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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一個品牌比保護一個商標更重要
呂克行(Kao H. Lu)╱RLM&K法律事務所美國專利律師
李淑蓮 整理╱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2014.12.17

奧地利的紅牛股份有限公司,已同意支付一千三百萬美元,以和解一個有關被控虛假廣告,不當得利,並違反了超過30州消費者保護法的集體訴訟官司。原告要求賠償主要針對其虛假廣告,指出紅牛飲料能提供給消費者的益處並沒有比一杯咖啡或咖啡因藥丸多,但該公司 「紅牛給你翅膀 (Red Bull GIVES YOU WINGS)」的全球營銷廣告卻會讓消費者相信Red Bull能提供比咖啡更多的好處。

Red Bull Gives You Wings :3 by Vallkar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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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告Benjamin Careathers於2013年1月16日在美國紐約南區聯邦法院提出集體訴訟。此案使人們將焦點集中在一個「品牌」並不僅只是一個商標,以及如何管理商標所涉及的考量,比那些商標法相關所提的更廣泛。究竟所謂「品牌」包含什麽?最早期,「品牌」是表示一項産品或服務的特殊來源。現在這個概念被稱爲「商標」的給包含了。這種轉變正好與實現情况吻合,品牌的命名有許多因素,並不只是簡單的産品名稱而已。這些因素包括消費者的以往經驗,感受和期望,所有這一切最終形成消費者對一個公司産品的認知和感覺。品牌是産品屬性的無形總和,並已被證明是一個企業最寶貴的資産 - 據估計,平均而言,一個企業75%的價值與其品牌密切相關。要成爲一個成功的企業面臨的最大挑戰是建立和維護一個良好的品牌。

雖然這個决定對紅牛商標沒有法律影響,但這個最新的訴訟是否會損害紅牛品牌?無論這些指控是否屬實,消費者難免會質疑自己之前使用該産品的經驗,他們現在是如何看待該産品,而且他們對産品未來的期望又是什麽。

有鑒於此,儘管紅牛已經同意昂貴的和解費,但否認其有任何錯誤行爲,這並不奇怪。在集體訴訟中,原告認爲營銷廣告中,「Red Bull GIVES YOU WINGS」的口號,超出商標表達保證,造成廠商不當得利,並違反了超過30州消費者保護法,包括紐約的欺詐行爲和實際操做法案和加州消費者法律救濟法和反不公平競爭法。

顯然,紅牛的辯稱:狂飲一罐紅牛並不會導致消費者長出翅膀,也不會造成消費者做出不該做的事。這過度甜的液體不可能在消費者身上造成形態上的變化;因此,並沒有誤導消費者的機會存在。

原告宣稱,這不是訴訟的核心問題。相反的,真正的問題是紅牛飲料是否能有效地提供其客戶更多精力。許多消費者有被欺騙的感覺,於是决定聯合起來起訴公司的虛假廣告。 Careathers先生尋求禁制令,以停止該公司虛假的宣傳其産品。該訴訟指出,「這種欺騙性的行爲和做法,意味著紅牛的廣告和行銷超出『吹捧』的程度,而是欺騙和欺詐,因此認爲此訴訟是可行的」。

Careathers先生聲稱,自2002年起他就開始喝紅牛飲料,並指責紅牛公司對其産品優越性的描述誤導消費者。原告指稱,欺騙的廣告已大量的通過書面,電視和網絡的行銷活動,讓消費者相信喝紅牛飲料會幫助增强體力,集中精神,和使反應更靈敏。

紅牛行銷聲稱其産品能提供消費者比喝一杯咖啡更多的能量,而事實上一罐紅牛飲料容量僅提供半杯咖啡的內容。還有,相較於一杯星巴克咖啡只賣1.85美元,一罐紅牛的相對成本差價也是過高了。該訴訟持續,「即使缺乏真正的科學證明支持紅牛品牌的能量飲料比一杯咖啡提供任何更多的益處給消費者,被告紅牛堅持和廣泛的推銷他們的産品作爲一個超級的『精力』來源,值得消費者支付高於一杯咖啡或其他來源的咖啡因飲料的價格。」在原告提交的證據中,指出,一杯7盎司滴漏式咖啡約含115-175毫克的咖啡因,而一個8.4盎司的紅牛罐僅含有80毫克的咖啡因。

紅牛已同意美金一千三百萬的訴訟和解,但並不是因爲它們錯誤地宣傳自己的産品。相反的,它們只是「儘快和解,以避免訴訟的成本和分心」。紅牛代表說,該公司「堅持認爲,它們的營銷和標簽一直是真實和正確的,並否認任何和所有的過錯或責任。」這似乎是紅牛爲了防止進一步的損害其品牌。至少在短期內這些指控很可能會被證明是有害的,其他還有待觀察的是這起訴訟對産品使用者的體驗的長期影響。

 

 
作者: 呂克行
現職: RLM&K法律事務所美國專利律師
Ryder Lu Mazzeo & Konieczny L.L.C.
(RLM&K)是一所位於美國費城郊區,擁有多位經驗豐富美國專利律師的法律事務所;專精美國知識產權法律,包括:專利、商標、版權及商業機密。RLM&K提供客戶全方位知識產權法律服務,專利及商標申請,侵權分析、訴訟官司;並替客戶在全美聯邦法院、聯邦上訴法院及美國最高法院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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