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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鋼索上的台灣太陽能廠商,何時才能撥雲見日?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長久以來,大部分的台灣太陽能廠商都小心翼翼的在鋼索上遊走,不是要看大陸廠商的策略,就是要看歐、美政府的臉色,幾乎沒有任何自主發展的空間;一旦失去平衡就會跌得粉身碎骨,甚至沒有翻身的餘地。像這一次美國商務部 (Department of Commerce, DOC)及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ITC) 針對特定的矽晶太陽能電池向台灣及大陸廠商徵收反傾銷稅一事,就讓台灣太陽能廠商有命懸一線的危機。雖然如今茂迪成功平反,稅率從 44.18%下修到20.86%,讓台灣太陽能廠商能保有一線存活的空間,但這種走鋼索的日子,究竟還要持續多久,台灣太陽能廠商才能撥雲見日?

台灣太陽能電池廠茂迪於8月19日發佈了好消息,指出其美國反傾銷調查案初判結果出爐,已經成功爭取到將稅率從 44.18%下修到20.86%,雖然還要等到明年初最終裁定結果才會出爐,但茂迪的稅率調降不管是對茂迪本身或是整體台灣太陽能廠商而言,都是天大的喜訊。因為目前台灣太陽能廠商進口美國所課徵的稅率,都要視前兩家產品進口美國最大量的廠商茂迪及昱晶而定:兩者的稅率加總除以2,即為台灣其他太陽能廠商進口美國的稅率,所以茂迪的稅率獲得大幅調降,也等如台灣其他太陽能廠商也大幅調降。

目前茂迪調降後之稅率為20.86%,昱晶仍維持27.57%,即其他台灣太陽能廠商之稅率為24.225% (前兩者加總除以2)。光電科技工業協進會(PIDA)產業分析師林建翰表示,在此一稅率之下,台灣廠商應能保有一定的操作空間,端視乎大陸廠商要不要繼續採用台灣的電池,目前大部分還是在詢問跟考量階段,但林建翰預估從Q3開始訂單應該會陸續開始回流。

大量傾銷 
美國太陽能產業慘遭滅頂?

「雙反」指的是反對傾銷及補貼等「不正當」商業行為。美國DOC及ITC因此針對大陸及台灣太陽能廠商徵收反傾銷稅及反補貼稅,希望藉此保護美國本土的太陽能產業。事件可以追溯至2011年。

大陸廠商自2011年起即在大量量產多晶矽晶圓,並大量出口世界各地,導致太陽能產品價格大跌。林建翰指出,以前大陸單一國家所出產的量,就幾乎接近世界市場當年的需求量了。因此美國太陽能廠商向DOC及ITC提出訴願,指大陸的太陽能產品對美國國內產業造成很大的傷害,因此,於2012年12月,美國針對大陸進口的太陽能電池徵收反傾銷及反補貼稅,藉此將大陸的太陽能產品價格提高,以減低對美國本土業者帶來的傷害。

這是最原始的「雙反」定義,即只要電池為大陸製造者,產品進口美國都必須課雙反稅,因此大陸太陽能模組廠商便大量採用台灣電池來歸避課稅。然而,這種計謀很快被美國廠商識破,再向DOC及ITC提出訴願,指出於2012至2013年期間,從台灣進口的多晶矽太陽能電池及模組的量大幅提升,對美國的太陽能產業造成嚴重傷害,包括美國市場的太陽能產品價格崩盤、為量數多的美國太陽能製造商因此倒閉、及大幅裁員。因此,提起訴願的廠商希望DOC及ITC能重新展開反傾銷及反補貼調查,以杜絕此一漏洞。

根據訴願廠商提出的提議,新的調查應將調查範圍擴大至包含「模組、太陽能板及/或包含電池的太陽能電池的面板模組,全部或部分在某一地區客製化組裝的比例」,這導致美國DOC及1TC在2014年作出了新雙反的定義。林建翰指出,在新雙反定義下,將封鎖中國透過外國製太陽能電池規避原有的雙反。根據2/3法則,在多晶矽晶圓、電池及模組3項產品中,只要有2/3是某國家製的,便定義為某國家的產品;即在3個生產步驟中,只要有2個步驟是在某一國製造的,那就會歸類為某國家製的產品,而徵收針對該國家製定的雙反稅率。當時訴願廠商建議對傾銷最嚴重的大陸廠商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Suntech) 課以298.4%的反傾銷稅(尚德於美國太陽能市場市占率為20%),而針對台灣廠商部分則建議徵收39.01%的反傾銷稅;此外,訴願廠商認為中國政府有對大陸廠商實施不公平的補貼政策,因此同時建議對大陸廠商徵收15.97%的反補貼稅。

