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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兩岸專利論壇系列》
大陸企業海外專利少 要走出去難度高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中國大陸已連續多年成為遭美國337調查最多的國家 (註1),自1993年美國對中國大陸企業發起第一起337調查起,到今年為止,已累積122件337調查案,涉及330家大陸企業;就2013年為例,大陸企業遭美國337調查共17起,已連續12年居涉案國首位。據大陸高文律師事務所2014年所提供的數據顯示,在捲入337的陸方企業中,有84.84%(即約280家)並沒有美國專利;9%的企業只有10件以下的專利(27家);而有100件以上美國專利的則只有1%,即不到4家。高文律師事務所的王正志律師就直言:「想在海外市場分一杯羹,產品卻是零專利保護,這就相當於『裸奔』,一旦競爭對手發起專利戰,肯定不堪一擊。」說得真是一針見血!

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國知局)局長申長雨指出,隨著大陸及美國之間貿易往來增加,及中國大陸企業不斷成長,中美間的智慧財產權糾紛也變多了,而中國大陸也成為美國337調查的主要對象及最大受害國;這種情況在中國加入世貿組織WTO之後更為明顯。其實,不止是大陸產品外銷美國受到337調查,就連中國境內涉及外資企業的訴訟也是逐年增長。

大陸國內涉外智財權糾紛訴訟概況

圖1是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産權審判庭最近3年的收案量及涉外案件比例,大陸國知局保護協調司副司長張志成表示,上海、浙江、江蘇等沿海地區之大趨勢與北京相同,因此可供參考。從圖中明顯可見,大陸國內的涉外智財權訴訟案件比例很高,在最近幾年的比例已超過4成,且已漸漸逼近一半。

中國大陸法院所受理的專利訴訟包括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及行政訴訟,據i智庫的資料顯示,截至2013年12月為止,民事訴訟數量占全部專利訴訟數量90%以上;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分類,共有近20 個與專利相關的案由。  

表1.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産權審判庭近3年收案量及涉外案件比例

圖片來源: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産權審判庭 儀軍

據i智庫的報告,1988年中國大陸出現第一件專利侵權訴訟案件 (註2),當時的訴訟金額爲5000元人民幣。截止到2013年12月,已審結中國專利侵權訴訟案件數近2萬件,一審訴求金額超過20億元人民幣。個案賠償額到目前為止最高的依然是正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施耐德電氣低壓(天津)有限公司的實用新型專利侵權糾紛案,一審判賠3.3億人民幣,此案最終和解賠償金額高達1.57億人民幣;請參見表2及表3。從表2可以看出,自2006年起,不管是一審案件數量或是一審案件的訴求金額都是大幅上升,不過,i智庫的報告指出,縱使一審的案件數量很大,但只有32.26%會進入二審,有高達55.48%的審理結果是撤訴;此外,上訴成功的機率約為13.67%。

表2. 中國專利侵權訴訟一審案件量及訴求金額變化趨勢 (1985~2013)

資料來源:中國專利侵權訴訟數據解讀,i智庫

表3. 中國境內專利侵權案件前十大 - 以最終審結金額排序

最終審結金額排名

案件名稱

最終審結金額

施耐德電氣低壓(天津)有限公司與正泰集團股仹有限公司侵犯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上訴案

約1.57億人民幣

武漢晶源環境工程有限公司與日本富士化水工業株式會社、華陽電業有限公司侵犯發明專利權糾紛案

約5061萬人民幣

北京中乾機電設備有限責仸公司訴北京清大科技股仹有限公司發明專利權臨時保護期使用費和侵犯專利權糾紛案

約2540萬人民幣

潘篤華等訴浙江金義集團有限公司等專利權糾紛案

約1300萬人民幣

北京利德華福電氣技術有限公司等訴北京合康億盛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專利權糾紛案

約1000萬人民幣

湘北威爾曼製藥有限公司訴蘇州二葉製藥有限公司等侵犯發明專利權糾紛案

約500萬人民幣

北京市太陽能研究所訴東莞市豪特電器公司侵犯專利權糾紛案

約441.7萬人民幣

重慶市龍騰工貿公司與重慶市墊江保溫材料廠專利侵權糾紛上訴案

約350萬人民幣

廣西梧州製藥(集團)股仹有限公司訴陝西永壽製藥有限責仸公司等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

約300萬人民幣

10

山東九陽小家電有限公司等訴濟南正銘商貿有限公司等發明專利侵權糾紛案

約300萬人民幣

資料來源:中國專利侵權訴訟數據解讀,i智庫

表4. 中國專利侵權訴訟一審涉案專利類型分佈 (2001 ~ 2013)

資料來源:中國專利侵權訴訟數據解讀,i智庫

境內專利侵權案  原告多為外方 陸方敗訴比例高

國知局保護協調司副司長張志成表示,在面對專利訴訟的時候,不管是在大陸境內還是國外,陸方的敗率比例都比較高。首先是在境內的部分,侵權案的原告多為外方,且多勝訴。張志成提供了以下數據:

