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期
2017 年 5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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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開放23萬件專利,是逼華爲等大陸國産手機選邊站嗎?
李俊慧/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日前,谷歌推出一項名爲「PAX」的專利交叉授權計劃,加入該計劃的手機廠商將可以免費使用計劃中成員的專利,當然,前提是加入的手機廠商也需要同步將自己的專利免費開放。因此,對包括華爲、中興、小米、魅族、OPPO、vivo等在內的諸多大陸國産手機廠商,加入PAX專利交叉授權計劃,到底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可能還是一個未知數。一方面,加入該計劃一定會讓「專利流氓」的訴訟减少,但另一方面,它們每年大量的研發投入,如果不能兌換成市場銷量或獲得專利付費授權收入,那麽,這種高投入恐怕是難以爲繼的。

手機行業硝烟四起的專利戰,只要谷歌 (Google) 一出手就會偃旗息鼓嗎?答案可能是否定的。

日前,谷歌推出一項名爲「PAX」的專利交叉授權計劃,加入該計劃的手機廠商將可以免費使用計劃中成員的專利,當然,前提是加入的手機廠商也需要同步將自己的專利免費開放。

該計劃上線之初,就吸引了包括三星LG富士康酷派HMDHTCBQAllview等衆多手機廠商的參與,加上谷歌自己,PAX專利交叉授權計劃所涵蓋的專利規模就高達23萬件

只要加入該計劃,就可以免費使用高達23萬件與「安卓系統及谷歌應用程序」相關的專利,這對於智慧型手機新玩家或代工廠商來說,可謂「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據稱,谷歌推出此計劃的初衷是爲了對付「專利流氓(Patent Troll)」公司。
但是,谷歌此舉到底是應對「專利流氓」的一劑良藥?還是針對華爲等大陸國産手機廠商「劫富濟貧」的一次站隊之選?

2009年3月30日谷歌音樂産品發布會
File:Google music search.jpg
照片來源:維基共享資源

此起彼伏:谷歌、蘋果、三星、華爲等都在被告或發起訴訟的路上

諾基亞起訴蘋果,蘋果起訴高通,高通起訴魅族,三星大戰蘋果,華爲大戰三星,愛立信起訴小米……一時間,曾經或如今在手機行業中占據重要地位的相關廠商,不是在起訴他人的路上,就是在被他人起訴的路上。

而從挑起專利訴訟爭端的主體來看,既有過去或現在的手機廠商,比如諾基亞、愛立信、三星、蘋果和華爲等,也有很多屬於NPE或PAE機構。比如,已令華爲在英國連輸多場官司的Unwired Planet International公司(簡稱UPI公司),就屬於一家NPE或PAE機構。該公司起初是一家行動軟件公司,不過,於2012年5月停止了當時的産品和業務,轉型成了一家授權和專利保護公司。此後,就開始在市場上收購專利並開展專利付費授權業務。

所謂NPE(Non-Practicing Entities,中文即「非專利實施主體」)或PAE(Patent Assertion Entity,中文即「專利主張實體」)機構,是指自己不從事專利産品的生産、製造,而是通過專利授權獲取收益的機構或公司。

在很多人眼中,少數PAE機構也被視作「專利流氓(Patent Troll)」。究其根源在於:這些公司並不直接從事生産、製造,被訴廠商喪失了與之專利交叉授權的可能,一旦被它們起訴,除非勝訴,否則必須支付專利費用。

比如,UPI公司2014年開始時不僅起訴了華爲,還一併起訴了谷歌和三星,不過,谷歌和三星分別在2015年和2016年與UPI公司達成和解,開始向對方繳納專利費用。

一厢情願:谷歌PAX專利交叉授權計劃對消减專利訴訟或紛爭作用有限

不可否認,在智慧型手機領域,確實存在大量的專利機構或公司,以專利付費授權收入爲生,其中,確實存在一小部分所謂的「專利流氓」。

但需要說的是,依靠專利付費授權獲取收入本身並無可厚非,這原本是正常的技術研發與市場回報的關係。包括愛立信、三星、諾基亞、華爲、高通等在內的諸多廠商,都或多或少有來自此方面的收入。從整個專利運營的環境來看,也不宜持「把洗澡盆裡的髒水和孩子一起倒掉」的態度,全面否認專利運營的正當性和合理性。

從當前各大智慧型手機廠商捲入的專利糾紛來看,來自通信技術領域的專利糾紛以及基於標準必要專利授權的糾紛顯然占比更高。

比如愛立信與小米在印度的糾紛,諾基亞與蘋果的糾紛,再比如蘋果與高通在中國、美國和英國的糾紛,這些糾紛很多都是通信技術或因標準必要專利許可而引發的。

簡單說,大多數「專利流氓」公司手中持有的專利可能很少直接涉及「安卓系統及谷歌應用程序」領域,基於「安卓系統及谷歌應用程序」引發的專利糾紛是有限的。因此,建立免費共享專利池,並不能有效防止或杜絕來自「專利流氓」公司的起訴。

如果谷歌的PAX專利交叉授權計劃不是應對「專利流氓」公司的一劑良藥,那麽,該計劃對什麽類型的公司更有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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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劫富濟貧:谷歌PAX計劃更像逼迫華爲、中興等國産手機廠商遞「投名狀」?

從目前加入該計劃的廠商來看,部分廠商的專利積累很多;比如三星,但也有部分廠商的專利積累有限比如HMD;還有部分廠商的創新出現乏力,比如HTC。此外,富士康在此是代工廠商的代表。

因此,對這些已經加入的廠商來說,顯然是利大於弊的。

根據Google的統計,目前已有400家製造商與500家電信運營商加入Android生態體系,這些公司光是在去年就生産了超過4000種Android設備,且全球Android用戶已超過16億。站在谷歌的角度來看,作爲安卓陣營的「帶頭大哥」,它當然希望安卓陣營的廠商越來越多,市場占有率越來越高。因此,對於安卓陣營內智慧型手機廠商之間的摩擦或衝突,比如華爲與三星之間的較量,谷歌並不希望發生。

但站在智慧型手機廠商的角度來看,市場競爭的激烈性和用戶爭奪的殘酷性,需要靠持續的研發投入和創新換取籌碼,和谷歌的想法無法同步或一致。

比如,華爲剛剛在泉州中院一審贏得與三星專利大戰的訴訟中,法院判賠8050萬元且禁售22款Galaxy手機,所涉專利恰恰與安卓系統下智慧型手機操控技術相關。

因此,對包括華爲、中興、小米、魅族、OPPO、vivo等在內的諸多國産手機廠商,加入PAX專利交叉授權計劃,到底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可能還是一個未知數。

一方面,加入該計劃一定會讓「專利流氓」公司訴訟的减少,但另一方面,它們每年大量的研發投入,如果不能兌換成市場銷量或獲得專利付費授權收入,那麽,這種高投入恐怕是難以爲繼的。

顯然,PAX專利交叉授權計劃對於HMD等基於品牌授權的OEM廠商以及富士康等代工廠商的價值或作用,遠比對華爲、中興等專利積累較多廠商要大。

 

【本文僅反映專家作者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李俊慧  
作者: 李俊慧
現任: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簡介: 作者李俊慧先生為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長期關注網際網路、智慧財產權,以及其相關監管政策和法律問題(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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