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7期
2021 年 0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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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合作專題報導》-1
專利授權量比獲證量重要    成大打破數大就是美的迷思
撰文╱攝影: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自2020年8月1日起,國立成功大學 (以下簡稱成大) 的研究總中心正式更名為產學創新總中心,究竟除了名稱變更外,在組織架構上又起了什麼變化?對於成大整體在研發創新及產學合作方面的運作,又會產生什麼實質的影響?毫無疑問的,成大產學合作績效表現在國內大專校院裡一直都非常亮眼,不管是在「爭取企業界機構產學與效率」或是「智慧財產授權收益與效率」,一直都名列前茅。而且,在《遠見》雜誌去年初公布的《2020企業最愛大學生排行榜》中,成大連續6年蟬聯冠軍,其畢業生為企業最愛僱用的社會新鮮人。為何企業厚愛成大學生?為何成大於產學合作表現如此亮眼?有什麼做法是值得其他學校學習的?藉成大產學創新總中心正名之際,北美智權報專訪了成大助理副校長暨產學創新總中心主任莊偉哲及產學創新總中心營運長暨企業關係與技轉中心主任張志涵,將分兩刊期為讀者解開這個令人好奇的迷團,這一期先由張志涵解構成大產學創新總中心,及分享成大智財管理及產學合作的經驗,下一期將由莊偉哲來解密產學創新總中心的績效及新創加速中心的運作模式。

讓產學資源更集中


成大產學創新總中心營運長暨企業關係與技轉中心主任張志涵

究竟新成立的產學創新總中心與成大既有的研究總中心除了名字不一樣之外,在功能及架構上又有什麼異同?如何能在產學合作績效助成大更上層樓?針對這個問題,成大產學創新總中心營運長暨企業關係與技轉中心主任張志涵指出,原本的研究總中心集三大任務於一身:技術移轉、智財管理、新創育成;在產學創新總中心成立之前,成大的產學管理與推廣單位是相對較多的:包括一個是國際產學聯盟,這是一個計劃型的產學單位;另一個單位是研究總中心,旗下有80多個編制外體制內的二級研究中心,這些研究中心都是自給自足,必須對外尋找研究計劃,覓取研究經費來支持中心的運作,不靠學校經費營運的;還有一個單位就是研發處,學校的學術單位(包括系、所、院)與企業或政府簽訂的計畫都會彙整到研發處。而在產學創新總中心成立之後,即整合了以上三個產學業務,這是成大產學在最近一年裡最大的變更。現在成大學術單位與政府單位簽的合約仍然是由研發處管理,但與企業簽訂的案子則會由產學創新總中心負責,如此一來,總中心的產學經營便更全面及完整。此外,改組前的國際產學聯盟也一併納入產學創新總中心,使得成大產學的結構、機制整合在一起,從而資源也變得比較豐厚。

另一方面,原來的技轉育成中心當初是在研發總中心下面的二級單位,一直是負責學校的技術移轉及新創育成的任務,而這次整併後,技轉育成中心的功能被調整為負責企業關係及技轉,而新創育成則由另一個單位新創加速中心負責(詳見圖1)。

圖1. 成大產學創新總中心組織架構圖

圖片來源:成大產學創新總中心官網

專利重質不重量 授權數比獲證數重要

身為IMPACT (臺灣智財加值管理營運中心)[1]計畫協同主持人,張志涵指出,成大不著重專利的獲證數,而是著眼於專利的授權數。他說:「因為學校本身不實施專利,而任何沒有授權出去的專利都是負債。可是公司企業卻不一樣,專利就算不實施也可以用來保護企業,甚至可以拿去貸款,因此價值是很多元的。但對學校而言,專利只有一個功能,不是賣出去就是授權出去,不然就是負債,並不是資產。從這個觀念建立,我們不再在意獲證專利的數目,而是著重授權了多少專利出去,讓專利產生真正的價值。」雖然這是一個很正確的觀念,可是這其中也有一個困擾,就是每年美國USPTO的統計都是獲證多少,調查機構也是以專利獲證量來進行學校評比的。但這對學校來說不是重點,只是對公司企業來說是重要的指標,因為從專利數可以看出一家公司的研發量。對學校來講,專利數量多不一定比專利數量少的來得好,特別是要取得專利的難度不高,有時候只要照審委的意見把請求項一直限縮即可,但這種專利並沒有什麼價值。

