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 專欄
智權與技術結合的迷思

Elent╱IH資深專利工程師,中國專利代理人

2013.10.02
         

作者簡介:

作者Elent小姐大學主修材料化工,並取得碩士學位。畢業後曾任職富士康智權部門,後轉任專利事務所;目前為某大企業內部智權從業人員 (In-house IP),有十餘年專利從業經驗,具中國專利代理人證照資格。歡迎關注作者博客Elent職業生涯側記

很多人提起郭台銘,都非常佩服他的勇氣,在一個小小的連接器上,申請了成千上萬件專利。這並不是因為他財大氣粗,而是因為在一個連接器上,技術是層出不窮的,結構的改進、製備工藝的改進、電路設計的改進等等,技術是千變萬化的,因此,專利保護就不可能一蹴而就,以為只申請少數的申請,就已經保護住了自己。


很多企業的智權(IP)工作都會面臨一個問題,就是智權怎麼與技術進行結合,我們目前主要想討論在申請問題上的智權&技術的結合問題。基本上,智權必須基於技術人員的技術揭露書(Disclosure),在充分理解該技術方案的背景、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實施方式、有益效果的基礎上,從智權人員的專業角度來進行改寫或者依據該發明實質進行保護範圍的擴充,以及遣詞造句的講究、增加實施例、拓展保護範圍、用詞準確、前後一致、創造性的挖掘與完善等等,智權人員工作的價值應該在後者。

但是,最近發生了一件事,可能會影響今後公司智權人員的工作模式。

 部分主管認為技術揭露書可以由智權人員來寫,但個人認為是不妥的。因為只有技術人員才會對技術細節有充分瞭解,他們一直從事該技術,對該技術的行業現狀、目前產業中存在的技術問題、目前的解決手段都是非常清楚的,智權人員根本理解不到這個程度。這不是智權與技術的緊密結合,而是智權人員越俎代庖了,長此以往,可能造成智權與技術的脫節。技術的交給技術人員,智權的交給智權人員。最低限度,技術人員也必須要把最核心的發明點寫出來,智權人員不可能代替技術人員在技術上的優勢。

期待這件事得到妥善解決,儘早達成共識,回到原來的運作模式上。

當授權率當成了唯一的標杆時,垃圾專利應運而生

最近跟朋友聊起目前的智權現狀。大部分企業,目前還是處於知道智權重要,但是對智權的內在作業規律並不熟悉的階段。他們會直接告訴你,我就是想保護一個什麼什麼東西,但是因為不清楚智權的規律,所以最後就局限於:「智權人員就要幫我拿到專利權」。誠然,拿到專利權是眾望所歸,但是智權人員有智權人員的專業性,我們在撰寫時要儘量滿足專利的實質要求以及形式要求,清楚、完整、可實施,尋求恰當的保護範圍,經過審查過程的據理力爭,最終才能拿到滿意的結果。

但是,對於很多企業來說,智權人員工作和事務所的價值最終就變異為只呈現在授權率上。就如現在的國家資助政策,在授權率的指揮棒下,為了追求授權率,產生了多少垃圾專利。為了授權,甚至放棄保護範圍的考慮,不管保護範圍多小,只要能拿到授權,這有點捨本逐末。當授權率當成了唯一的標杆時,一切的智權工作就產生了扭曲。在我踏入這個行業時,就已經徹底接受了這種觀點:外面這種作業就是專利代書,拿到的權利就是一個證書,一張廢紙。但是,十年之後,尤其在授權率的指揮棒下,這種現象卻越演越烈。試問:「不經過平時的垃圾專利當有用專利的實戰演練、保護範圍的爭取,真正到了有訴訟時,靠那些證書,能解決問題嗎?

這樣少數點的專利佈局,真的保護住自己了嗎?

 另外,企業裡很多人都認為,我申請了專利,我就保護了自己,還美其名曰:「我們是防禦型專利策略。就是只保護住自己,不去攻擊別人」。但是殊不知,專利賦予專利權人的只是一個排他權,也就是說,你申請了專利,別人不能實施,但是,並不能保證你自己就能實施。企業常常盤算,我這裡也申請了專利,我那裡也申請了專利,已經全面保護了。但是,這樣少數點的佈局,真的保護住自己了嗎?

很多人提起郭台銘,都非常佩服他的勇氣,在一個小小的連接器上,申請了成千上萬件專利。這並不是因為他財大氣粗,而是因為在一個連接器上,技術是層出不窮的,結構的改進、製備工藝的改進、電路設計的改進等等,技術是千變萬化的,因此,專利保護就不可能一蹴而就,以為只申請少數的申請,就已經保護住了自己。

 由此看來,企業對智權的玩法、對智權的策略,還處於霧裡看花的狀態,還需要時間才能達到會運用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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