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期
2016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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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智慧局局長洪淑敏  談創新、談專利、談政策、談兩岸
撰文: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攝影:唐銘偉╱北美智權 傳媒設計組

2016年,對台灣專利界而言,雖然說不上是多事之秋,但卻可堪稱是變動快速的一年。首先是去年底專利師公會理事長新舊交替,於2016年為專利師公會帶來全新氣象;接下來,7月的時候,見證台灣專利發展史的前局長王美花,離開了服務17年的智慧局,高升為經濟部常務次長;然後,到了8月分,原副局長洪淑敏正式接下局長重任,繼續為台灣的專利界打拼。

除了人事交替外,2016年也是新科技崛起及企業力求轉型的一年,在此影響下,專利的申請也有不同的面貌。像是Fintech(金融科技)及綠能科技等技術,在企業求新求變加上政府大力推廣下,今年在這2個領域的專利申請量即有明顯的成長。「科技來自人性、專利源於創新」,面對一波又一波的新科技浪潮,台灣廠商是否有足夠的能力以創新突圍,再把研發出來的技術以專利來保護?這對智慧局而言,又是一大挑戰。

此外,在專利申請量的部分,最近幾年台灣的申請量持續下滑,即使有微幅上揚,也僅限於設計及新型專利;反觀對岸中國大陸業者,專利申請量一直持續攀升。就WIPO的《世界智慧財產權指標》(WIPI)的數據顯示,中國申請人於2015年提交的專利申請量為1,010,406件,比美國 (526,296件)及日本 (454,285件)加起來的總和還要多。面對兩岸在創新及專利上的競合,智慧局又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每年下半年都是「兩岸專利論壇」舉行的時刻,又是一個「算總帳」的時候,藉著這個機會,北美智權報專訪了智慧局新任局長洪淑敏,除了回顧過去階段性任務的成果外,也一探智慧局未來的推展策略,及針對兩岸競合的因應措施。洪淑敏為中興大學法律學系及美國富蘭克林皮爾斯法學院智慧財產權學系碩士畢業,自1999年智慧財產局改制以來,先後擔任商標權組主管、主任秘書、副局長,並於2016年8月18日接任局長一職。

北美智權報:

2016年第九屆兩岸專利論壇已完滿落幕,請問局長對兩岸知識產權界的競合關係,有什麼期許?眼看對岸專利的表現近年有突飛猛進的發展,有什麼地方是臺灣應該/值得學習的?臺灣的長處又在什麼地方?

洪淑敏局長:

中國大陸自2008年推動智財戰略以來,結合其每期五年的國家計畫,大力促進IP與科技及產業之發展。在前端,宣導業者意識到專利布局對於邁入國際市場的重要性,並提出補助措施,促成專利申請量持續增長,也逐漸以專利戰來維護產業利益。在後端,也出現很多新的應用模式及相關服務,專利的鑑價、融資及交易平臺,協助產業將專利的經濟價值做最佳及最大化的運用,促使大陸形成國際上重要之IP市場。

我們要思考對我國企業的利基點,很多業者在思考他們的經營策略時,是把兩岸劃成一個基礎來做區域化的安排,希望在兩岸都取得專利保護。臺灣的市場規模雖然比較小,但業者在研發投入及產出方面也是持續蓬勃成長,中小企業或個人的創新成果,仍有許多有產業價值的專利,臺灣對相關智財服務業的市場,可以經營得小而美、小而精緻,提供客製化的專業服務。

針對中國大陸快速發展成為全球重要市場之ㄧ,我們認為本局要扮演協助兩岸專利申請人,做好兩岸專利申請合作關係,以保障企業研發成果,促進產業發展。

綜觀兩岸知識產權界之交流,中國大陸專利戰略有明確的指標,從企業提出申請、專利融資、專利技術的鑑價、專利交易平臺等都訂有機制,值得我們學習。臺灣的長處則是在中小企業對經濟及科技發展變化的創新與靈活的應變,但是在智財策略的訂定、資金取得及國際的布局等方面較為欠缺,這也是政府應積極加以協助的部分。

自2010年兩岸相互承認優先權,為兩岸專利合作劃時代之一大里程碑。之後我們亦推動審查人員交流,此等合作計畫為兩局及兩岸申請人所帶來之正面效益大家有目共睹。因此趁兩岸論壇交流的機會,我們期盼兩局的合作,例如優先權文件電子交換及PPH等相關之審查合作,均能持續更進一步推動。


北美智權報:

面對臺灣發明專利申請量持續下降的情況,智慧局如何解讀?

