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期
2022 年 01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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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路的中國商標新法
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中國為提升對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的運用、保護、管理,中國知識產權局在2021年發布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新規,作為中國未來知識產權保護的戰略與指導,因此新的一年開始,就有許多知識產權法規將從2022年1月1日正式上路。其中最受注目的,就是最新版的《商標審查審理指南》與更嚴格的《商標一般違法判斷標準》。中國知識產權局副局長何志敏指出,《商標審查審理指南》是自1983年中國《商標法》實施以來,第一部覆蓋商標業務全流程的審查標準,對於中國商標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


圖片來源:CNIPA

新法上路一:最新版《商標審查審理指南》發佈

為規範商標審查審理程式,保障商標審查在各環節法律適用一致的標準,中國知識產權局於2021年11月22日頒佈了《商標審查審理指南》,並從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同時,原《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宣告廢止[1]

新的《商標審查審理指南》分為上、下兩編,上編是「形式審查和事務工作編」,分成五部分共二十五章;下編「商標審查審理編」共十九章,是講商標註冊的實質審查 ,主要分為絕對條件的審查、相對條件的審查、維持商標效力的審查。

上編「形式審查和事務工作編」依照商標業務模劃分為五個部分,依序規範了中國商標各申請業務的形式審查商品服務和商標檢索要素分類商標變更、續展、轉讓等其他商標業務的審查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審查以及商標申請事務的處理。上編依照中國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規和國際條約規定,整合商標局對外發佈的各項業務申請指南、相關書式說明以及相關規程,以便利申請人的原則和公平、公開的要求重新組織內容,並對中國商標審查審理涉及的用詞、用語進行了全面性的梳理和規範。

下編「商標審查審理編」則共有十九章,是在舊有的《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基礎上進行修訂、完善而成。在體例上,新的《指南》不再採用審查和審理分列的做法,而是按照商標法條文順序排列各章節,並將審查審理中不同環節的因素納入考量。在內容編排上,《指南》在各章設立「釋義」部分,嵌入指導案例說明相關條款如何適用,進一步提高了指引的確定性。在內容上,《指南》是根據近年來中國法律和實務的發展,對商標審查審理實體性規範進行了完善和修改。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在下編第二章中,新增「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的審查審理」,由於中國商標法第四次修正中,在第4條第一款中增加了「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的規定。為適應該修改故新增下編第二章,在審查審理中明確規範「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的商標認定和適用。

新法上路二:《商標一般違法判斷標準》上路

中國知識產權局於去年12月13日發布《商標一般違法判斷標準》,並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 《商標一般違法判斷標準》為違反商標管理秩序的行為提供了統一的判斷標準,也為中國商標執法部門提供了針對性較強的指引,企圖建立出透明度更高、可預見性更強的商標管理規則。

《標準》共三十五條,針對中國現行法律、法規中的商標違法行為制定了判斷標準,包括(1)必須使用註冊商標而未使用;(2)使用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標誌;(3)在商業活動中使用「馳名商標」字樣;(4)商標被許可人未依法標明其名稱和商品產地;(5)自行改變註冊商標、註冊人名義、位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6)將未註冊商標冒充註冊商標使用;(7)未履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管理義務;(8)未履行商標印製管理義務;(9)惡意申請商標註冊等九類違反商標管理秩序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新法上路三:啟用修訂後的商標書式

中國知識產權局在去年12月10日,發佈關於修訂商標書式的通知。根據中國知識產權局第462號《關於發佈<商標審查審理指南>的公告》,中國知識產權局針對商標書式作出適應性調整,並公佈修訂後的商標書式[3]。此次修訂商標的書式涵蓋商標註冊申請商標異議業務商標後續業務商標評審業務代理委託書等五大項商標業務類型,自2022年1月1日啟用,舊版書式將同時停止使用。

新法上路四:取消紙本商標註冊證發放

2021年10月12日,中國知識產權局發佈《關於調整商標註冊證發放方式的公告(第453號)》[4]。自2022年1月1日起,公告註冊及其他商標申請產生的商標註冊證,以紙本形式提交商標申請的寄發《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註冊人按通知書指定的網址和提取碼,登錄中國商標網獲取電子商標註冊證;若以電子方式提交商標申請,則登錄商標網路服務系統,以獲取電子商標註冊證,註冊人可自行查看和下載列印。從今年起中國知識產權局將不再發放紙本商標註冊證。

新法上路五:2022.7.1日起取消專利證、商標證的印花稅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在2021年6月10日下午表決通過《印花稅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將同時廢止[5]

今年下半年即將上路的中國《印花稅法》,取消對權利、許可證照每件徵收人民幣5元印花稅的規定。意即未來在中國的商標註冊和專利權證,都不必再繳納印花稅。此外,印花稅法也將「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書據」的稅率,由萬分之五降低至萬分之三,進一步落實減稅降費、支持創新發展,以鼓勵知識產權實施應用。

 

備註:

 

作者: 吳碧娥
現任: 北美智權報資深編輯
學歷: 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
經歷: 驊訊電子總經理室特助
經濟日報財經組記者
東森購物總經理室經營企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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