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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估算企業中的專利與無形資產之價值?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2014.03.18
前年Google以125億美元完成收購Motorola移動通訊,去年Microsoft以54.4億歐元收購Nokia的手機業務。在兩項收購案中,收購者估算被收購企業的專利價值分別占總交易金額的44%及30%,這是一個相當高的比例,顯示了智慧財產權這類無形資產在企業中的價值已不容忽視。但到底專利的價值要如何評估?雖然這沒有公式可循,但仍是有一些基本原則可以參考的。

雖然目前仍有不少企業主將申請專利視為「開支」而非「投資」,也三不五時聽到企業IP人員抱怨, 表示智權部門被公司視為只會花錢,對營收沒有貢獻的部門;然而,這種情況隨著近年來專利大戰炮火隆隆,已經有所改善 - 智慧財產權乃企業無形資產的觀念,已經備受肯定,有時候其價值與企業帳面上的有形資產相比,也不遑多讓。像Google於2012年5月時以125億美元價格完成收購Motorola移動通訊,以及Microsoft於2013年9月時以54.4億歐元收購Nokia的手機業務都是很好的例子。當Google併購Motorola移動通訊事業部門時,公司本身自己估計此項併購行動將分別可帶來17,000件已獲證及7,500件申請中的美國專利,Google並於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報告書中,指出本身估算Motorola的專利價值為55億美元 ($5.5 billion was attributed to patents and developed technology),占收購價的44%。此外,Microsoft則是以 37.9 億歐元收購Nokia的手機業務部門,並同時以 16.5 億歐元收購其專利組合的(總收購金額為54.4歐元),在此一案例中,專利的價值占了總收購價30%。

專利如何估價?

以上2個例子均說明了專利是價值不斐的無形資產,但問題來啦,通常這些無形資產的價值也只有在企業被併購時才會被披露;而且,當時Motorola移動通訊約25,000個專利被估算為55億美元,這也只是Google心目中的價值,假設同一批專利由Microsoft來估算,可能價格便會有很大的出入,因為兩者對專利之需求不盡相同。到底專利要如何估價?雖然這沒有公式可循,但仍是有一些基本原則可以參考的,從本文嘗試以交互授權的角度,歸納企業對智慧財產權這一種無形資產的價值估算原則。

為什麼選擇交互授權方式呢?主要是因為它的專利應用範疇比其他領域更為複雜,而且交互授權的狀況也較為被普遍。一般來說,專利授權多被限定使用於特定產品上,但交互授權可應用的產品範圍則很廣 (如銅製程技術可用於生產不同種類的晶片、DSP可應用於不同種類之資訊產品),因此,比較難推估單一專利所帶來的收益,也較難估算其價值。

專利交互授權是比較常見的IP交易方式,而這種方式也是最複雜的IP交易方式之一。通常交互授權的交易標的不是一件專利或是某特定的專利,而會是一整套的專利組合 (patent portfolios),包括強的、弱的、新的、舊的,什麼專利都有。交互授權有時候會牽涉金錢交易,有時候則是單純的兩家廠商相互授權可以使用對方專利組合內的技術。

如果涉及金錢交易的話,就是通常我們所說的「付授權金」,這又分2種方式,一種是以銷售量來計算,就像之前很多報導提到的「由於Android 系統底層用到了多個Microsoft持有的專利技術廠,因此廠商每賣出一台Android手機,就要付Microsoft XX美元」這種方式,而另一種方式則是事先決定一個總授權金額,協議在一定期間內,都可以使用專利組合內的任何專利來製造產品。

交互授權的考量

基本上來說,交互授權是在雙方互補的基礎上出發的,而近年來其中一個很重要的目的則是為了平息專利戰爭。上文提到交互授權通常是以專利組合的方式來進行的,在專利組合中,包含了廠商有興趣及有用的專利,但可能存在不少的垃圾專利,或是對廠商而言完全沒有用的專利,但廠商依然願意進行交互授權主要有2個原因,一個原因是專利組合整體所帶來的利益超越所需要付出的代價,另一個原因則是因為在專利戰爭中處於劣勢,所以有時候無可奈可的要接受一些不太公平的交互授權條件。值得注意的是,有時候交互授權的標的不只含蓋雙方現有的專利,有些還會包含雙方在協議期間內新申請及獲證的專利。