洪淑敏局長:

近3年(2013-2015)臺灣發明專利申請量下降幅度約9.75%,其中外國 人申請件數持平,申請量下降主要在本國人申請的減少 (如圖1),值得注意的是外國人2016上半年(13,175件)與去年同期(13,085件)相較更有小幅成長0.69%。

近3年本局陸續深入產學研瞭解臺灣申請量下降的原因,經分析主要原因包括:

(一) 專利布局方向調整:企業競爭市場在美國及中國大陸等,企業在有限資源配置下,以向美國及中國大陸申請為優先,因而減少在國內申請件數。以臺灣人近10年在美國、中國大陸、歐洲專利局、日本及韓國等5大局申請發明專利件數分析,在美國及中國大陸之發明專利件數持平,在日本之發明專利件數有下降的趨勢,在歐洲專利局及韓國之發明專利件數反而有微幅上升的趨勢,此結果顯示臺灣人仍持續在美國及中國大陸兩大市場進行專利布局 (如圖2) 。
(二) 專利申請策略重質不重量:某些申請量原本較大的申請人(例如:鴻海公司)調整申請策略,由以往以量取勝的思維轉向以質優先的策略,致申請量下降幅度較大,亦是其中主要原因之一。
(三) 專利申請費用遭壓縮:全球經濟景氣不佳,尤以中國大陸(含香港)為臺灣主要出口市場(約占4成),當其扶植自有供應鏈及品牌,進口替代策略成效漸顯現,中國大陸進口零組件占其出口比重,由1990年代最高的60 %,大幅下滑至2012年的約35 %(如圖3),兩岸漸由垂直分工生產轉變為水平競爭,對臺灣出口威脅日增,臺灣廠商獲利大幅壓縮,則在整體專利費用有限下,相對壓縮研發新技術申請專利之費用。
(四) 申請專利激勵措施改變:經了解學研機構在評估是否申請專利時,以是否可授權實施(技術轉移)作為判斷標準,或要求研發者或教授負擔一定比例申請費,致降低申請意願,惟部分發明係基礎技術,其商業化本需等待期間,可能未及時申請專利,使研發成果未獲得應有之專利保護。
(五) 專利收益不如預期:學研機構或民間公司過去所申請之專利累積量大,需負擔專利年費很高,又因專利授權或轉讓收入未能挹注增加經費,以致其可用於新專利申請案之經費有限,也降低申請意願。
(六) 智財法院對於侵權案訴訟之判決,權利人敗訴率高,如果勝訴,其賠償金額低,對專利權人不利,以致減少申請專利之誘因。
(七) 整體來說,本國人發明專利申請量下滑幅度較大,一方面是受經濟大環境的影響,包括景氣下滑、工廠或研發基地外移等,另一方面則是專利申請策略及專利布局改變的影響。雖然臺灣專利申請量下降,但並不表示臺灣的創新研發能量有萎縮,例如有業界反應研發成果的創新度如果不夠,即便獲准專利亦容易遭迴避設計,甚至是難以於侵權訴訟中因主張專利權而獲實質利益,或達到嚇阻競爭對手持續侵權之目的,由於無法發揮其價值與功能,反而是公開了技術,對企業之利益無法達到最大化,因此申請專利意願不高;或可能只是簡單製程的改變,但卻可大幅提升良率,因而轉向用營業秘密保護,但不代表沒有在進行創新研發。
(八) 目前臺灣的創新研發能量還是很強,政府一直以來也為鼓勵產學研界創新研發,持續投入研發經費,推動許多研發計畫,包括產學大聯盟、產學小聯盟、補助學研機構成立萌芽中心等,協助學研機構發掘具有發展潛力的原創性研發成果。但是對產學研來說,申請專利是否可以獲得預期的報酬,進而產生良性的循環,回饋到前端的專利申請是一個重點。此外,除了政府鼓勵措施外,學研本身對專利保護重視與否亦是重要的關鍵。以清華大學來說,其2015年技轉金高達1億1,443萬元,其中專利授權收益佔61 %,同時學校扣除必要開支後會將收益的35%挹注於下一年度的專利申請支出,產生良性循環,是非常成功的案例,因此,如何將成功案例推廣到其他學研單位,協助產學合作活化專利,讓現有的專利可以維持,且不影響申請專利的意願,發揮專利的價值,是要再積極努力的方向。

圖1. 2006年至2015年我國發明專利申請案趨勢分析。

資料來源:2006年至2015年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年報(單位:千件)。

圖2. 2006年至2015年臺灣人至5大局申請發明專利案之趨勢分析。

資料來源:2006年至2015年美國專利商標局、中國大陸知識產權局、歐洲專利局、日本特許廳及韓國智慧財產局年報(單位:件數)。

圖3. 中國大陸進口零組件占其出口比重。

資料來源:世界銀行(World Bank)2015年的分析報告(“What Lies Behind the Global Trade Slowdown?” Global Economic Prospects, January.)及中央銀行2015年於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報告「如何拓展外銷提振我國(含機械、電子、工具機業等)出口產值」。

北美智權報:

如果誠如一些領頭企業所說的,因為策略轉變才減少申請臺灣專利 (如鴻海),智慧局會如何面對?

