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與經濟

看好全球智慧財產權交易市場   新加坡政府訂定10年計畫   營造亞洲智慧財產權交易中心 (上)

葉雲卿╱世新大學智慧財產研究所 助理教授

2013.12.03
 
         

作者簡介
葉雲卿

學歷:
美國舊金山金門大學 法律博士(SJD)
美國華盛頓大學 法律碩士(LLM)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環境工程所 工程碩士

現職:
世新大學 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助理教授
台灣科技大學 專利所 兼任助理教授

經歷:
台灣科技大學專利所 助理教授
美國舊金山 Suzan See Law Office法務
美國矽谷 Vivian Lu Law Office法務
台灣建業律師聯合事務所律師
台灣環宇律師事務所律師

產學合作計畫:
美國訴訟管理產學合作計畫

代表著作:
營業秘密刑事責任
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建置
專利意見書在訴訟上之運用

證照:
律師、台灣專利代理人、環境工程技師、仲裁人、ISO14000管理師

新加坡政府法律部 (Ministry Of Law) 於2013年4月提出一項以發展新加坡為亞洲智慧財產權 (IP) 交易中心,扶植IP服務產業之綱要計畫。本項計畫為未來10年新加坡IP服務產業之發展,制定了主要方向與具體的執行方式。計畫內容包括硬體設備、軟體環境的規畫均相當完整,若能落實,將為新加坡開發一項新的服務產業,帶來新的市場契機。由於新加坡此項計畫中許多部分與我國發展智慧財產權政策方向相同,因此,本文將分兩期介紹與分析新加坡政府所公開之【亞洲智慧財產權中心之主計畫】(註1),與新加坡政府針對該項計畫所發表之聲明。(註2)本計畫的主要內容,除了作為我國制定智慧財產權產業政策參考外,亦希望能使國內IP相關服務產業了解新加坡IP服務產業未來發展方向,以及早因應該政策所導致之市場競爭之效益。

新加坡全球智慧財產權亞洲中心的主體計畫於2013年4月份提出

新加坡政府自1965年獨立後,迅速發展成為富裕的亞洲四小龍之一。新加坡是亞洲重要的金融、服務和航運中心之一(註3)。2011年7月美國Dow Jones世界金融中心指數排行顯示,新加坡是繼紐約、倫敦、東京和香港之後,位於全球第五名之金融中心。新加坡主要產業,以服務業為主。2012年5月年新加坡政府制定的智慧財產權全球中心的總體規劃方案,以導引新加坡發展成為亞洲的全球知識產權中心。 來自100多個本地及外國企業和組織200多名知識產權專業人員進行了磋商。 總體規劃正式在2013年3月初提交給政府,而政府已接納了委員會提出的建議。

新加坡看好全球智慧財產權交易市場,訂定10年計畫營造亞洲智慧財產權交易中心

按照2013年4月新加坡政府所提出的計畫,新加坡政府看好全球知識產權(IP)交易市場與智慧財產權服務市場前景,計畫接下來的10年將以IP作為重點發展的產業,並希望新加坡將來成為亞洲IP交易中心。

新加坡所提出的計畫,直接點出知識型經濟的重要性日益增加,且全球IP交易市場熱絡的情況。更由WIPO的統計數據,顯示連續幾年,亞洲國家在全球專利與商標申請都有上升趨勢,除此之外,全球著作權授權和技術相關授權相關收入亦有顯著上升之趨勢。因此,新加坡政府認為在亞洲成立IP交易中心有其必要性。

新加坡計畫10內成為亞洲智慧財產權市場交易、管理、申請、與爭端解決法庭地或中心

新加坡IP市場交易中心之主計畫,主要有三個主題目標,包括:(1)發展新加坡成為亞洲地區智慧財產權申請之重鎮、(2) 使新加坡成為亞洲地區IP交易中心,以及 (3) 使新加坡成為亞洲地區IP爭議解決的地點之首選。

新加坡政府發展IP服務產業的第一個目標,是希望發展新加坡為智慧財產權之交易和管理國際中心,也就是使企業能以新加坡作為國際智權管理與交易國基地;所謂將新加坡作為國際智慧財產權申請中心,是指由公司在新加坡註冊智慧財產權,或是透過新加坡網路申請各國專利取得各國專利之保護;而以新加坡作為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中心,是希望全球企業當有智慧產權爭議時,不論是訴訟或替代性糾紛解決,均以新加坡作為法庭地與仲裁地。

配套計畫

(一) 新加坡政府營造亞洲智財營運中心之配套計畫:人才養成與培育及營造智慧財產權交易環境。新加坡智慧財產權交易中心之主體計畫進一步指出,為了使新加坡成為亞洲智慧財產權交易、管理、爭端解決、申請重心,政府應該充實硬體、軟體環境,包括 (1)培育智慧財產權產業相關之人力資源、(2) 營造一個適合智慧財產交易的環境。

