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期
2018 年 0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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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回應社會需求,大陸知識產權審判體系必須加速進化
蔣士棋╱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隨著每年的專利申請、獲證數量屢創新高,中國大陸的知識產權案件也是連年增長,帶給司法體系不少的壓力。為了因應這個挑戰,中國大陸計劃在2020年前,繼續廣設知識產權法庭,也會研議增設第四個知識產權法院。畢竟,如果司法審判的品質跟不上市場發展的速度,不管推出再多的政策鼓勵方案,都不可能被社會信服。

司法制度是創設智慧財產權的起點,也是保護智慧財產權的終點。中國大陸在法制建設上的速度,在近年越趨積極,雖然行政和立法部門主導的第四次專利法修法工作一直沒有完成,但大陸的司法體系不斷透過增建專責的知識產權法庭、出台經典判決還有發布司法解釋等動作,擴大在智慧財產權議題上的影響力,不容外界忽視。

建立專責的智財權審判制度已經是國際趨勢,台灣更是早在2008年就設立了智慧財產法院。至於中國大陸,雖然一直到2014年,才分別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了知識產權法院,時間上晚了六年,但在2017年底以前,又在南京、蘇州、武漢、成都、杭州、寧波、合肥、福州、濟南、青島、深圳、天津、鄭州、長沙、西安、南昌等16個城市建立了知識產權法庭。整體看起來,中國大陸境內的大多數省分,都已經具備專責智財權審判的機構。

知識產權案件量暴增,考驗中國大陸司法審判能力

這某種程度反映了司法實務上遭遇的困境。今年七月初,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在青島召開第四次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會議,副院長陶凱元在開幕式時就指出,在2013年至2017年間,法院新收的知識產權各類案件(民事、刑事、行政)達到81.3萬件。其中,2013年時,一審的案件數為10萬件,但到2017年就翻倍成長到21.3萬件,年成長率超過20%。

圖1:中國大陸第四次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會議七月初在青島召開

圖片來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

其實,早在去年八月,這個問題就已經浮現。在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報告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指出,受理知識產權案件的數量增長超過預期,辦案壓力持續增加。知識產權案件的二審管轄也不統一,例如行政案件的一審管轄權歸屬於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因此二審即為北京高級人民法院;但一般知識產權民事侵權案件的二審管轄權均為各省市的中級人民法院,可能會造成法律適用衝突,影響司法公信力。最後,不斷創新的技術,以及專責審判的範圍不夠廣泛,也都使現行的能量仍無法滿足社會的司法需求。

2020年前,將繼續廣設知識產權法庭

因此,在七月初的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揭示,2020年時,將完成覆蓋全國的知識產權法院體系,也就是將繼續在主要城市和省分設立知識產權法庭,並且適時在北、上、廣以外,增設第四個知識產權法院。此外,周強於去年的報告中,也建議對簡單的民事和行政案件採取獨任法官審理,以及推動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審判。

為了避免法官獨斷,司法案件的審理大多採用合議制,由至少三名法官進行審理,只有在特定案件中允許採用獨任法官。因此,對於部分較簡單的案件採用獨審制,固然有助於提升訴訟效率,但不可否認的是,知識產權案件多半具有高度複雜性,採用獨任制之後,對一審判決不服上訴的比例必然增加,司法人員的辦案壓力一樣無法紓解。其次,三合一審判的目的,也是希望藉著統一審理案件來增進司法效率,但影響範圍也將擴及國家知識產權局以及檢察體系,不可能一夕之間完成。因此,這兩項措施如果成真,先不論能否達成其目的,但對於案件當事人的權益,以及其他相關單位的配合互動,影響將十分巨大。

但無論如何,既然中國大陸已經是個專利大國,司法訴訟制度也必須隨之調整。可以預期的是,未來數年內,知識產權案件的數量只會繼續成長,法院的工作壓力也會越來越重,這也是為什麼大陸的知識產權審判食物,在這幾年內有著急速的發展。先不論這些動作能造成什麼效果,這種積極的態度,就已經值得肯定與借鏡。

 

資料來源:

 

作者: 蔣士棋
現任: 北美智權報資深編輯
學歷: 政治大學企管系
經歷: 天下雜誌記者
今周刊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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