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期
2022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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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財權策略在企業ESG的角色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ESG是Environment (環境保護)、Social (社會責任) 和Governance (公司治理) 3個英文單字的首字母縮寫,指的是3個大面向的指標;這是聯合國全球契約(United Global Compact)於2004年首次提出的概念,引申出來,ESG代表的是企業社會責任。近年來,許多企業或投資人開始著重ESG評分,將之視為評估一所企業是否永續經營的重要指標及是否投資之關鍵因素。在《台積電營業秘密註冊制度的「三要、三不要」 》一文,曾提及台積電TSMC於2013年首創企業營業秘密註冊制度時,已將營業秘密註冊制度納入企業ESG,堪稱台灣業界先驅。的確,即便在10年後的今天,台灣在ESG仍屬起步階段,更遑論將智財管理納入;然而,以ESG作為企業評分標準於國外已行之有年,將智權納入ESG更是有跡可循,台灣企業在這方面可多加參考。

ESG的議題是在 2006 年於《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 (United Nation’s 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PRI) 報告中首次被提及的,該報告由《Freshfield 報告》和《Who Cares Wins》共同組成;ESG標準在當時首次被要求納入企業的財務評估,工作重點在於進一步發展永續投資事業。至於我國,除了像台積電這類重研發創新的大型公開發行公司外,一般中小企業早期完全沒有將智權管理納入公司治理的概念。

從TIPS到ESG

對台灣企業來說,TIPS可以說是「將智權管理納入公司治理」的前身。TIPS是台灣智慧財產管理制度(Taiw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System)的簡稱,主管機關為經濟部工業局,自2007年公布實施,政策推動迄今已有15年之久。剛開始的時候,願意投入的企業並不多,原因很簡單:因為TIPS只是針企業智財權的管理制度作認證,大型企業本身就有相對完善的IP管理制度,覺得不需要再投入人力資源來參與TIPS;另一方面,中小企業本身沒有太多的智財權 (專利、商標),因此覺得沒有必要導入TIPS。再者,中小企業資源有限,也沒多餘的人力資源投入。

然而,在2017年12月16日經濟部通過產業創新條例修正,建立了無形資產評價機制;證交所於2020年新修訂之「公司治理評鑑」增設「智財指標」,只要導入TIPS或類似驗證,便可以讓公司治理評鑑總分加一分;隨後,金管會更進一步推動「公司治理3.0」[1],強調企業關注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ESG)等永續發展議題的重要性,希望企業透過強化董事會職能、提高資訊透明度、強化利害關係人溝通、接軌國際規範以及深化公司永續治理文化等5大面向,帶動企業落實公司治理,強化國際競爭力。至此,歷經10多年的努力,將公司智財納入企業治理的概念在台灣才正式成形落實。

如何將企業智財納入ESG?

要將企業融合ESG的經營環境,首先要針對ESG制訂智財策略:不僅要利用IP資訊擬定經營策略 (企業內部運用),同時也耍考量企業活動及企業形象的IP策略 (外部應用);畢竟ESG中的E、S都是和社會及公眾議題息息相關的。

顧名思義,ESG的評分標準有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三大面向,但當中細節會因企業而異,表1擷取了MSCI投資顧問公司的範例,三大面向涵蓋了10大主題及35個關鍵議題。這裡只針對智財相關的部分著墨。

表1. ESG之3大面向、10大主題、35個關鍵議題

圖片來源:MSCI ESG Fund Ratings | msci.com

首先在環境保護的部分,氣候變遷是一個重要的議題,這裡就延伸出低碳排、零碳排、以及產品碳足跡的問題,專家認為在這個地方應把IP放在首位,而非一個ESG的附屬品。例如,所有與節能減碳、綠能、綠建築、節淨能源、碳中和等相關的技術或方法,都應申請專利,即使是企業內部自用也一樣。因為零碳排是未來世界各國的共同目標,如果有相關技術不用專利保護下來,那以後在使用時不是要付授權金就是要冒侵權的危險。

除了專利,商標也可以作為企業環境保護成熟度的指標。許多公司透過註冊和使用環保商標來展示他們的企業生態和環保態度。在可能的範圍內,如果企業的商標都標明環保商品或服務,可以確保消費者能透過其商標來了解企業的永續精神、綠色產品的軌跡及環保的投入程度。

至於在社會責任的部分,回饋及貢獻社會是很重要的指標。例如一家有新冠疫苗技術的企業,如果開放免費或低價專利授權,在社會責任的面向即可獲得很高的評分。這裡分享有一個很有名的例子:Merck (默克) 承諾不在低/中低收入國家行使專利權、及透過合作夥伴關係公開250多種化合物資料,以促進開發新活性物質的合作研究專案[2]

最後,在公司治理的部分,智權管理是重中之重。企業一旦陷入侵權訴訟,不僅造成企業營運龐大損失,更會在ESG留下違反公平競爭紀錄,嚴重傷害企業形象。證交所新修訂的智財管理評鑑指標已確保企業將「PDCA智財管理循環制度」(Plan-Do-Check-Act)納入公司治理架構,並從5個面向開展,包括:(1) 政策目標的擬定、(2) 取得/保護/維護/運用管理制度的建立、(3) 資源的提供、(4) 風險或機會的因應、(5) 稽核改善。企業必須定時盤點本身的智財權,才可以避免侵權及被侵權的風險。

台灣企業投入的例子

與經濟部工業局剛引入TIPS的時候相比,現在將智財管理納入企業ESG的例子可以說是俯拾即是,至少在公開發行公司是如此。以下是其中一些例子。

明基材料(BENO Material Corp


圖片來源:明基材料官網

敦陽科技


圖片來源:敦陽科技官網

緯創資通


圖片來源:緯創資通官網

此外,台灣大哥大在企業ESG中把供應鏈管理納入,這是十分重要的一環。乍看之下好像與智財權沒什麼關聯,其實關係深遠。

RBA 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 7.0 版已被視為全球電子產品供應鏈的人權、環境與道德的行為規範,這是ESG中S和G的部分;然而,供應鏈的智財權管理也相當重要。RBA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 7.0強調:應尊重智慧財產權;技術或經驗知識的轉讓應以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方式進行,並應保護客戶和供應商的資訊安全。[3]

以Samsung為例,在其供應商行為規範與指南的業務競爭力的評估項目中,把技術專利及研發投資的所有權放在第一位。此外,其《供應商行為準則》(Supplier Code of Conduct)中,4.4款即強調智慧財產權的重要。如果一個不小心採購及採用了侵權的零組件,後果是十分嚴重的,因此,供應鏈的智財權管理在ESG中是不可或缺的。

台灣大哥大


圖片來源:台灣大哥大官網

 

備註:

 

作者: 李淑蓮
現任: 北美智權報總編輯
學歷: 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
經歷: 北美智權報主編
半導體科技雜誌(SST-Taiwan)總編輯
CompuTrade International總編輯
日本電波新聞 (Dempa Shinbun) 駐海外記者
日經亞洲電子雜誌 (台灣版)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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