張志涵表示,其實成大也有在國外拿專利告過其他公司,但合作的律師表示成大的專利牙齒不夠強,所以成效有限。經過了這樣學習的過程,與參考企業在專利智財的運作機制,觀念也一直在調整,現在的思維是如何把授權量提高,才能突顯專利的價值與品質。「技術的價值來自專利的品質,如何專利沒有品質,技術就沒有價值了,所以專利是一個用來提高技術價值的手段。」他認為技術要商品化,優質的專利保護是必須的,「目前政府投入了許多資源在校園去做前期的研發,如果研發成果有商業的潛力,是應該把它好好保護的。」

希望廠商成功後回饋成大  創造雙贏局面

目前成大一年產學合作的量能約新台幣45億到55億,中間也有包括政府計畫,企業的部分約占20%,。就授權的策略方面,針對國內廠商,成大著重的不是高額授權金,而是希望廠商能成功商品化,等廠商成功之後再與廠商分享利潤,亦即所謂的延伸利益金。張志涵認為最好的方式是廠商將技術成功商品化,待公司成功之後,再回過頭來對成大作捐贈的動作。雖然在表面上還是會收取一些授權金,但這不是成大的重點,成大最主要是希望廠商成功後的回饋。但針對國外廠商卻不一樣,因為同一項技術,台灣廠商由於受限於市場,授權金可能只有一百萬新台幣,但如果是賣給國外廠商,授權金有可能變一百萬美金,這主要是因為台灣廠商在產業的分工上所能看到的利潤有限,授權金也不可能太高。因此,成大這幾年在授權的部分希望朝國際化邁進。

除了專利授權及買賣外,成大與企業另一種產學合作的模式就是共同研發,其中一種方式就是廠商只需要繳付一筆前期授權金,等技術研發成功申請專利獲證後,專利即歸企業所有;此一方式對成大及企業而言,是雙贏的策略。對企業而言,不用特別養一個團隊,在成大即可以獲得優秀的教授與學生人才協助研發;對成大而言,除了有前期授權金的收入外,也給了學生及老師一個很好的學習及實作機會,對學生以後的就業有很大助益。

張志涵認為成大學生對失敗的容忍度及團隊的精神,是很珍貴的特質,而這也是受企業歡迎的主要原因之一。在THE(Times Higher Education)的大學排名中,有一個評分項目是「產學」(Industry Income),從有這個排名以來,成大從沒有低於99分,2021年更是拿了100分。[2]反觀台灣一些頂大在這個項目上只有60分,因此成大在產學的項目上,相對是世界級的。

張志涵表示成大與企業界的關係比其他頂大來得緊密,部分應該跟歷史背景有重要關連。他指出,成大從日據時代成立以來就定位在以工業應用為主,它的定位本來就不是帝國大學,而是以提升工業水準為己任,而這就是產學合作的核心,與帝國大學把重點放在學術研究是不一樣的。至於第二個原因可能是台灣早期其他頂大的學生畢業後出國的比較多,而成大學生則是選擇留在台灣,因此台灣這些年來的工業發展歷史中,成大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這些成大的畢業生即使在國內其他大學唸完研究所,也多選擇留在台灣,當這些學生投入社會甚至是創業之後,對成大的量能與特質也比較了解,也願意找成大合作,這也是成大跟企業關係緊密的另一個原因。「成大儘管是位處南部,但仍能作得產學排名第一,如果是身處北部的話,成果應更是可觀。」

 

備註:

 

作者: 李淑蓮
現任: 北美智權報主編
學歷: 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
經歷: 半導體科技雜誌(SST-Taiwan)總編輯
CompuTrade International總編輯
日本電波新聞 (Dempa Shinbun) 駐海外記者
日經亞洲電子雜誌 (台灣版)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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