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期
發刊日 : 105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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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爲訴三星,雖令人振奮但不可與蘋果訴三星相提並論
李俊慧/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2016.06.15

日前,華爲公司宣布,在美國和中國提起對三星公司的智慧財産權訴訟,包括加州北區法院和深圳中級人民法院。一時間,華爲訴三星專利侵權引發手機行業廣泛關注。華爲訴三星專利侵權,能否等同於大陸國産手機廠商的專利積累已經相當雄厚?抑或在智慧型手機終端市場進入白熱化競爭之時,華爲向三星發起專利訴訟是否真的只是行銷動作?這會對其他大陸國産手機廠商産生何種影響?

寫在前面:但行好事,莫問前程。

這恐怕是華爲訴三星專利侵權給大陸國産手機廠商們最大的啓示。

因爲本次訴訟的焦點是通信技術而非智慧型手機技術。這意味著,即使華爲沒有進入智慧型手機終端市場,基於其在通信技術領域的專利積累,它同樣可以「發難」三星。

因此,在需要積累技術的時候,不要只顧行銷,在血戰「銷售」時,不要忘記專利武器。

日前,華爲公司宣布,在美國和中國提起對三星公司的智慧財産權訴訟,包括加州北區法院和深圳中級人民法院。一時間,華爲訴三星專利侵權引發手機行業廣泛關注。有人說,國內手機廠商終於硬起來了,敢於向傳統手機巨頭亮出專利之劍;也有人說,華爲此番訴訟三星,志在跟三星爭奪智慧型手機終端市場。

那麽,華爲訴三星專利侵權,能否等如大陸國産手機廠商的專利積累已經相當雄厚?抑或在智能手機終端市場進入白熱化競爭之時,華爲向三星發起專利訴訟是否真的是一場行銷動作?這會對其他大陸國産手機廠商産生何種影響?

爭議焦點:華爲訴三星專利侵權案,與蘋果訴三星案不相同

說到智慧型手機廠商間的專利訴訟,最具代表性的莫過於蘋果訴三星專利侵權案。

2011年4月15日,蘋果向美國北加州聖荷西聯邦地方法院對三星提起專利侵權訴訟中,包括三件發明專利和四件外觀設計專利,其中,三件發明專利是與觸控技術相關的專利,而四件外觀設計專利主要是圓角矩形設計、應用圖標設計等智慧型手機外觀及交互界面相關的專利。


圖片來源

而在侵權索賠上,起初,蘋果提起的三件發明專利的索賠金額標準爲2.02美元/台、3.01美元/台和2.02美元/台,而四件外觀設計專利的索賠金額標準爲24美元,相當於6美元/台。

簡單說,蘋果與三星這場曠日持久的訴訟大戰,發端於傳統功能機向智慧型手機過渡期,並在智慧型手機全面普及中保持持續狀態。而糾紛或爭議的焦點在於,蘋果在設計上顛覆了大衆對手機的認知和體驗。

而回到此番華爲訴三星專利侵權案中,華爲提交給加州北區美國地區法院公開的起訴書信息顯示,華爲在美國起訴三星電子、三星電子(美國)和三星研究院(美國)專利侵權,涉案專利主要是涉及LTE標準的通信技術專利。

具體來說,華爲在起訴書中聲稱三星侵權了其11項美國授權專利,這11項專利大部分都和LTE(4G)技術相關,也有涉及2G/3G技術的。

簡單說,華爲在美國向三星發起的專利訴訟,主要涉及的通信技術專利,而非終端産品專利。

由此可見,華爲訴三星專利侵權,立足點也在智慧型手機終端上,但是,亮出的專利武器則是通信技術專利。

換句話說,即使華爲未直接從事智慧型手機業務,憑藉華爲在移動通信技術領域的專利積累,同樣可以發起訴訟。

異曲同工:華爲訴三星專利侵權堪比愛立信印度訴小米侵權

2014年12月11日,因涉嫌侵犯愛立信所擁有的ARM、EDGE、3G等相關技術等8項專利,小米在印度被愛立信訴至印度德里高等法院。

善於專利維權的愛立信第一時間向印度德里高等法院提出臨時禁令,並獲得同意,禁令內容包括「禁止小米在印度市場銷售、推廣、製造及進口涉嫌侵犯愛立信專利的相關産品,並要求小米和其印度當地的電子商務合作夥伴Flipkart,暫時停止銷售愛立信起訴的涉案專利産品。」