微妙的三角關係

林建翰指出,在2012年的雙反政策時,只要認定電池是從大陸生產的,產品便會課大陸的雙反稅,大陸廠商為了規避高稅率,便會賣台灣矽晶圓,然後由台灣廠商再做成太陽能電池,完工之後再賣回去中國大陸,然後再由大陸廠商去組裝成模組。在只認定電池生產地的情況下,因電池為台灣生產,大陸廠商便能成功規避高反傾銷稅。然而,突然有大量太陽能電池從台灣進口,美國廠商也不是省油的燈,因此除了也要對台灣廠商課反傾銷稅外,也對雙反下了新定義:即在3個生產步驟中,只要有2個步驟(即完成價值超過60%)是在某一國製造的,那就會歸類為某國家製的產品。

如果照之前的運作模式,大陸廠商如果負責完成2個步驟(矽晶圓跟模組),即2/3是在中國大陸完成的,進口美國便會被徵收大陸的反傾銷及反補貼稅;另一方面,如果是有2/3是在台灣完成的,則要被課台灣稅率。

林建翰認為新的雙反政策一方面是要防堵台灣跟大陸合作,另一方面也是要防堵台灣以低價將產品傾銷美國,雖然台灣直接出口美國的數量不多。林建翰進一步分析,表示這次美國的反傾銷制裁,對台灣太陽能廠商影響很深遠,在茂迪的反傾銷稅率尚未調降之前,台灣廠商的稅率在27.59%至44.18%之間,平均達36%。 可是這次大幅調降至約24%,現在除了昱晶,其他稅率都是較低的,所以有較多操作空間。現在主要是看大陸廠商會不會繼續採用台灣的電池。

至於大陸廠商的部分,DOC於今年3月底公布了對大陸太陽能産品反補貼的初步裁定。其中,兩家强制應訴的大陸企業尚德之反補貼稅率爲2.9%、天合光能4.73%,而其他太陽能廠商之反補貼稅率為3.61%。除了反補貼稅率外,美國又在其反傾銷初步裁定中,認定了進口自大陸的太陽能產品存在傾銷行為,並確定大陸太陽能產品將被徵收26.33%至165.04%的臨時反傾銷稅。

在美國太陽能產業雙反的政策下,台灣和大陸的關係很微妙,雙方合作的關係是否會持續,視乎美國的反傾銷稅率而定。林建翰分析,2012年的雙反規定只針對太陽能電池,所以以前大陸會利用台灣的生產的電池來規避美國反傾銷這個規則,但在新版雙反政策下就沒辨法躲了。在新版政策下,大陸太陽能產品至少要有2個步驟是在台灣製造的,才能定義為台灣產品,成功規避大陸的高反傾銷稅。在這種情況下,那多晶矽晶圓可能不會跟大陸買,影響之下價格就會上揚,加上如果進口美國就要加近40%的稅(未調降之前稅率),那大陸就沒有必要用台灣的電池,因為他們用自己的稅率來算也是差不多,加上還可以用本身的晶圓,那幹嗎還要跟台灣合作?但如果調降為20多%,則影響不大,與大陸業者關係也不會很快破裂。因為如果大陸廠商在3個步驟中有2個步驟都在台灣進行,即除了台灣業者向大陸購買晶圓外,電池及組裝都在台灣進行,在最後當成台灣產品賣到美國去,那只須課20多%的反傾銷稅,比大陸產品的稅率來得低,因此雙方仍是有合作空間的。

走在鋼索上的廠商 如何維持平衡

台灣與大陸廠商合作,可以說是好壞參半。一方面訂單不虞匱乏,又可以拿到比較便宜的晶圓材料;但另一方面,如果大陸大量採用台灣產品,來規避反傾銷稅率,台灣又容易會像這次一樣,被視為傾銷共犯,除了美國之外,別的國家也會紛紛仿效。因此台灣廠商就像走在鋼索上一般,要如何拿捏才能保持平衡,是個必須小心處理的議題。