洪淑敏局長:

企業研發與專利申請策略能力達一定程度後,取而代之的就是開始往品質提升的方向,透過優質專利為公司帶來實質的資產。此外,近年來國內也有越來越多企業從專業代工轉型為自有品牌,並走向國際行銷全球,因此在國際上的專利訴訟結果也反應出專利品質的重要性。以鴻海公司的專利申請數據來看,該企業目前的申請策略是緊盯每件專利獲准後所帶來的實質利潤,重視高品質專利帶來的資產價值或貨幣化,因此不再像過去以專利數量取勝。

為了建構更吸引企業申請臺灣專利的環境,本局將加強以下作為:

(1) 營造更好的專利制度:本局近來推動各種申請程序及制度修正,包括電子申請可減免規費,免附優先權證明文件正本、放寬外文本之申請程序等,修正專利法放寬專利優惠期之事由及主張程序,修正專利更正、舉發及進步性審查基準等,都是要營造更友善之申請制度。
(2) 更好的專利品質:追求專利審查質量俱佳,提高專利審查品質,是本局一直的目標,發明專利平均審結期間2016年截至10月已經降至20.33個月,平均首次通知期間為12.37個月,歷來更透過教育訓練、案例研討、標準作業程序來確保品質,近年更執行「發明專利審查品質覆核」管制措施,以今年為例,截至10月底結案量為48,955件,實質抽核件數達350件,抽核比例從去年4.6‰提升至7.15‰,高於美國專利商標局平均抽樣比率5‰及日本特許廳的1.4‰,透過強化品質覆核管制,確實提高審查品質。
(3) 強化專利加速審查機制:透過AEP、PPH等加速專利審查機制,可以提供申請人更快取得專利的管道(截至2016年10月底,PPH申請案件平均首次OA為56.8天,平均審結期間為135.1天),臺灣專利兼具品質好又可快速取得的優點,對企業之誘因是藉由臺灣專利的審查效果,作為向各國申請專利之重要依據。尤其目前TIPO的專利審查時效比SIPO還快,審查品質亦獲得美日韓等肯定,另SIPO面對2015年110萬發明專利申請案,有沉重之審查時效壓力,臺灣申請專利費用便宜,如可兼具同屬華文之大陸專利獲准可行性參考,亦有吸引企業向臺申請之誘因。當然,未來TIPO更要推動與SIPO之PPH及PDX,可使企業更快取得專利,相信更有吸引力。
(4) 協助企業專利布局:本局為協助國內企業提升專利價值,鼓勵在臺灣申請專利,從2014年開始持續對國內企業舉辦「協助企業提升專利能量及價值說明會」,運用審查官專業知能,配合當前重要產業發展趨勢,提供金融科技、電子商務、綠能技術、生技醫藥、精密機械及資通訊等技術領域之客製化專利課程,給予相關技術領域的全球專利布局現況分析,主動提供專利申請策略建議,幫助企業取得有價值的專利,並建議企業考量專利布局時,應先以申請臺灣專利為基礎,再利用臺灣專利審查結果評估全球專利布局策略,使企業的研發成果獲得最佳保護與應用,截至2016年已辦理76場次。
(5) 提升全民專利意識:本局為清理專利積案,培育了170名任期制專利審查人員及200名研發替代役協助專利案件審查,這些人才在清案計畫結束後,均將申請專利的重要性帶回產業界,有助提升企業專利保護意識,本局也會持續透過各種管道向外界宣導在臺灣申請專利的好處。

北美智權報:

當廠商經營策略改變時,專利布局自然也會跟著改變(如新南向、區域整合);智慧局是否有什麼措施來配合政府政策,以協助臺灣廠商在海外進行專利布局?