(二) 為營造智慧財產權市場之環境,建議成立國家級智慧財權鑑價研究中心、並由政府提供智慧財產權融資貸款。為了要發展新加坡成為亞洲地區的智慧財產權市場管理與交易中心,策略上應該使新加坡的基礎設施能夠吸引智慧財產權交易當事人選擇於新加坡進行交易。特別是應該能吸引智慧財產權中介團體到新加坡進行交易活動,包括智慧財產權拍賣、授權等。除此之外,新加坡政府亦將架構智慧財產權交易平台,具體措施包括定期提供智慧財產權交易資訊、以及相關資訊之交換。為打造智慧財產權交易環境,新加坡政府認為應該提供智慧財產權鑑價體系,及成立智慧財產權鑑價研究中心,對於各種產業技術價值加以研究。

新加坡政同時府認為應該建立智慧財產權融資的機制。具體規劃措施包括:
(1) 新加坡經濟發展委員會(EDB)與法律部Ministry of Law 計劃將聯合成立以發展知識產權及法律部門。吸引IP市場與服務產業的相關人員加入。
(2) 新加坡政府認為增加智慧財產權取得融資的比率,並提高智慧財產權交易的透明度和確定性,可有助於促進智慧財產權交易。因此新加坡政府計畫將推出一個IP融資計劃,以專利作為抵押品。 其目的是鼓勵銀行承認智慧財產權作為一種資產類別,建立金融機構之間的IP融資能力,並允許IP充裕的公司,可以提供使用其智慧財產權資產,並更容易籌集資金。
(3) 新加坡金融機構,將陸續提供智慧財產權融資的相關課程(如IP鑑價),未來可能規劃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下轄之金融培訓管理計劃來負責智慧財產權鑑定資格之認定。
(4) 新加坡知識產權局(IPOS)計畫將建立一個智慧財產權鑑價中心,將與產業相關人士合作,並展開一系列的活動,包括研究有關智慧財產權評估方法、培訓和智慧財產權人員專業人才之認證。
(5) 新加坡交易所(SGX)未來將鼓勵上市公司揭露其公司智慧財產權。使投資人可以對於公司長期的發展有所了解,以及分析公司未來前景。

(三) 新加坡為發展成為專利申請中心,將建立專利檢索中心並加強與各國專利局之合作。新加坡政府將創造一個強有力的人力資源中心,以協助智慧財產權國際案之申請,並加強與其他國家、地區智慧財產權局之合作,吸引企業由新加坡遞送國際專利申請案。對此,新加坡政府有如下具體措施配合;
(1) 由新加坡智慧財產權局IPOS計畫將投資5000萬美元,強化新加坡專利檢索與審查能力,檢索與審查人員將在歐洲和日本專利局在完成訓練後回新加坡服務。
(2) 新加坡智慧財產權局將加強與其他國家的智慧財產局之合作,並建立一套完善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S)網絡,包括強化現有與美國,日本和韓國的網路之聯繫。 PPHS強大的聯繫網絡將允許專利權人得以利用專利加速申請審查程序,使已經於其他國家申請專利之案件,可以進行加速審查。
(3) 新加坡政府認為除了提高智慧財產局檢索與審查人員之素質外,必須提高專利代理人的素質,以符合智慧財產權人之需求。

資料來源: Intellectual Property Hub Master Plan: Developing Singapore as a Global IP hub in Asia.

(四) 為發展為知識產權爭議解決中心。新加坡為發展為一個智慧財產權爭端解決地,必須建制強而有力的智慧財產權法院和與厚實智慧財產權替代性糾紛解決能力。新加坡政府認為,具體措施包括:
(1) 新加坡最高法院正在著手建立智慧財產權案例處理方式,強化IP法院能力,吸引更多案件到新加坡進行訴訟。對於IP法院,除了將指派人員,盡可能使IP法院法官更快熟悉智慧財產權案件,加強案件審理的效率。為了強化IP法院的審判,最高法院將計畫使用技術專長和智慧財產權法律專業人員。

(3) 新加坡法律部 (MinLaw) 計畫將與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合作,在新加坡建立國際頂尖智慧財產權仲裁小組。此舉將有效提升新加坡智慧財產權替代性糾紛解決能力的國際知名度,吸引智慧財產權糾紛當事人到新加坡進行仲裁。

 

附註

  1. Intellectual Property Hub Master Plan: Developing Singapore as a Global IP hub in Asia. http://www.ipos.gov.sg, 2013 Apr. Published.
  2. Id.
  3.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6%B0%E5%8A%A0%E5%9D%A1

 

延伸閱讀:
香港政府策略性推動香港成為亞洲首屈一指的知識產權貿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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