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各國積極發展網路政策與數位經濟,科技治理與法規成為競爭力的來源之一,歐盟、美國、中國大陸、東南亞各國都積極發展自己的數位政策,並以此作為與其他國家開展數位外交與國際合作的基礎。舉例而言,新加坡政府則持續推動中小企業數位計畫(SMEs Go Digital)提供數位化解決方案協助、轉型諮詢協助;並建立23個產業數位轉型藍圖,推動數位經濟生態系。德國則在2020年規劃新中小企業數位化投資補貼,搭配中小企業素養中心提升中小企業數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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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登政府急需完整數位政策重拾國際競爭力
根據美國智庫資訊科技與創新基金會(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Foundation,ITIF)指出,相較於歐盟與中國大陸,美國更需要一套自己的數位政策機制,雖然在1990年代網路發展迅速下,美國的數位政策一度蓬勃發展,但後來被歐盟超車,因此,當前美國需要一套科技治理政策,作為科技業管理與發展數位外交的基礎。整體而言,美國的數位外交政策可區分為幾個時期。
國家標準暨技術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NIST)應發揮更大的影響力,例如推廣其資訊安全框架與人工智慧風險管理框架作為標竿實務做法,促使其他國家的公司採用並讓他國政府效仿。同時,美國國務院應在全球推廣針對數位政策方面採取的支持創新的做法,並解釋為什麼該做法是能讓其他國家發展數位經濟的成功關鍵。
美國政府應建立多方利益相關者參與數位政策問題的論壇,特別是在擁有許多相同價值觀的民主國家之間,這樣的論壇應該制定一套自願、基於共識的準則,供科技公司或數位媒體業者在主持線上政治言論時遵循,同時避免基於保護主義而形成的各種措施影響言論自由。而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應與美國的盟友合作制定促進跨境數據流動的協議與措施,例如正在重新談判的歐盟-美國資料隱私協議(EU-U.S. Data Priv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