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 專欄
純法律背景如何從事智財權行業?

Elent╱ IH資深專利工程師,中國專利代理人

2013.05.16
         

作者簡介:

作者Elent小姐大學主修材料化工,並取得碩士學位。畢業後曾任職富士康智權部門,後轉任專利事務所;目前為某大企業內部智權從業人員 (In-house IP),有十餘年專利從業經驗,具中國專利代理人證照資格。

在去年底的時候,參加了一場由華東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與優智博論壇合辦的【智慧財產權實務人才的職業前景與成長路徑】研討會,在最後互動的環節中,有一位研究所三年級學生的提問一直讓我難以忘懷,他的問題是:他在大學本科是學法律的,研究所學智慧財產權專業,想知道是不是需要考個理工背景,然後再來考專利代理人證照? 

針對這個問題,當時現場有2位智財權資深同業都是從鼓勵的角度,舉了一些成功的例子,總之「一切皆有可能」,讓該位學生能保有熱情。其中一位同業甚至舉了前鴻海法務長周延鵬律師的例子:當年周延鵬律師也是法律背景出身,後來到了鴻海,被丟到生產線一段時間,在瞭解了所有產品線後,最後創立了規模龐大的富士康IP軍團。 

但是,我卻給了這位學生當頭一棒,我建議他可以從事商標、版權、營業秘密,但是不要試圖從事專利。會後,我一直在想,自己是不是有點殘忍,沒有讓他維持對專利的上進心和熱情。但是,自己在行業打滾這麼多年,我覺得目前的環境和十幾、二十年前完全不同,我們又只能立足現實,準確定位,才能少走冤枉路。而這位學生的想法,已經讓我看到周邊很多朋友正試圖在這條路上摸索,而且走得跌跌撞撞的。 
 
時空背景不一樣

在周延鵬律師的年代,中國幾乎沒有人在做智慧財產權,偶爾有周律師等有志之士進入這個行業,反正當時一切都在摸索階段,企業也樂得給他們機會學習和實踐。但是,目前企業的需求變得非常現實且明確,而技術背景則是第一考量。因為現在的專利工作越來越深入細緻,有很多專利問題,必須建立在理解技術的基礎上,這就使得技術背景更加重要了。尤其是在快速發展的大環境中,企業往往沒有耐心去慢慢培養一個純法律背景的人來做專利。看看各大網站的招聘需求,需要什麼技術背景寫得清清楚楚,甚至大部分已經要求到碩士以上的學歷了。另一方面,以從業人員角度來看,目前進入專利行業的已經有很多的碩士、博士甚至國外畢業的留學生加入進來;在這樣的競爭環境下,法律背景的人想要通過非全日制形式取得一份理工科證書,再來考專利代理人資格這條路徑,很難有什麼優勢。

為什麼要拿劣勢跟別人競爭?

畢業後想要從事什麼行業一定要準確定位,結合自身的優勢劣勢後,再充分開發自己的優勢,用自己的強項去競爭,才能有不錯的表現。我一直不主張拿自己的劣勢跟別人競爭,畢竟工作領域及行業會影響我們今後在社會上的生存品質和長遠發展。我在法律事務所任職的時候,因為有大量的PCT申請案忙不過來,而同一時間因為所內沒有很多法律業務給法律專業的同事處理,所以只好把一些專利案件給幾位純法律背景的同事來做。在這種特殊環境下,有些人就在考取了理工背景資格後,進而試圖參加專利代理人考試。後續有些人陸續離開了事務所,希望憑藉這些從事專利行業的經歷去外面謀求一份專利相關的工作,但在外面的競爭環境下,很難有所突破。不過,如果本身已經掌握了一些資源,例如已經是某事務所的合夥人,再去獲得一個專利代理人證照倒是理所當然的事,因為在開拓業務方面有其需要。否則,純法律背景的人想要靠這條路來工作謀生,很難有所作為。所以我一直跟他們說:為什麼你們不用自己的強項反而一直在開發自己的不足?工作不就是個謀生的手段嗎?單純靠理想,和現實碰撞時是很殘酷的。 
 
近年來,智慧財產權行業的分工也越來越細化,在一些外商企業或者大公司,智慧財產權分為專利和非專利,甚至細分為專利、商標、版權和營業秘密。商標、版權和營業秘密更加需要法律的思維,而專利本身則是個必須依賴技術的行業。而且,有些商標、版權和營業秘密的業務,更加能夠實現人生的價值,或者獲取更高的回報。另一方面,專利行業卻需要持續的積累,包括技術的積累、專利業務經驗的積累等等才能破繭成蝶;專利人員從業初期,很難依靠自己的薪資養活自己和家人,這是很現實的。 
 
所以,法律背景的人可以往商標、版權方面拓展,而且這塊的業務還很大,因為中國商標、版權侵權的案例還是很多,這才符合自身和時代的需求。希望我沒有澆熄那位同學的熱情和積極性。不過我想,如果有人能夠在我入行時或者在職涯中迷茫時給我指點迷津,指明出路,讓我少走冤枉路,這才是對我最大的幫助。

編者後記:在處理這一篇文章的時候,編者腦海中一直浮現另一位純法律背景卻又能在專利業界闖出一片天的法律人;除了文中提到的周延鵬律師外,另一位就是北美智權報78期專訪的鄭中人老師。鄭老師本身擁有美國史丹福大學法理學博士的學歷,在宏碁、台積電等上市科技大廠有9年法務、6年公司管理的經驗;他早期是宏碁的法務長,當時因為公司的產品有侵權糾紛,所以他親自去解讀及分析有侵權糾紛的專利,是台灣幾個少數願意親自下海研究技術及研讀專利的法務人。鄭老師曾經說,因為他不具理工背景,所以只能靠自己苦讀來補強不足。鄭老師1983年加入宏碁成立法務室,比周延鵬律師1987年加入鴻海來得更早,當時台灣的智慧財產權也是在摸索階段;印證了本文作者所說的,法律人在那種時空背景下比較能獲得在企業學習及實踐的機會。

本文為作者在IP專利業界打滾十多年後的個人經驗談,十分寶貴值得分享;如讀者有持不同看法者,亦歡迎踴躍發言,互相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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