洪淑敏局長:

臺灣有充沛的創新研發動能,更要進行有體系的創新活動,才會更有競爭力,除了本局外,各個機關都有在進行相關措施與協助,我們可以從下面幾個方向來努力:

(1) 加強協助企業專利布局:在智財戰略綱領下,本局持續協助科技部及本部技術處、能源局進行相關專利布局分析,包括協助國家型能源科技計畫檢視其智財分析與布局成果。此外,為使企業掌握核心技術及競爭優勢,亦藉由本局審查人力及合作企業資源的結合,提供企業多種不同類型客製化的專利課程。以Fintech為例,本局已經進行金融科技的相關專利申請狀況分析,未來將與金管會合作,主動邀集金融產業進行協助專利布局的教育訓練。
(2) 開放通訊產業關鍵專利檢索平臺:本局2013年至2015年進行通訊產業專利趨勢及專利訴訟分析研究,完成8千篇標準必要專利分析,並就13件重要國際專利訴訟案例進行解析,今年更整合3年研究成果建置「通訊產業關鍵專利資訊檢索平臺」,可提供各界查詢通訊產業專利趨勢及專利訴訟相關分析,以及全球主要廠商專利布局資訊,協助企業強化專利策略管理能力。
(3) 提供中小企業IP資訊:本局整合工業局等政府單位IP相關政策及輔導資源,如研發創新輔導、技術交易及商品化、人才培訓及IP爭議處理等服務措施,在本局官網成立「中小企業IP專區」,持續提供企業所需IP資訊,協助產業在發展的各個階段都能即時、便捷的找到解決資源及服務窗口。
(4) 加強研發前置檢索作業:為能進一步助益產學研各界完備研發前各項資訊之整備,強化其研發策略之先前佈局,以使研發投資能創造最大效益,本局之外圍組織財團法人專利檢索中心自2014年起擴大服務範疇,受理外界專利前案檢索委託服務,協助企業避免重複研發而致資源浪費,也可獲得較高品質的專利權。
(5) 培育產業所需專利人才:整體智慧財產人才教育須再強化對產業界實務的瞭解與互動,才能提供符合產業需求的高階專利人才。本局將持續進行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工作,培育產業所需國際智財專業人才。
(6) 持續積極與各國簽署PPH備忘錄:透過國際合作提升審查效率之機制,讓申請人快速取得外國專利,得以進行國際專利布局。

北美智權報:

國內廠商在臺專利佈局之領域(以產業別觀察),是否與政府推動的產業政策(如IoT、FinTech)切合?

洪淑敏局長:

本局就現今政府兩大熱門產業Fintech及綠能科技推動說明如下:

(1) 我國Fintech產業相關國內廠商(金融業、資通業、個人等),近10年(2006/1/1~2016/10/25)發明和新型專利申請概況為:行政、管理1,324件、支付502件、金融保險550件、商業2,081件、保健旅遊法律服務等特定經營2,362件。僅統計支付、商業和金融保險類別的Fintech發明和新型專利申請分年趨勢,大致呈現年申請量從2006年156件、2007年205件、2008年242件,維持成長到2015年達375件。其中特別的是我國金融業者今年1月至10月份相較於去年全年,從9件成長到63件,顯見本局在協助產業Fintech專利布局的推動已見成效(2016年共辦理7場次宣導說明會),與政府推動的產業政策切合。
(2) 為應全球綠色經濟發展迅速,新能源技術的應用成為帶動產業發展主要動力,本局在今年完成「我國綠能產業專利趨勢分析報告」,分析2005至2015年間,有關綠能發明專利,例如:太陽能光電、LED照明、生質燃料、能源資通訊、潔淨發電(地熱、風力等)、燃料電池及鋰電池電動車等七大綠能技術,在綠能相關發明專利公開總數共有33,505件,依申請人國別來看,本國佔有15,434件(46%),外國則有18,071件(54%),雖然本國總數略輸外國,惟在「能源資通訊」、「鋰電池電動車」及「潔淨發電(地熱、風力等)」等綠能技術領域,本國是領先的,其中「能源資通訊領域」共3,483件,占本國22.6%,前三大申請人為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及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鋰電池電動車領域」共2,293件,占本國14.9%,前三大申請人為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潔淨發電(地熱、風力等)領域」共251件,占本國1.7%,前三大申請人為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3) 本局一直密切觀察全球專利技術趨勢,在2013年起USPTO等各專利局基於環境保護,促進綠能科技產業發展前瞻性考量,推出加速審查管道,以鼓勵綠能科技獲取專利,早日商業應用,本局為促使國內業者能與國際發展同步,2014年新增「所請發明為綠能技術相關者」作為發明專利加速審查的事由,產業得以針對綠能關鍵技術儘早布局全球,強化競爭力。截至2016年10月申請件數共有111件,其中國內有104件,國外7件,國內業者占絕大多數,顯見本局對於鼓勵國內企業綠能技術研發創新及專利申請的策略,與政府推動的產業政策方向相同,目前我國專利審查期間已與美日各國相當,在未來審查能量可行下,亦可朝特定技術領域加速審查之措施繼續強化。

北美智權報:

在推動臺灣創新研發的部分,一直都是由不同的單位負責,且大部分為外包 (如外包至工研院、資策會、工總、或是民間管理顧問公司),是否有資源重疊或重覆浪費的問題?效益如何整合?智慧局對提升臺灣創新研發能量的部分,有什麼建議?