  • 於2006年前3季,江蘇省所發生的60多件專利紛爭中,涉外專利糾紛有10多件,原告100%為外方;而上海則是從1994年的200件劇增至2005年的600多件,其中95%的原告是外方。
  • 於2010年,浙江省法院系統共受理涉外知識產權民事案件456件,與2009年同比上升13.43%;而在審結案件中,境外權利人勝算達96.85%。
  • 2010年,上海市法院共審結一審涉外知識產權民事案件147件,結案總標的達7116萬人民幣。其中判決結案65件,境外當事人勝訴的有56件,勝訴率達86.2%。

從表5可見,如果專利訴訟的兩造分別是陸方及外方時,外方為原告的比例會比外方為被告的比例高很多,外方為被告的比例通常占不到1%。

境外專利侵權案 和解及敗訴占大多數

至於在中國以外的境外侵權案部分,張志成指出大部分的中國企業在「不清楚、不了解」的情況下,會選擇支付授權金來達到和解的目的;以337調查案件為例,從2011年到2014年,中國大陸企業受起訴的案件有65%已終結,當中僅有7%的案件被判不起訴。

張志成認為,意識和能力是大陸企業面對境外專利訴訟時,常被予取予求的主因:
(1) 意識缺失:普通缺乏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布局及風險管控意識。
(2) 成本高昂:這邊可以用一個例子說明。像廣東燕加隆公司的「一拍即合」地板連接技術曾經分別在美國337調查及德國專利訴訟中勝訴,但近6年下來便耗費了3000萬人民幣,僅在德國僱用律師團隊就花費了1000萬人民幣。
(3) 機制人才:缺乏能夠支撐企業參與,並贏得訴訟的機制和專門人才。
(4) 國際訴訟環境高度複雜:不了解程序、管轄、NPE、Patent Troll等細節。

要迎面一戰還是予取予求?

面對境外的專利訴訟,究竟是要正面迎戰還是摸摸鼻子付權利金了事?還是幹脆退出市場?這個除了要看經濟實力之外,平常對智財的經營管理也很重耍。像前面舉的燕加隆公司的例子,如果光會花錢請律師打官司,但本身產品沒有專利保護,也是不可能在專利戰中擊退對手的。

燕加隆公司是一家提供綜合建材家居産品解决方案的企業,産品銷往全球近200個國家和地區。2006年,燕加隆公司成功研發出「一拍即合」地板鎖扣技術。該技術突破了歐洲鎖扣技術所采用的斜插鎖扣理念,首創垂直嵌入型鎖扣,而引發貿易戰爭的核心正是這個地板鎖扣專利技術。早在燕加隆發明「一拍即合」地板鎖扣技術之前,歐洲Unilin公司和Valinge公司已共同擁有傳統的斜插鎖扣專利技術,全球衆多地板公司每年均需向這兩大巨頭交納幾十億美元的專利授權費,而專利授權收入是這家公司的重要經濟來源。

爲了突破國際地板大廠對中國大陸地板産業的專利封鎖,燕加隆很早便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自主研發出新一代的「一拍即合」地板鎖扣技術,該技術突破了歐洲鎖扣「水平鎖入」理念,首創「垂直嵌入」型鎖扣,是綠色、環保、低碳的新一代地板鎖扣技術。

早在2004年9月,加拿大邊境服務署(CBSA)已對燕加隆啓動反傾銷/反補貼調查程序。燕加隆積極應訴,最終取得「零反傾銷稅率」勝訴的成果。此後加拿大邊境服務署(CBSA)又連續發動三次再調查,燕加隆一直保持著勝訴成果。其後,歐洲地板巨頭Unilin公司又在美國發動了更具殺傷力的337調查,但在燕加隆新專利技術的事實下,2007年1月24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對337調查公布的《最終裁定》中,燕加隆公司的「一拍即合」鎖扣地板成爲唯一被認定不侵權的鎖扣技術産品,而Unlin並沒有提起上訴,證明他們也認同此裁决。

然而,在2009年1月德國漢諾威地板展期間,Unilin公司又以「燕加隆公司的産品侵犯了Unilin的專利權」爲名,申請漢堡法院對燕加隆發出緊急禁令,沒收了燕加隆的展品。燕加隆爲了專利的自主知識産權不被侵犯,以及顧及企業、品牌的聲譽,在籌措了1000萬人民幣資金後,派出强大律師團積極赴德應訴。2009年11月6日,德國漢堡法院作出判决,宣布燕加隆方勝訴,撤銷了臨時禁令。

燕加隆的勇敢應戰,背後支撐的除了是其自我研發的「一拍即合」地板鎖扣技術外,最重要的就是他們的專利保護執行相當徹底,不然,空有技術但沒有專利保護的話,除了是將這項技術拱手讓人外,在迎戰對手時也沒有任何武器可以還擊。

