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 專欄
《RD研發創新系列之二》
研發人員瞭解專利權利範圍的技巧

秦紹祁╱北美智權 專利工程研究組

2012.12.03
         

本文要介紹一篇有關「無線能量傳輸」的方法專利 (Qualcomm的專利US 8,175,660)。筆者將扼要的描述這篇專利所解決的問題與權利範圍, 並分享如何利用專利本文與核駁答辯紀錄(file wrapper)來瞭解專利範圍的技巧。

US 8,175,660這篇專利是最早提出如何在兩個電子裝置間進行無線能量傳輸的一篇方法專利。問題是設定在:針對某一電子裝置(如:相機、手機、筆電)需要電力的時候,時空環境不允許外部電源的存在(如:插座、USB),如何利用另外的電子裝置來提供能量轉換。換個角度講,試想各位跟另一半在爬山踏青的時候,不識相的值班電話來了,你的話才講一半,手機卻快沒電了;這時如果有個app一按,就能從先生(太太)的手機分享其電力,好讓你能講完電話,而且是無線傳輸,能這樣解決狀況的話,那真是太酷了。

對於方法專利,請求權利範圍時,只會將實施例中共同的步驟取出,用文字擴大這些步驟所包含的範圍,卻不能涵蓋到先前技術,這觀念是專利撰寫最重要的地方,也是專業的專利工程師強項。研發人員在看到專利範圍時,常常會覺得文字寫的是無所不包的感覺,主要也是這個原因。此篇US 8,175,660專利所請求的權利範圍相當寬廣,在這邊我們不打算細看此篇專利的請求項內容,筆者只要舉幾個會落入此專利的權利範圍假想情況,藉此瞭解即可。

狀況一:
一待充電的手機,用其閃光燈跟一可傳電的相機發出需要充電的指示,相機決定傳電,即轉換內部的電力成為電磁訊號並傳送給手機,為手機進行充電。

狀況二:
一待充電的手機,跟週圍10公尺內的筆電發出音響訊號,接受到音響訊號的眾多筆電,即轉換其電力傳出電磁訊號,集體為手機進行充電。

若熟習此技藝的研發人員想弄清楚到底專利中的權利範圍指的是什麼?就應該先藉由專利的本文來確實瞭解發明人的技術思想。在US 8,175,660專利的本文中,有說明該技術思想的兩大實施要件:(1)發送端與接收端必須為電子裝置。(2)這樣的一個傳輸方法(Protocol),主要將能量轉換成為電磁波訊號,從一電子裝置中傳送到另一電子裝置中。由於是一個方法專利,我們可以由方塊流程圖(圖一)來瞭解這個無線能量傳輸方法的設計原理。

圖一、無線能量傳輸的步驟與該步驟所需對應的裝置

接下來對研發人員更重要的使命是如何找出迴避該專利之路?這時候核駁答辯紀錄(file wrapper)就是一個很好的方向。file wrapper是當初發明人與審查委員之間,對於權利範圍請求中所用的文字定義與專利範圍攻防過程的歷史資料集合。審查委員的使命之一就是在於確保每一項發明的專利申請都具備有可專利性、實用性、新穎性與進步性等,會積極挑戰同時協助發明人,說清楚講明白他/她宣告的權利範圍是多大。很多隱藏在文字底下的可能字義,從file wrapper的攻防紀錄中,都可以得到釐清。

即使US 8,175,660這篇專利應是第一個提出在電子裝置間進行無線互傳能量的方法,不過這個方法在審查的過程中,仍然是受到審查委員的多次審查,而須對應進行過專利範圍的修改。尤其是其第二次的non-final OA裡,審查委員特別要求發明人說清楚「需求訊息(request message)」是什麼意思?例如說:待充電手機一閃一閃顯示能量不足這樣的「閃光」訊息,算不算request message、還是一定要送來可解讀為「0101」內容的數位電子信號才是request message呢?藉由閱讀File Wrapper這樣的攻防答辯紀錄,吾人可以確立其所指之request message僅指請求端送來的「數位電子」信號,並不包含閃光、聲響與震動等其他種類之需求訊息。

結語

研發工程師不應該只看權利範圍來自我設想該專利範圍究竟為何。對研發工作而言,專利的描述相當有系統,須定義清楚所用術語字義,而且必須清楚揭露其技術內容。若不熟習專利範圍的語法,核對專利本文與圖示,還有確認核駁答辯紀錄(file wrapper)內專利申請人對於其所用術語之精確定義,往往會對於專利範圍做出不正確的解讀而導致誤判。

北美智權報前期文章「專利閱讀對研發人員之價值」中指出:「研發工程師適當研讀專利說明書,可做為自身研發工作的起始點,可節省各位在已知技術上的無謂投資」,這只是第一步。第二步是確實看清楚專利的保護範圍,這需要配合核對專利說明書本文與核駁答辯紀錄(file wrapper),而這也是現代研發工程師應具備的基本專利認識與素養。經過這兩期文章的介紹後,了解到RD人員應先有能力看清楚專利的保護範圍後,後續也才能進行迴避設計與研發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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