼研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幫產業做什麼?」

黃校長指出:「台灣的學術界跟產業一直有很大的落差,學校申請的專利真正能夠技術轉移拿到技轉金額的比例,1,000件之中約僅3件,但國際大學平均值約100比3,台灣相對低很多,幾乎只有十分之一。」

如果學界思維持續不以服務業界、開創商機為導向,耽溺於「自得其樂」的活動,而陶醉於所謂的超然學術研究而自我感覺良好,只怕產學合作與科發基金的專利超低產出比,仍會長期幾近於零。

反觀美國麻省理工學院每年約有二十億美元的技轉收入,遠超過全台各大學的總和。美國的科技研發多半是由業界主導,例如哈佛、麻省理工、史丹佛等名校的諸多著名實驗室,都是由業界捐贈的。美國學界或大學的科技領域的人員或是研究室,往往在研發出重要成果後,自大學獨立出來發展成新企業。前述諸多大學著名實驗室,就有不少是創業者成功後對母校的反饋。當然台灣也有不少畢業校友成功後回饋母校的例子,如台大的整棟明達館,就是台大電機校友創業成功後捐贈母校的成功案例

改正歪風 政府與業界都要認清現實

新政府應面對歷年產學合作功效不彰的現實,修正現行學術評鑑體制的扭曲與不公,並且以業界真實需求為依歸,相信於幾年內便能扭轉現行產學合作遭到扭曲的怪現象,使專利產出比貼近先進國家水準(3%)。而業界也應認清學術界充斥的「不學不商、似學似商」的怪現象,這些教授放任研究生、博士生成為產學合作的真正主導者,並嚴重影響成品品質,業界在選擇合作的學者前,要先認真做功課,了解教授的實驗風格,而不是一味的迷信學者的論文數。

最重要的是,政府與產業都要認清現實,才能有機會修正歪風、建立良性機制,並誘發更多具有實際效益的研發成果,培養更多業界所需的各種人才進而降低失業率,否則目前的產學合作,只是一場打迷糊仗、讓學術界自得其樂的燒錢大戲而已。

 

註解
註1:智權報第48期最佳研發抵減會計處理原則中寫到:「最好的會計處理原則,就是符合申請規定, 可列為資本的就列資本,不符合的就列為費用。做法應該照法令規定,而不是以人為控制,沒有太多討價還價的空間。如果可以選擇的話,公司會願意列帳為資本或是費用,就在於一開始虧損的公司,自然會希望列為資本,將損失藏在資產中好對股東有交代,賺錢的公司就希望立即將所有支出當成費用,這樣才能少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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