圖1. 燕加隆公司產品行銷全國200多個國家,專利證書也是八國聯軍的組合。

圖片來源:燕加隆公司官網

如果專利保護不足或是智財管理不力,對一家公司或是一家企業所帶來的後果是相當嚴重的。像大陸的印表機墨水匣產業便因此全面被排除於美國市場之外。

2006年2月,日本愛普生公司在美國引用「337法律條款」,利用壟斷專利權狀告了17家中國頗具規模的通用耗材製造企業,這應該是美國史上涉案專利權最多和企業數最多的「337訴訟案」,也是針對中國企業最大的一起「337訴訟案」。最後,美國ITC宣布精工愛普生的11項專利全部有效,牽涉在案的 24家大陸企業在美國所出售的墨水匣産品中,有超過1000種型號的墨水匣侵犯了愛普生的專利。ITC認定涉案産品存在侵權行爲並發布「普遍排除令」(General Exclusion Order,GEO),即自此所有大陸墨水匣企業都得退出美國市場,不管有沒有在愛普生的「337調查」名單上。

因此,智財專利的保護很多時候不只是攸關一家企業的經營,甚至是攸關一個產業的前途。像燕加隆「一拍即合」鎖扣地板在337調查的勝訴,因此成功打破了全球地板産業核心專利授權格局,使得 Unilin對大陸地板企業至少放棄了3億美元以上的專利侵權賠償主張,並打亂了Unilin對中國大陸企業的歧視性收費策略,被迫將專利授權費價格由1美元/平方米降低到了0.65美元/平方米左右,長遠來說,為大陸地板産業節省了一筆不可估計的專利授權。另一方面,大陸墨水匣企業因337調查被完全排除於美國市場外,對耗材產業的損害也是無法估計的。

早期創新能力不足  近期已大大提升

張志成指出,早期中國企業創新能力不足,是其智財保護上無法與國外企業抗衡的主因。在2011年的時候,大陸居民專利申請數量為415,829件,而大陸居民海外專利申請數量僅為20,315年,兩者的比例為1:20.5 ,而美國、日本和韓國的比例則分別為1:1.3、1:1.5、1:2.8,大陸與這些大國相比,明顯落後。

然而,在最近幾年大陸企業已經急起直追,在「走出去」的口號下,境外專利申請量節節上升,據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最新公佈的資料顯示,2013年中國大陸PCT國際專利申請量首次躍居世界第三,透過《專利合作條約》(PCT)提交的國際專利申請數量達21,516件,首次突破2萬件,同比成長15.6%。去年PCT申請量最多的前五名分別是美國(57,239件)、日本(43,918件)、中國大陸(21,516件)、德國(17,927件)、及韓國(12,386件),而這也是中國大陸首次超越德國位居第三位;占全球總申請量的10.5%。此外,中興通訊及華為技術更是分別以2,309件及2,094件申請案分列第二及第三名。

不可否認的,在國家政策的支持下,大陸企業要走出去,站上國際舞台的企圖心很明顯,除了在專利申請上,在訴訟上也是開始有不錯的表現。2007年,大陸企業通領科技集團公司被訴侵犯Leviton公司6246558號美國專利一案首次獲得勝訴,自此,大陸企業在不同的領域中也開始有勝訴的記錄,特別是在電信的領域,中興、華為及聯想等企業,基本上都已經擺脫了在境外專利訴訟上一直挨打的困境;不過,其他領域要能真正的走出去,前面似乎還有一段很漫長的路。

 

註釋

  1. 337調查起源於1930年關稅法美國1930年《關稅法》(Tariff Act)第337條,後修正編入《美國法典》第19捲第1337節,根據該條款的規定,凡進口到美國的外國產品,不論以何種形式比如銷售、出租、寄售等進入美國,若其侵犯了美國本土產業現有或正在建立中的合法有效的具有執行力的專利權、註冊商標、著作權或外觀設計(Mask Work)、專有技術等,即構成對337條款的違反,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都可進行調查。雖然這一條規定包括了專利、商標、著作權及外觀設計等,但實踐中ITC的調查大多是與專利權有關。因為對於侵犯商標和著作權的案件,多由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Bureau Of Customsand Border Protection)負責處理,ITC運用337條款調查的專利案件,有發明專利(Utility Patent)和實用新型專利(Design Patent)兩大類。美國法崇尚自由和公平競爭,若以侵犯專利、商標等不公平競爭的做法或手段威脅、破壞或實質性損害美國國內產業時,或妨礙某產業的建立,或構成貿易的壟斷或限制時,均為非法。ITC有權頒佈命令禁止進口存在不公平貿易行為的外國產品。337條款所稱的不公平貿易行為,雖然包括其他一些一般性不公平行為比如壟斷或試圖壟斷等,但從訴訟實踐上看,這些條款主要被用來針對侵犯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方面的不公平貿易行為。換言之,一旦美國廠商認為外國的進口產品侵犯了它們的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就可以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起訴訟,如果起訴合格,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就將啟動對被訴產品的調查,若調查認為侵權行為成立,國際貿易委員會可以向海關發佈命令,禁止該項產品進口。這樣,被訴產品就不能進入美國市場了。(智庫百科)
  2. 中國專利法於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次會議通過,因此將1985年作為統計之起始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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