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期
2017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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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知識產權4.0:
「十三五」規劃以精緻化、重點化、均衡化為目標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自中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於1998年第一次舉行、 中國專利法於2000年第二次修正 、2008年頒布《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綱要》、2011年開放台灣民眾參加中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以來,中國大陸也歷經了「十五」、「十一五」、「十二五」3個重要的發展階段;與此同時,中國知識產權的發展,也從1.0、 2.0升級到3.0。隨著「十三五」的到來,中國知識產權也邁入4.0階段;這次是中國大陸首次將知識産權規劃列入國家重點專項規劃,只要詳閱《「十三五」國家知識産權保護和運用規劃》,就不難一窺中國知識產權4.0的面貌。

2016年12月30日,中國國務院發布了《「十三五」國家知識産權保護和運用規劃》的通知,呼籲大陸各省、自治區、各部委及各直屬機構認真貫徹執行。接下來,國務院新聞辦於2017年1月17日針對《「十三五」國家知識産權保護和運用規劃》舉辦了新聞發布會,由中國知識産權局 (SIPO)副局長甘紹寧及SIPO規劃發展司司長龔亞麟介紹《規劃》的有關情况。由於這是知識産權規劃首次被中國大陸列入國家重點專項規劃,其重視程度可想而知。 

如果以1998年大陸舉行首屆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及2000年中國專利法第二次修正視為中國知識産權發展的萌芽期,那2011年開放台灣民眾參加中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即可以視為發展期,亦即是中國知識產權1.0及2.0的階段,而這段期間正是「十五」(2001 ~ 2005)及「十一五」(2006~2010) 時期。說實在的,中國的知識産權領域是在「十一五」初期才被重視及認真規劃發展方向的。

在「十一五」初期,大陸對知識産權事業發展規劃只是「指導思想」,然而卻有兩個具體目標,分別是 (1) 進一步完善知識産權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健全知識産權保護體系,完善知識産權保護工作機制,加大保護知識産權的執法力度;及(2)完成國家知識産權戰略制定工作。

第2個目標隨著大陸國務院於2008年6月5日發布《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綱要》,即已順利達成。至於第1個目標,則是在「十二五」(2011~2015)期間完成:2014年11月6日,北京成立了全中國首間知識產權法院,接下來廣州及上海兩地也於同年12月相繼成立知識產權法院。

從「十一五」到「十二五」 知識産權大躍進

從「十一五」到「十二五」,可以說是中國知識産權大躍進時期。嚴格來說,「十一五」為中國知識產權塑造了一個對知識產權發展相當友善的環境,也才能造就「十二五」期間知識產權的蓬勃發展。像是降低中國專利代理人考試難度、開放台灣民眾參加中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及成立知識產權法院等等,都可以說是「十一五」期間的佳績。

與「十一五」末期相比,「十二五」期間中國大陸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6.3件,增長了3倍;而每萬市場主體的平均有效商標擁有量達到1335件,增長了34.2%。此外,透過《專利合作條約》(PCT) 途徑提交的專利申請量達到3萬件,增長了2.4倍。

不過,雖然「十二五」期間中國大陸不管是在中國本土或是海外,專利申請量都突飛猛進,而且有效發明專利數也是全球數一數二的;然而,在專利申請量於2015年突破100萬件的同時,大陸當局也意識到本身的「知識産權」發展出現了一些問題。

《「十三五」國家知識産權保護和運用規劃》中指出:「同時,我國知識産權數量與質量不協調、區域發展不平衡、保護還不够嚴格等問題依然突出。核心專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權較少,布局還不合理。與經濟發展融合還不够緊密,轉移轉化效益還不够高,影響企業知識産權競爭能力提升。侵權易發多發,維權仍面臨舉證難、成本高、賠償低等問題,影響創新創業熱情。」

「知恥近乎勇」,正因為大陸當局了解到本身在知識產權領域只是「虛胖」,因此在進行「十三五」規劃時便立志發奮圖強,針對需要加強的問題訂定策略(例如專利品質不佳、高新領域專利不強、侵權舉證困難、損害賠償金額過低……等等)來補強,企圖從知識產權大國晉身知識產權強國。

從知識產權「大國」到「強國」,How?