隨後,小米公司被迫「放血」,按照「每台設備預繳 100 印度盧比於法院提存」的條件,臨時獲得使用高通晶片手機的繼續銷售。值得一提的是,在愛立信印度訴小米專利侵權糾紛中,有多項專利也是與通信技術相關的專利。

簡單說,如今華爲訴三星侵權,與此前愛立信在印度訴小米侵權類似,訴訟的焦點或專利武器都是以通信技術專利爲主。

事實上,在華爲訴三星之前,華爲與蘋果達成的專利交叉許可合作,一度引發熱議。來自國家知識産權局 (SIPO)的信息顯示,華爲向蘋果許可專利769件,而蘋果向華爲許可專利98件。而華爲與蘋果達成的專利交叉許可合作,也主要集中在LTE標準的通信技術專利。而雙方達成合作協議的時間應該發生在2015年。

行業啓示:打好通信技術基本功厚積薄發,或是大陸國産手機出路

不論是當下華爲訴訟三星專利侵權,抑或愛立信印度訴小米專利侵權,當然也包括蘋果與三星之間曠日持久的專利大戰。這些專利糾紛無一例外的都表明,只有扎實做好「基本功」,才有可能在行業競爭的道路上走的更遠。

不過,僅就華爲訴三星專利侵權本身而言,並不能得出大陸國産手機已經在創新程度上可與蘋果、三星相較量或抗衡的結論。更多反映的是華爲在通信技術領域的專利實力,而非其智慧型手機終端領域的實力。

當然,對於有市場傳言華爲提起訴訟的時間剛好卡在三星新款手機發布之際,這更多應該是一種巧合。因爲結合華爲與蘋果達成許可協議,而提起訴訟也需要花費一定的時間,因此華爲訴三星專利侵權,並非簡單出於行銷的目的,而更多應該是華爲在探索全新的專利運營生態。

一如基本退出手機終端領域的愛立信,基於其在2G、3G、4G等領域專利積累,它依舊可以通過許可專利獲得持續的收入。近兩年,大陸本土專利申請前十的企業中,聚集了大量的大陸國産手機廠商,包括華爲、中興、OPPO等。這個趨勢是值得肯定的是,伴隨4G全面普及和5G提前布局,當下的大陸國産手機廠商都有機會或多或少的參與到5G相關技術標準的制定,在這個過程中,也有機會將自身的技術或專利轉化爲標準。

這對於致力於通信行業的大陸國産手機廠商來說,既是引領下一代行動通訊終端生産製造的機會,也是藉此形成自己專利防火墻的良好契機。

當然,對於類似魅族等過分倚重行銷而忽視研發的大陸國産手機廠商來說,在市場日趨飽和、競爭更加慘烈以及專利訴訟隨時爆發的背景下,未來的日子會更加艱苦,要麽只能接受高成本、低回報,要麽就要尋求建立全新的商業模式,否則留給他們的後路恐怕只剩死路一條。

因此,雖然華爲向三星發起專利侵權訴訟,值得大陸國産手機廠商和國內用戶「歡呼雀躍」或「爲之一振」,但是,我們也必須看到,大陸國産手機與三星、蘋果等國外手機巨頭在手機發明專利或外觀設計還有一定的差距。

這就需要大陸國産手機廠商在做好行銷的同時,潛心做好技術研發和專利部署,推出更多類似OPPO「閃充」等快充技術在內的,可以領先三星、蘋果的新技術、新應用,讓大陸國産手機的技術競爭力得到不斷提升。

 

李俊慧  
作者: 李俊慧
現任: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簡介: 作者李俊慧先生為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長期關注網際網路、智慧財產權,以及其相關監管政策和法律問題(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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