林建翰認為長遠來看,擴大海外設廠是必然趨勢,但海外設廠的時程很長,可以說是延緩不濟急。「美國用這一招應該是希望台灣廠商到美國或是中南美洲設廠,長期來講,這對廠商是有利的。如果在墨西哥這些地方設廠,距離美國很近,除了成本較低外,運費也相對低廉;另一方面,又可以規避關稅,長期對廠商是有好處的,所以有些廠商已經開始海外設廠的動作了,但時間效應要拉很長,除非是跟當地廠商結盟:像1/3用台灣產品、1/3用大產製品,然後再跑去墨西哥組裝。這樣就可以成功規避反傾銷稅了」。林建翰的結論是:「因應反傾銷,台灣廠商短期內應該是用合縱聯盟來因應,長期來看則是應到國外設廠。現在看起來這是必然趨勢,不然以後日本、印度或其他市場都給來個雙反,那台灣還能怎麼辦?」

的確,越來越多國家對大陸太陽能產品的低價策略不滿,除了以上所提的國家外,現在連澳洲也開始就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調查大陸太陽能產品有沒有傾銷澳洲之事實,而報告將於今年10月16日出爐。在2013年,澳洲太陽能市場的需求量是1GW,而大陸廠商便進口了700MW, 市占率為70%;而在2014年,澳洲太陽能市場的預估需求量為1.2GW,但澳洲本土模組產量只有100MW,因此必須大量仰賴進口,但這種情況下,必須更小心保護本土的產業。

因應之道

表1為大陸太陽能廠商面對雙反的因應之道,看起來似乎也想把對台灣廠商的依賴降低,因此不管雙反的浪潮有沒有打到台灣,台灣太陽能廠商也應該好好思考一下未來的路該如何走。

表1. 大陸太陽能廠商面對雙反的因應之道

大陸廠商

面對雙反因應之道

英利

從2012年到2013年蟬聯全球最大的太陽能產品供應商,在中國擁有從矽鑄錠到組件的完整的生産供應鏈,最近還涉足墨西哥以及加拿大的相關代工協議。

昱輝陽光

在土耳其、波蘭、印度、韓國均有自己的組件代工合作夥伴,藉此避免在歐盟、美國遭受的貿易抵制和高額關稅。爲了减少美國雙反的衝擊,昱輝陽光於2014年8月12日宣布計劃運用全球的OEM夥伴,未來會擴大在印度、韓國、土耳其以及部份歐洲地區的OEM合作活動。不過昱輝陽光賣給歐洲的太陽能産品仍會繼續使用台制太陽能電池。

天合光能

廉價併購擁有現代化先進設備的低階供應商,實現一條龍生產以進一步降低成本。

晶科

晶澳

除計劃在大陸本土生產,另一個方面,還進入南非與當地一家下游企業合資建立封裝工廠,用以生産對美國出口的産品。

製表:李淑蓮

在太陽能的領域,台灣廠商算是較為被動,只有少數廠商會打自有品牌(如新日光、茂迪);太被動在未來發展上會有一定的風險在。林建翰指出,現在已有一些台灣廠商開始與大陸廠商作區隔,提高單晶太陽能的生產。單晶轉換率較高,但價格也較高一點。


以太陽能面板覆蓋停車場,國外蔚為風潮,台灣也有,就在淡水漁人碼頭。

此外,為了讓台灣太陽能產業有更好的發展,也希望政府能擴大內需,如蓋電廠、透過公用設施採用太陽能發電來擴大內需。目前台灣有的只是示範點,還沒有正式興建太陽能電廠,因為要把預算從火力發電那邊搶走是很困難的事。雖然目前太陽能發電每度成本不會比一般能源高,但目前由於儲電技術昂貴,因此儲電不普及,所以太陽能發電的缺點是到晚上就沒電可用了。

林建翰表示,太陽能發電與政策有關,目前太陽能售價仍是偏高。如果在美國是沒問題的,因為美國電價高,需求量又大,因此太陽能在美國成長才會如此快速,成長比例也高。可是台灣電價不高,人均所得也沒有美國那麼好,要請民眾安裝太陽能的話,政策上就很難推動,因此可以由公家單位先行採用,再慢慢向民間推廣。

最後,台灣廠商本身也應該開始著重研發,再加上適度的品牌推廣,才有可能擺脫走鋼索的日子,走出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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