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9期
2022 年 0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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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知識產權優速計畫SG IP FAST
黃蘭閔/北美智權 智權法規研究組

新加坡重新規畫「新加坡知識產權優速計畫」(SG IP FAST),發明及商標案最快可望在半年內授權註冊,設計案甚至最短只需一個月即可在新加坡取得所需保護。

新加坡政府宣布整合各項智財權加急辦法,重新規畫「新加坡知識產權優速計畫」(SG IP FAST Programme;SG IP FAST),作為新加坡知識產權局IPOS發明、商標、設計各類申請案統一適用的加速審查方案,同時實施時間延長至2024年4月30日。依新加坡官方公告[1],經實審後沒有重大問題瑕疵需修正回應的申請案,發明及商標案最快可望在半年內授權註冊,設計案甚至最短只需一個月即可取得所需保護。

SG IP FAST

新加坡長年經營東協區域樞紐的位置,並放眼國際積極打入世界舞台,過去五年IPOS受理案件量成長33%。如今各國逐漸解封進入後疫情時代,面對節節攀升的申請案量,如何讓企業的產品服務及早進入市場、拉高競爭優勢?如何維持其全球無形資產(intangible assets;IA)與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IP)中心地位?新加坡官方認為,速審速結是一大關鍵,也因此有了此次SG IP FAST的辦法調整。

 

 

發明

商標

設計

實施期間

預定於2024年4月30日結束

授權目標

有實質核駁:9個月

有實質核駁:6個月

最快1個月

無實質核駁:6個月

無實質核駁:3個月

名額限制

每月名額10件,單一申請人最多兩件

申請辦法

申請日以規定書表加請檢索及實審,並附FastTrack文件說明請求加速的原因及發明所屬技術領域

。IPOS通知已接受發明案以SG IP FAST辦法加急後,需於12個月內提交商標/設計申請案,並

。以規定方式通知IPOS係SG IP FAST加急商標/設計申請

OA回覆

形式審查報告需2週內回覆,實質審查OA需2個月內回覆。申請期間不得請求延期

第一次核駁需在1個月內完全克服,第二次需在2週內回覆。申請期間不得請求延期

第一次核駁需在2週內完全克服。申請期間不得請求延期

加急效果

最多可有兩次OA加急,第二次OA製發後即無加速資格

最多可有兩次OA加急,若第二次OA有核駁未能完全克服,即無加速資格

最多可有一次OA加急

其他限制

。新加坡案為第一案,未主張優先權

。請求項最多20項

 

 

。只能由IPOS分類碼資料庫選取適合的商品服務說明

。不適用系列商標、非傳統商標(例:3D造型商標)、團體商標或證明標章申請

。排除公開階段遭遇異議者

 

 

ASPEC[2]

快速取得新加坡發明專利的另一個好處是,申請人將有機會藉ASPEC或Global PPH讓其東協鄰國,乃至世界其他主要專利局的對應案[3]一併取得加急資格。

當中的ASPEC,其實是東協九國的檢索審查工作成果共享計畫,除新加坡外,其他成員包括汶萊、柬埔寨、印尼、寮國、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越南[4]。規則與PPH頗多雷同,基礎案的核准結果於對應案受理局僅為參考依據,對應案受理局檢索實審不受基礎案核准結果拘束。而2019年在既有的ASPEC框架下,又新增兩個子項目:一是ASPEC AIM(ASPEC Acceleration for Industry 4.0 Infrastructure and Manufacturing),專為工業4.0相關發明設計;一是PCT-ASPEC,納入成員國專利局在PCT國際階段的可專利性實質比對意見。

 

 

ASPEC

PCT-ASPEC

ASPEC AIM

實施期間

 

 

預定2022年8月26日結束

預定2023年8月26日結束

名額限制

 

 

一年最多100件

一年最多50件

申請辦法

在一局取得至少一項請求項的核准結果[5],毋須額外規費,即可憑此一基礎案的核准結果在另一局對應案審結前提交ASPEC請求。ASPEC各局可使用同一請求書表,統一使用英文,除非官方另有要求,英譯文件毋須經譯者或代理人驗證

需符合ASPEC申請辦法,唯基礎案核准結果,可憑ASPEC成員國專利局[6]所做PCT國際檢索報告書面意見或國際初審報告(不含補充國際檢索報告)為依據

除需符合ASPEC申請辦法,所請發明並限定須屬工業4.0基礎建設或製造相關發明。而所請發明是否符合此一要件,由基礎案受理局負責判斷[7]

送件項目

。ASPEC表格填妥申請人、基礎案、對應案等基本資料,並提示是否適用PCT-ASPEC及/或ASPEC AIM辦法;

。載有基礎案請求項核准結果的實質比對意見複本;

。前述基礎案核准請求項複本;

。對應案與基礎案的請求項對照表(僅菲律賓未列為須提交項目);及

。以Email函知規定窗口指定資料

加急效果

符合各項規定要件後,至對應案授權日為止,該對應案具加速審查資格

目標在6個月內製發第一次OA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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