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6期
2020 年 0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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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法國專利制度將因PACTE修法大幅調整
黃蘭閔/北美智權 智權法規研究組

法國PACTE新法相關施行細則陸續公告,2020年將迎來諸多變化,例如新型案權利存續期間延長為十年,並可改請為發明案;而發明申請案可先以暫時案形式提交,實審過程將加審進步性要件,且領證後將有9個月的異議期。

為協助法國企業適應數位時代的變革,2019年法國頒布PACTE法案,涉及多項智慧財產權相關修法,隨相關細則陸續公告,2020法國智權事務將迎來諸多變化[1],例如(但不限於):新型案權利存續期間延長為十年,並可改請為發明案;而發明申請案可先以暫時案形式提交,實審過程加審進步性要件,領證後將同歐洲專利一樣進入9個月的異議期。

新型案權利存續期間延長

法國新型案權利存續期間原僅六年,但修法後與德國、中國相同,延長為十年。根據報導,凡在2020年1月11日是項修法生效日當天仍有效的既有新型案,以及2020年1月11日起新申請的新型案,其權利存續期間皆延長為十年。2020年1月11日當天仍有效但未於官方期限日前繳第七年年費者,法國官方給予4個月的過渡期,最遲可於2020年5月11日繳交,毋須支付額外規費;若也來不及在過渡期繳納第七年年費,最晚應於之後的六個月寬限期內加繳滯納金補救。

開放新型案改請為發明案

依先前法規,法國發明專利申請案可改請新型,此次修法後,2020年1月11日起新申請的新型案,若有需要,可於申請案官方展開公開作業技術準備工作(一般約在優先權日起算16個月)前改請為發明案,若需改請,申請人並應於官方收到改請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繳交檢索費[2]

法國新型案除非後續有侵權訴訟,一般毋須繳檢索費作先前技術比對,但新型案在法國的應用不如德國普遍,法國的新型案申請量向來偏低。此次PACTE修法拉長新型案權利存續期間、新增改請發明的運用選項,加上如下文說明,未來法國發明專利申請案需加審進步性,又有新增的異議程序,法國新型申請案量會否因此提升,有待觀察。

發明案新增公告後異議期

針對2020年4月1日起公告授權的法國發明專利,有被訴興訟可能的第三方,可於該專利公告授權日起9個月內提出異議,若攻擊成功,即可由法國專利局INPI直接認定原專利發明不具可專利性。

法國發明專利領證後,依舊法只能循法律訴訟途徑由法院宣判無效,其程序及成本,不是一般中小企業能負擔,為提高發明專利授權後的法律確定性及價值、降低第三方挑戰劣質專利的難度,新法導入發明專利公告後異議程序[3],與EPO、德、英、日、美等主要專利局同步。

發明案實審新增進步性要件

許多人是透過PCT或直接在EPO申請,並經EPO實審授權後取得法國發明專利的,這類申請案在領證前都經過專利三性的評估。而若逕行向法國專利局INPI申請發明專利,一般其審查核駁多是所請發明「明顯」不符新穎性要件,並無進步性比對步驟;可是PACTE新法上調審查門檻,除移除法條文字中的「明顯」一詞,並引進進步性考慮,適用2020年5月23日起向法國專利局INPI申請新的法國發明案。

一般相信,這項修法有助提升法國發明案專利品質,但既無前例可供依循,難以猜測官方審查方向,會否採用類似EPO問題解決法(The problem and solution approach:PSA)的模式審查,目前無從預料。另方面,因官方需花費額外資源考慮所請發明的進步性,有可能因此增加核駁機會、拉高申請成本、拖慢領證時間。

開放提交暫時發明申請案

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請的發明案,在新案送件時可暫不提交請求項及摘要,然後再於優先權日起12個月內採取以下動作:(1) 改請為新型案,或(2) 後補請求項及摘要等必要文件,並在後補之日起1個月內繳納檢索費。假使未於規定期間採取前述二選一作法,原暫時案即視為撤回。

申請人可藉暫時案送件盡早搶到申請日,既可作後申請案優先權主張基礎,也有權在相關產品作專利標示,但這類操作的潛在風險頗高,畢竟,後補請求項需為原提交說明書內容支持,若涉及優先權主張,並需比對主張案及被主張案內容,容易衍生後補請求項超出原始揭露範圍、優先權主張無效等後患,故一般建議只能當意外發生時的緊急備案,不應常態採用。

小結

PACTE修法項目眾多,與發明及新型專利相關的部分,除前述各項,還包括確認發明專利無效程序無期間限制、規定發明專利所有權人應於(理應)知悉侵權事實之日五年內提出訴訟、國家安全審查規定調整……,許多辦法還只有基本的修法框架,實際施行細節及配套規範有待日後進一步充實。

總的來說,法國此次修法提高發明案實審標準,並設法降低劣質發明專利淘汰成本,意在提升專利品質,並給予小型公司及新創企業更大活動空間。然而一般相信,即使經過PACTE修法,比較直接在法國申請法國發明專利、繞道PCT/EPO取得法國發明專利保護兩種途徑,論申請成本及難度,前者仍比後者友善許多。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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