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期
2018 年 0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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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專利兇猛》– 故事大逆轉!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北美智權報164期介紹過中國大陸第一本將智慧財產權教育以小說形態來包裝的教科書《專利兇猛》,講的是一個中國企業利用專利來開彊闢土的故事。今天筆者要來講一個台版《專利兇猛》的故事,不過,台版故事發展卻是大逆轉。為什麼會這樣?陸版《專利兇猛》曾經提到「專利要上升到戰略層面就絕不僅是法務或專利一兩個部門的事,而是必須有CEO真正重視、且由研發、市場、財務、公關等各部門一體化整合。專利戰略只有在專利部門有領導權、多個部門緊密協同的情況下,才可能是真正的戰略。不要以為專利部門總是要靠其它部門幫助才能運轉,很多時候是專利部門在幫忙其它部門運轉,例如幫助研發部門規避風險和找到產品方向」,從中可以看出CEO在企業專利發展的過程中占很重要的地位,不過,CEO也不是天生就了解專利,他們也是需要教育的。如果遇到不受教的CEO,有時候即使拿到一手好牌也難逃逆轉的命運。


圖片來源:pxhere

台版《專利兇猛》的主角小陳是台灣一家上市公司A的智財部門主管,故事跟陸版相仿,因為國外企業I來要求權利金及提侵權訴訟而揭開序幕。其實在小陳進入A公司之前,A公司每年支付權利金給I企業已達10年之久,累積下來所費不貲。

小陳在進入A公司之前,在專利業界已經有多年經驗,對於侵權鑑定也有豐富的認識。因此當小陳進入了A公司之後,便開始拿I企業跟A公司討權利金及興訟的專利出來研究,在仔細研讀下,小陳發現A公司的產品根本沒有踩到I企業的專利,既沒侵權,更遑論要給付高額權利金。於是小陳便請I企業的智權代表到公司談判,而且三兩下就把對方代表擺平,自此之後,A公司再也不用支付I企業一毛錢權利金。

其實,身為電腦大廠的I企業,當然不是只跟A公司要權利金,當時台灣的電腦大廠幾乎無一幸免,只差在付多付少而已,像A公司一樣可以全身而退的應屬少數中的少數。小陳也是事隔多年後才知道,從他代表公司與I企業談判,證明本身沒有侵權而免付權利金至今,自己已經為公司省下許多個「億」。除了I企業之外,後面接踵而來的W企業也算是國際上的大企業,同樣在小陳研究分析證明並沒侵權後而無功而返。

企業對專利不夠重視?股價比較重要!

小陳在進入A公司的前幾年除了幫公司省下大筆權利金之外,也協助公司申請了不少專利,將專利高牆一步一步築起來。然而,他卻沒有陸版《專利兇猛》的主角那麼幸運,得到老闆的全力支持,分析原因大概有3個:

其一,台灣政府不像對岸主政者般全力支持企業申請專利,大陸企業早年幾乎申請專利就有補助,補助下來有很多企業不用花半毛錢就可以申請到一堆專利;再加上專利達到一定數量即可入高新企業之列,享減免稅優惠,正是可樂而不為?

其二,大陸企業早期對知識產權認識不多,因此被外國大企業「欺負」得很慘,政府才會痛定思痛,大力扶植陸企培養知識產權實力,特別是提升專利申請量。反觀台灣企業都是單打獨鬥比較多,政府於最近3、5年才開始搞「國家智財戰略綱領」,之前廠商各憑本事:權利金要如何才能壓到最低?當然能不付最好,如果可以交互授權,又可以握有更多籌碼……。這些談判及協議內容因為有保密協定(NDA)保護,所以很多企業都不知道同業狀況如何,也不知道自己是吃虧還是占了便宜。相信很多台企老闆在剛始被要求收取權利金或被控侵權要求賠償時都是很「痛」的,但隨著問題解決,不痛了;或是習慣之後,又會「忘了」申請專利的重要性。

其三,一般老闆對賺錢比較有感,對省錢的感受比較淡。如果你跟老闆說:「我為公司賺了一億」和「我幫公司省了一億」,老闆當然是對前者比較有感,因為賺了一億代表會有白花花的鈔票進口袋,但省錢對老板來說好像是天經地義的,再加上「省錢」沒有實際進帳,比較難有感。所以,即使專利在企業中可以用來防禦或作為談判的武器、甚至是交互授權,對老闆來講都是隔靴搔癢。

A公司的老闆也不例外,在小陳陸續擺平了一些上門要錢的公司之後,漸漸也不覺得專利有那麼重要,也不會像當初一樣對專利申請那麼支持。還有一點是,前文有提到A公司是上市公司,所以老闆還是對股價比較熱衷,雖然A公司在同業間專利數量偏低,但股價卻是同業之冠,所以他一點都察覺不到申不申請「專利」對公司有什麼影響。然而,他不知道的是,一旦遇上侵權糾紛或是專利訴訟,自己公司手上一點籌碼都沒有是多麼危險的事,除了會讓對方予取予求外,對股價也可能會有很大的影響啊!

專利申請來就是要運用

很明顯的,小陳在協助A公司發展智財、佈局專利時並沒有像陸版《專利兇猛》的主角那麼順遂,然而,在剛進公司的前幾年,也協助公司累積了一些專利實力。小陳明白專利如果放著不用,那張證書就只是壁紙一張,所以小陳建議公司可以研究一下同業對手的產品,看有沒有用到自家的專利,如果有的話就可以收取授權金。但不知道是華人比較謙厚還是臉皮比較薄,好像覺得跟同業要授權金不太厚道,殊不知這是一種正確運用專利的方式。

好吧,既然此路不通,小陳又幫公司的專利想了另外一條出路,就是轉讓。那時候小陳找到一個對A公司一批專利有興趣的買家,本來價格都已經談好了,但最後卻被公司法務胡亂哄抬價格而搞砸了。這情節倒是跟陸版《專利兇猛》很像,法務部門一直在搶功,也搞不清楚智權部門有他們的專業,標準的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十年河東 十年河西

兩岸不同版本的《專利兇猛》故事可以解釋為什麼兩岸的專利發展在十年、二十年過去之後有那麼大的差別。現在中國大陸不只美國專利的數量超越台灣,在不同領域的標準專利數量也是節節攀升;而且,已經有不少大陸企業開始跟台灣廠商收取權利金了,但我們還是不太願意承認大陸的專利發展已超越台灣。

身為一個智權部門主管,在一家對專利不重視的公司任職,小陳的無力感很重。然而,不重視智權、不認真看待專利的台灣企業何止A公司一家,感覺無力的智權部門主管也不在少數,小陳其實並不寂寞啊!

 

作者: 李淑蓮
現任: 北美智權報主編
學歷: 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
經歷: 半導體科技雜誌(SST-Taiwan)總編輯
CompuTrade International總編輯
日本電波新聞 (Dempa Shinbun) 駐海外記者
日經亞洲電子雜誌 (台灣版)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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