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期
2017 年 8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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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專利讓索尼賠了910萬,蘋果不想交費還想廢掉它
李俊慧/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按照1元/部的標準繳納專利費,高嗎?目前來看,蘋果公司可能不僅覺得高,而且可能一分錢都不想交。

日前,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蘋果公司)將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利複審委員會)訴至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請求法院撤銷後者關於維持「一種無線局域網移動設備安全接入及資料保密通信的方法」發明專利有效的決定。

其中,「一種無線局域網移動設備安全接入及資料保密通信的方法」發明專利的持有者:西安西電捷通無線網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西電捷通公司)在該專利無效行政糾紛一案中居於第三人地位。值得一提的是,該專利恰是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去年審結的西電捷通公司訴索尼移動通信產品(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索尼公司)專利侵權案的涉案專利,當時,索尼公司被判立即停止侵犯涉案專利權行為,需賠償910餘萬元(人民幣,以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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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同一件專利,在西電捷通公司嘗試向蘋果公司收取專利費時,蘋果公司不僅不願意繳納,而且還在積極利用專利無效宣告程序尋求「廢掉」該專利。

涉案專利:通信領域一項標準必要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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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專利的申請日期為2002年11月6日,授權公告日期為2005年3月2日。該發明專利透過雙向認證機制,解決了無線局域網(WLAN)中沒有對移動終端進行有效的安全接入控制,保障了移動終端MT接入的安全性、通信的高保密性。據瞭解,自2003年起,該專利就已成為我國無線通訊領域的標準必要專利,被晶片廠商、運營商、終端設備製造商等廣泛應用。

儘管如此,該專利持有者在嘗試向智慧手機廠商收取專利許可費時,依舊困難重重。2015年7月2日,因認為索尼手機涉嫌侵犯該專利,西電捷通公司將索尼公司訴至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2017年3月22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索尼中國公司侵犯西電捷通公司涉WAPI標準必要專利,判決立即停止侵犯涉案專利權行為,合計判賠910餘萬元。

久經考驗:該專利曾被多次發起無效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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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3日,索尼公司針對涉案專利向專利複審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告請求,請求宣告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14項全部無效。2016年5月10日,蘋果公司亦針對涉案專利提起無效宣告請求,當時,蘋果公司以說明書公開不充分、缺少必要技術特徵、權利要求得不到說明書的支援、不具備新穎性和創造性等理由,向專利複審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2017年2月20日,專利複審委員會作出第31501號決定(簡稱被訴決定),駁回了蘋果公司的全部無效請求,維持涉案專利有效。顯然,在嘗試向索尼、蘋果收取專利許可費時,這兩家公司都在積極利用法律賦予的救濟手段,希望能逃過一劫。

起訴蘋果:一場尚未了結專利侵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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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同樣是針對這一項發明專利,西電捷通公司以專利侵權為由,將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和西安市國美電器有限公司訴至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專利侵權行為,停止銷售侵犯西電捷通專利權的手機產品並賠償經濟損失。

在西電捷通公司訴索尼公司案件中,證據顯示原告提交了四份與案外人簽訂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合同約定的專利提成費為1元/件;而在最終判賠金額確定方面,一審法院支持原告「以許可費的3倍確定賠償數額」的主張、確定經濟損失賠償數額,簡單說,相當於按照3元/件的標準確定的賠償額。

如今,在蘋果公司被訴侵權案件尚未審結之時,蘋果公司已經在涉案專利無效宣告請求程序中暫敗。雖然蘋果公司已經提起專利無效行政程序,不過不排除蘋果公司可能會在侵權案件中一審敗訴。

站在專利權人的角度,雖然是標準必要專利,但是由於持有者是國產廠商,其面向各類手機巨頭收取專利許可費時,也並非一帆風順。一如蘋果公司最終向諾基亞繳納近20億美元專利費,前提都是諾基亞通過專利訴訟不斷給蘋果公司施壓,才最終得以實現。而這也必然成為國產廠商收取標準必要專利許可費的必經之路。

 

【本文僅反映專家作者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李俊慧  
作者: 李俊慧
現任: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簡介: 作者李俊慧先生為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長期關注網際網路、智慧財產權,以及其相關監管政策和法律問題(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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