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與經濟
專訪香港軟體行業協會主席邱達根先生
中國、香港積極發展軟體行業 不同執法標準有待克服

張瑋容╱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2013.05.02
         

2013年4月中旬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熱鬧非凡,春電展、ICT Expo、及IT Fest 都在同時間舉行,匯集了來自世界各地的 IT業界人士,同時也舉辦了一系列的研討會,其中,亞洲知識產權研討會的論壇主題引起廣泛迴響(圖一)。由香港貿發局、香港電腦學會、及香港軟件行業協會共同主辦的「關於亞洲知識產權研討會系列:探討軟件版權現況及實踐」,北美智權報亦在現場簡短採訪了軟件行業協會會長邱達根先生,邱先生針對中國與香港兩地的軟體問題與面臨的挑戰發表了以下看法。

圖一、亞洲知識產權研討會嘉賓討論香港和內地的軟體版權現況及範例
圖一、亞洲知識產權研討會嘉賓討論香港和內地的軟體版權現況及範例
圖片來源:香港貿發局

香港積極與內地合作 發揮各自優勢

針對香港發展軟體的優勢,香港軟件行業協會會長、同時也是遠東科技董事總經理邱達根先生(圖二)表示,中國軟體外包領先的地區是瀋陽和大連,這兩地在承接來自日韓兩國的外包有出色的表現,而香港的優勢在於對歐美軟體市場較熟悉,若香港能與內地城市合作,可充分發揮各自優勢,達成綜效。「香港企業和國內企業一直互動都非常頻繁,為了讓兩地優勢都能發揮,香港軟件協會的工作,就是幫助各大中小企業即使在香港也能拓展大陸市場。軟件協會把資源整合在一起,每年透過活動、會議、產品的交流,活絡市場並將兩地優勢極大化。」為了不讓香港軟件行業僅限於服務香港市場,邱達根建議香港軟件業與內地軟件業的合作可參照過去製造業的「前店後廠」模式,即香港軟件企業負責接單,由內地軟件企業負責設計。積極開拓香港軟件的市場,與大陸合作是必須手法。

圖二、香港軟件行業協會會長邱達根先生
圖二、香港軟件行業協會會長邱達根先生
圖片來源:香港貿發局

軟體服務跨區域性 需瞭解各國不同的專利判斷標準

在世界各國,軟體的保護一直備受爭議。由於軟體屬於著作,明載於著作權法,但就電腦程式而言,單靠著作權法保護,遠遠不及。因為電腦程式所依據的演算法比程式本身更複雜、更具商業價值,而著作權法卻不足以保護演算法,因此軟體業者現已趨向於申請專利權以保障其智慧財產。而軟體服務是跨區域性的,邱達根認為,軟體的服務早已邁向全球化,因此瞭解各國不同的專利判斷標準,也是軟體公司和自由軟體開發者必須瞭解的課題。舉例來說,美國是以Practical Application,即看「該申請專利的事物是否有應用價值」,日本則是著重在審查「硬體和程式之間的實施步驟」(How to use H/W resource),而歐洲判定的標準又與美日有部分重疊,但其是以「技術價值」的貢獻來做判定(Technical contribution)。

香港設有兩種專利:標準專利及短期專利。標準專利的有效期最長為20年,需在第3年屆滿後每年續期。短期專利的有效期最常為8年,需在第4年屆滿後續期一次。而不同的判斷標準也直接影響了軟體行業的發展,香港軟件行業協會會長邱達根認為,「香港和中國在軟體方面的問題挑戰主要在於兩地執法的方式截然不同,這也直接造成了香港和中國在發展軟體時的一個隱憂。香港重視知識產權,如果在內地發展的廠商沒有登記行號,軟件協會會幫助他們在內地進行登記,若果遇到問題,也會介紹資產保護中心幫助解決問題。著作的軟體可能在內地可能也沒有申請版權保護,相關廠商必須要有保護軟體版權的意識」。

邱達根針對軟體版權保護的問題進一步闡釋,「內地的專利註冊及保護制度與香港的制度並不相同,如只在內地註冊專利,該專利並不會自動在香港獲得保護。其實法律對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一直都在,但企業要努力去執行申請,這保護才能真正生效。政府針對軟體的知識產權保護有很多資助,但是每個城市有不同得資助方式,這個還是需要企業本身努力爭取,軟件協會幫助提供資訊也幫助申請,然而企業的爭取才是最主要的動能」。

簡短的訪談末了,邱達根語重心長的表示,軟體行業的不管是面對內地或香港的市場或文化,兩邊需要的產品服務都不一樣,要怎麼樣去打破推廣的界線,找到一個讓產品能走出去、走進來的合作方法,是每個企業共同面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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