洪淑敏局長:

政府各單位所推動之創新研發計畫,都會先經由所屬部會審查,再提報科技會報作政策審查,最後經由科技部召開專家會議進行技術審查,以避免資源重疊及浪費的問題。至於效益整合部分,由於政府相關輔導計畫的執行分散在政府各單位,如經濟部技術處所主導的「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前瞻技術研發計畫」、經濟部工業局所主導的「產業升級創新平臺輔導計畫」及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所主導的「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等,廠商不易瞭解,為協助掌握各項計畫資訊,經濟部每年均會舉辦「功能別專案輔導計畫聯合說明會」向各界說明。

要提升臺灣創新研發能量,本局認為可以從以下著手:

(1) 建置更便捷的專利檢索資訊環境:本局目前已推動「專利大數據知識領航」科技計畫,將以全球專利為範圍進行大數據建設,將可提供本國企業取得過去跨國企業才能取得、整合的全球專利五大局之專利文獻,提供在地化及一站式的全球專利檢索服務。
(2) 加強學研機構與產業化的連結:促進學研機構發揮研發能量,以其已建立之核心技術與相關之上中下游產業界建構技術合作聯盟分頭並進,不僅可避免重複研發,亦可讓研發成果更具產業化效益,創造研發誘因。
(3) 強化技術的前瞻分析,提升專利申請的品質,並及時申請專利,讓具創意的研發成果均能獲得專利權的保護。
(4) 「人」是研發創新的根本與核心,我國的創意教育大都是從大學才開始推動,應向下紮根,從國中小學開始啟動,普及創意課程教學。同時整體人才教育要再強化對產業界實務的瞭解與互動,在學校就養成實務人才,以提供符合產業創新需求的高階人才。

北美智權報:

針對「如何活化專利」的議題,局長有什麼建議。

洪淑敏局長:

要活化手中的專利,除政府的資源整合與機制調整是必要的作為外,落實國內核准的專利權,從無形的價值變成有形的收益,一直到後續的專利技術鑑價和融資過程都要相當明確,包括現行法令是否有需要鬆綁或不足的地方。為有效創造運用高值專利,所申請的專利必須奠基在「發明成果本身具一定品質」、「發明具市場價值」、「所撰寫之專利具一定的品質」及「迅速及高品質的審查結果」等基本原則上。其中高品質的專利申請,專利說明書的撰寫品質很重要,有好的撰寫品質,才能使發明技術獲得有效的保護,並可以抵抗專利侵權行為,讓創新發明更有價值。

專利要能商品化,需要克服專利迴避、市場評估、產品利基、量產化技術限制等多重關卡,才能真正走到商品化。如果專利權人是業界的企業公司,基本上在申請專利時多已朝向商品化的方向進行規劃。反觀,若專利權人是獨立發明人、學校或是研究機構,則是可以加強推動促進技術轉移至業界,達到專利商品化的目的。具體作法如下:

(1) 發明人或學研機構方面,在研發前期作業時,藉由與機構的智權部門或是委託專利檢索中心進行先前技術檢索,避免重覆研發的浪費;在研發一定成果後藉由機構的智權部門或是技術推廣部門與相關領域業者進行洽談合作或技術轉移事項;最後在專利申請審查過程中藉由檢索報告得知有利核准之訊息或取得專利權後,可藉由參與各大發明展,增加曝光機會,促進與業者的合作或技轉之機會。
(2) 主管機關方面,本局不僅每年舉辦發明展,促進發明人與業界交流的機會,更藉由建立專利商品化教育宣導網之平臺提供專利權人與業界相互媒合的機會,期望透過各種管道彰顯出專利在市場上的價值,進而活化專利。

 

作者: 李淑蓮
現任: 北美智權報主編
學歷: 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
經歷: 半導體科技雜誌(SST-Taiwan)總編輯
CompuTrade International總編輯
日本電波新聞 (Dempa Shinbun) 駐海外記者
日經亞洲電子雜誌 (台灣版)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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