《「十三五」國家知識産權保護和運用規劃》的主要具體目標有3,分別是知識産權保護環境顯著改善、知識産權運用效益充分顯現、及知識産權綜合能力大幅提升。《規劃》提出了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要從2015年的6.3件增加到12件、年度知識産權質押融資金額從2015年的750億元提高到1800億元、知識産權使用費出口額(五年累計)從2015年的44.4億美元提高到100億美元等10個預期性數量指標(表1)。

表1是《「十三五」國家知識産權保護和運用規劃》中所列出的「十三五」知識産權保護和運用主要指標。從表中可見,從2016到2020,在短短5年內,主政者在很多指標都幾乎要翻倍。SIPO副局長甘紹寧指出,為了要達成這些目標,這次「規劃」也提出了3項任務:「一是深化知識産權領域改革,二是嚴格實行知識産權保護,三是促進知識産權高效運用。」

表1. 「十三五」知識産權保護和運用主要指標

指 標

2015

2020

累計增加值

屬性

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件)

6.3

12

5.7

預期性

PCT專利申請量(萬件)

3

6

3

預期性

植物新品種申請總量(萬件)

1.7

2.5

0.8

預期性

全國作品登記數量(萬件)

135

220

85

預期性

年度知識産權質押融資金額(億元)

750

1800

1050

預期性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數量(萬件)

29

44

15

預期性

規模以上製造業每億元主營業務收入有效發明專利數(件)

0.56

0.7

0.14

預期性

知識産權使用費出口額(億美元)

44.4

100

55.6

預期性

知識産權服務業營業收入年均增長(%)

20

20

預期性

知識産權保護社會滿意度(分)

70

80

10

預期性

註:知識産權使用費出口額爲五年累計值。

資料來源:《「十三五」國家知識産權保護和運用規劃》

以下是3項任務的具體作為:

  1. 深化知識産權領域改革:努力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性成果。建立以知識産權爲重要內容的創新驅動評價體系,推動知識産權産品納入國民經濟核算,將知識産權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考核體系。推進簡政放權,簡化和優化知識産權審查和註册流程。放寬知識産權服務業准入,擴大代理領域開放程度,放寬對專利代理機構股東和合夥人的條件限制。加快知識産權權益分配改革,完善有利於激勵創新的知識産權歸屬制度,構建提升創新效率和效益的知識産權導向機制。

  2. 嚴格實行知識産權保護。加快知識産權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制修訂,構建包括司法審判、刑事司法、行政執法、快速維權、仲裁調解、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知識産權保護工作格局。

  3. 促進知識産權高效運用。突出知識産權在科技創新、新興産業培育方面的引領作用,大力發展知識産權密集型産業,完善專利導航産業發展工作機制,深入開展知識産權評議工作。加大高技術含量知識産權轉移轉化力度。創新知識産權運營模式和服務産品。完善「知識産權+金融」服務機制,深入推進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試點。

以上3點任務的最終目標是為了發展一個對知識產權創新友善的環境,有些地方是台灣很需要學習的。像「放寬知識産權服務業准入,擴大代理領域開放程度,放寬對專利代理機構股東和合夥人的條件限制」,台灣現在針對事務所法人化的推動仍是牛步,也等如是根本沒在推動,反觀大陸除了已開放合夥制外,更要進一步「擴大代理領域開放程度,放寬對專利代理機構股東和合夥人的條件限制」。因為對岸了解唯有開放才能促進產業蓬勃發展,越是管制打壓,只會讓產業規模越萎縮。

加强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産權保護 
行動互聯網、雲計算、物聯網、大數據為重點領域

在這次規劃中,有一點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有關當局相當重視以創新引領產業發展。所以特別在重點工作中指出,要「健全知識産權相關法律制度。研究完善商業模式和實用藝術品等知識産權保護制度。研究『互聯網+』、電子商務、大數據等新業態、新領域知識産權保護規則。」

