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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引發雙十一商標之爭
Elent╱IH資深專利工程師,中國專利代理人
商標作爲一種無形財産,本就是爲商業服務的。在『雙十一』來臨前夕,各大零售巨頭都摩拳擦掌躍躍欲試,想從這個日子背後的商業模式中來分一杯羹,現在阿里祭出商標大旗,對京東發出律師函。不管最後京東的廣告宣傳是否真的被判决侵犯阿里的商標專用權,阿里從中只有好處;不管最後落在誰家,這兩個品牌的知名度通過訴訟都得到了極大的提升。單從商業角度、從企業IP工作的角度來說,阿里的公司法務確實技高一籌;就商標法律實務角度,『雙十一』本身是有爭議的,一方面他是一個光棍節的日子,另一方面,他是阿里創造的盈利模式,提到雙十一,人們就想到:電商、打折、搶購等背後的含義,所以有服務商標的屬性。到底是否構成侵權,還要拭目以待。

很快又要到雙十一了(註1),想起去年雙十一幫同事在網上搶物美價廉的商品搶得不亦樂乎,今年前一陣子在上海地鐵廣告上,也看到雙十一的大幅廣告,外觀不像是阿里做的,而是京東或者蘇寧做的。

今天忽然關注到這樣一則新聞:「阿里日前發通告函,稱阿里集團已經取得了『雙十一』註册商標(註册號碼:10136470,10136420),經阿里巴巴集團授權,天猫就『雙十一』商標享有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其他任何人的使用行爲都是商標侵權行爲。」

這邊廂,從阿里角度來說,這幾年創造了『雙十一』購物節,每年雙十一的成交量大幅提升,客觀來說,是阿量創造了一個從無到有的利潤增長點。另一廂,其他老牌實體零售連鎖如蘇寧、新興電商如京東,都大打雙十一的招牌,並且也打著雙十一打折,甚至折扣50%的相同營銷模式。

查過商標局公布的商標,阿里的商標如下:

但是,另一方面,雙十一這個商標,已經被很多公司於不同的領域搶註,如下:

就這種情况,我很贊同阿里的做法,一方面自己創造一個盈利模式以及朗朗上口、深入人心的『雙十一』被紛紛搶註,另一方面,自己的零售業競爭對手也在紛紛仿效自己的盈利模式;這種情况下,儘管『雙十一』本身可能有共有領域的一些特徵,但是在商業領域作爲一種盈利模式的顯著性仍然存在,具有保護的價值,爲什麽不申請商標來保護呢?

而且,商標作爲一種無形財産,本就是爲商業服務的。在『雙十一』來臨前夕,各大零售巨頭都摩拳擦掌躍躍欲試,想從這個日子背後的商業模式中來分一杯羹,阿里祭出商標大旗,不管最後京東的廣告宣傳是否真的被判决侵犯阿里的商標專用權,阿里從中只有好處。前面京東打的雙十一廣告,變相的也幫助阿里來打雙十一牌,通過一個商標侵權的訴訟,阿里的雙十一更加深入人心,就如王老吉和加多寶,不管最後落在誰家,這兩個品牌的知名度通過訴訟都得到了極大的提高,這本身就是一種廣告效應。所以,單從商業角度、從企業IP工作的角度來說,阿里的公司法務確實技高一籌。就商標法律實務角度,『雙十一』本身是有爭議的,一方面他是一個光棍節的日子,另一方面,他是阿里創造的盈利模式,提到雙十一,人們就想到:電商、打折、搶購等背後的含義,所以有服務商標的屬性。到底是否構成侵權,還要拭目以待。

京東的法務,會如何應對呢?目前最新的可能與此有關的報道就是,京東臨時取消了雙十一媒體見面會,另一個消息是,京東後續打算推自家的節日618。是否意味著京東方面打算放棄雙十一這塊蛋糕?我覺得迎頭趕上,爭取通過訴訟,把雙十一這個商標弄成如iPad一樣的行業通用叫法,弱化其商標屬性,可能對京東更有利。因爲,雙十一臨近年底,人們的購物欲望會更强烈。

 

註:『雙十一』即指每年的11月11日,由於日期特殊,因此又被稱爲光棍節。從2009年開始,每年的11月11號,以天猫、京東爲代表的大型電子商務網站,一般會利用這一天來進行一些大規模的打折促銷活動,以提高銷售額度。成爲中國互聯網最大規模的商業活動,光棍節的重要性因爲聯繫到購物節而更受人們關注。(百度百科)

 

作者簡介:
作者Elent小姐大學主修材料化工,並取得碩士學位。畢業後曾任職富士康智權部門,後轉任專利事務所;目前為某大企業內部智權從業人員 (In-house IP),有十餘年專利從業經驗,具中國專利代理人證照資格。歡迎關注作者博客Elent職業生涯側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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