在企業準備進行交互授權前,要決定交易價格或是授權範圍時,必須先評估一些客觀因素。很多時候進行交互授權的雙方不管是在企業規模、產品銷售數量、專利的品質及數量上都不是平衡及對稱的,在這種情況下,除了是單純的兩家廠商相互授權可以使用對方專利組合內的技術外,通常會利用「金錢」使交易更為「平衡」。舉例說,假設A企業的專利組合不管是質還是量都比企業B來得強,那雙方在進行交互授權時,除了雙方可以使用對方的專利技術外,企業B還必須付企業A一筆授權金,來補償其在專利組合上的不足,讓交易更為「平衡」。

企業在決定交易價格前必須評估的因素包括:

  • 對方專利組合的大小(即專利數量的多寡)。
  • 對方專利組合的成長速度。這主要是由於授權協議的時效都會持續數年,有不少授權協議是包含在協議有效期間,對方新申請或獲證之專利技術的,但這種情況下,對方的專利組合的成長速度便相當重要。這部分可以從幾個方向來觀察,首先是對方專利組合成長的軌跡:是否每年都有申請一定數量的專利(這一部分在各國專利局的資料庫都可以免費查詢)?每年申請量都有固定成長或是不斷衰退?對方是否每年在研發創新上都有投入一定的金額(如果是公開發行公司,則在企業財報上都會忠實披露)?
  • 對方專利組合的品質。相對於專利數量,專利品質是比較難評估的,但有3點可以列入考量。其中一點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如果對A企業來說,缺少了B企業專利組合中的數個專利便不能順利量產,或即使量產也有侵權之虞時,則B企業的專利組合對A來說,便是品質好的專利;換個角度看,B企業在與A進行專利授權時,也可以要求比較好的價碼。簡單來說,雙方對對方專利的依賴度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專利的「價值」。另外一點必須注意的就是專利的年限。假設對方專利組合中,大部分都是即將到期的專利,則整體專利組合的品質便會大打折扣。 最後一點則是考量對方專利在迴避設計方面的難易度。如果是很容易就可以避掉的專利,品質當然是備受質疑。

歷史因素

通常進行專利授權的企業在某一領域上都有相當的地位,甚至在特定的技術上領先業內的其他對手,因此授權的對象也不在少數。在這種情況下,於決定交易條件或價格前,可參考該企業之前的授權資料,作為輔助決定的依據。不過,要注意的是,專利組合的價值隨著時間過去、市場需求及技術演進,會一直在變動。首先,隨著距離專利到期的時間越來越近,專利價值便會越來越低,這就是為什麼超市中快過期的商品會以特價拋售的道理一樣。其次,隨著技術的演變,幾年前的必殺技術可能在今天已變得一文不值。最後就是市場需求的影響,像記憶體產品就是很好的例子,在前幾年供給過盛,記憶體價格暴跌的情況下,相關專利的行情也會受影響;但另一方面,如果專利是著眼在未來3-5年的技術及應用的話,其價值則會隨著市場應用的日漸成熟而水漲船高,像觸控技術便是很好的例子。

最後有一點很重要的不得不提,就是要進行交互授權前,手上必須要掌有專利,而且專利的多寡會直接攸關談判的籌碼 (專利品質是下一步的考量,但如果手中握有的是業內不可或缺的關鍵技術,當然會有不同的考量)。這是很基本的認知,聽起來像是廢話,但卻是很多企業主都忽略的。會不會是因為專利是無形資產,因此很難讓企業主察覺它的存在及重要性?如果用Google花了55億美元買Motorola的專利,或是Microsoft花了16.5億歐元買Nokia的專利這種方式來陳述,企業主是否會比較容易體認到專利的價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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