SIPO規劃發展司司長龔亞麟曾指出,「雖然我國在2015年已經實現了發明專利申請量100萬件的突破,達到了110萬件之多,已經連續5年居世界之首,也是世界上首個年度發明專利申請量突破100萬件的國家。此外,2016年我國國內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也突破100萬件,是繼美國、日本之後世界上第三個國內發明專利擁有量超過百萬件的國家。但是專利數量與質量不協調的問題依然存在,大概表現爲兩方面:一是我們核心專利的數量不多。二是專利的布局不合理。」

針對以上2項不足,大陸當局在「十三五」期間會重點加强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産權保護;加大寬頻行動互聯網、雲運算、物聯網、大數據、高性能運算、行動智慧型終端等領域的知識産權保護力度。另一方面,由於企業是技術研究及專利申請的重要主體,因此也必須在推動産業升級發展上著墨。畢竟如果產業都不朝高新科技發展,國家產業也是無法升級的。

在「十三五」期間,推動産業升級的重點措施如下:

  • 推動專利導航産業發展。深入實施專利導航試點工程,引導産業創新發展,開展産業知識産權全球戰略布局,幫助推動産業提質增效升級。面向戰略性新興産業,在新材料、生物醫藥、物聯網、新能源、高端裝備製造等領域實施一批産業規劃類和企業營運類專利導航項目。

  • 完善「中國製造」知識産權布局。圍繞「中國製造2025」的重點領域和「互聯網+」行動的關鍵環節,形成一批産業關鍵核心共性技術知識産權。實施製造業知識産權協同運用推進工程,在製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等重大工程實施中支持骨幹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協同創新、聯合研發,形成一批産業化導向的專利組合,强化創新成果轉化運用。

  • 促進知識産權密集型産業發展。制定知識産權密集型産業目錄和發展規劃,發布知識産權密集型産業的發展態勢報告。運用股權投資基金等市場化方式,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知識産權密集型産業。加大政府扔採購對知識産權密集型産品的支持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發展知識産權密集型産業集聚區,構建優勢互補的産業協調發展格局。建設一批高增長、高收益的知識産權密集型産業,促進産業提質增效升級。

  • 支持産業知識産權聯盟發展。鼓勵組建産業知識産權聯盟,開展聯盟備案管理和服務,建立重點産業聯盟管理庫,對聯盟發展狀况進行評議監測和分類指導。支持成立知識産權服務聯盟。屬社會組織的,依法履行登記手續。支持聯盟構築和營運産業專利池,推動形成標準必要專利,建立重點産業知識産權侵權監控和風險應對機制。鼓勵社會資本設立知識産權産業化專項基金,充分發揮重點産業知識産權營運基金作用,提高産業知識産權營運水平與國際競爭力,保障産業技術安全。

  • 深化知識産權評議工作。實施知識産權評議工程,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圍繞國家重大産業規劃、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等開展知識産權評議,積極探索重大科技經濟活動知識産權評議試點。建立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知識産權目標評估制度。加强知識産權評議專業機構建設和人才培養,積極推動評議成果運用,建立重點領域評議報告發布機制。推動制定評議服務相關標準。鼓勵和支持行業骨幹企業與專業機構在重點領域合作開展評議工作,提高創新效率,防範知識産權風險。

結論

在不知不覺間,中國大陸已晉升為專利5大國的一哥,不過,它並沒有因此自滿,反而是檢討本身在知識產權領域的不足,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在許多人仍在譏諷中國專利品質不好、批評中國專利無用的時候,說不定再過幾年,中國便悄悄的從專利大國變身成為「專利強國」,一個中國專利的價值不輸給一個美國專利,這是不無可能的。

 

作者: 李淑蓮
現任: 北美智權報主編
學歷: 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
經歷: 半導體科技雜誌(SST-Taiwan)總編輯
CompuTrade International總編輯
日本電波新聞 (Dempa Shinbun) 駐海外記者
日經亞洲電子雜誌 (台灣版)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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