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5期
2019 年 09 月 25 日
  北美智權官網 歷期電子報   電子報訂閱管理  
 
中國專利變局:專利法修正延宕,法院與國知局角力浮上檯面
蔣士棋╱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自2008年中國大陸專利法完成第3次修正,距今已有10年時間。若是根據7、8年一次大修正的慣例,應該早在2016年前後完成第四次修正,但這項修法工作拖延了四年還沒完成,在立法程序非常講求效率的中國大陸,可說十分罕見。

「現在看到的版本,未必就是最後的定稿,」北京律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資深顧問林斯凱指出,第四次修正中的爭議比過去都大,不但企業界各自有不同的聲音,連政府部門之間都難以產生共識,導致立法期程一拖再拖,「現在誰也不敢說,什麼時間之前一定可以完成立法。」

舉例來說,2018年底中國國務院提出的《專利法修正案(草案)》,就與2015年國知局的版本大相逕庭,除了職務發明創造的利潤分享、法定賠償數額計算與懲罰性賠償制度外,最重大的改變,還是與專利權實施最密切相關的行政執法以及許可制度。

三年內歷經多次討論,中國專利法仍未能完成修改

2015年時,還列在修法草案內的默示許可,到2018年已經完全消失。「對這部分條文反對最厲害的,就是華為、中興這些握有大量標準必要專利(SEP)的科技公司,」林斯凱指出,當初的默示許可制度,要求參與標準制定的專利權人,必須主動揭露其擁有的標準必要專利,否則將視同允許第三方使用;若雙方對於許可使用費無法達成協議,可以由專利行政機關(國知局)進行裁決。

圖1:對於中國大陸專利法修正案中的默示許可制度,華為是最有力的反對者之一

換句話說,在默示許可制度下,SEP的專利權人對於許可對象以及許可費用,都會受到國知局牽制,這對於掌握了許多5G專利的華為、中興通訊,當然得盡全力抵制。繼之而起的,則是對於開放許可制度的再修正。林斯凱解釋,這套制度起源於歐洲,使專利權人可以用書面方式向國知局聲明,願意對許可任何人或企業實施專利,並同時公告許可使用費支付方式;而在2018年的新草案中,則進一步要求若標的是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專利權人還必須附上專利權評價報告,才能提出開放許可聲明。

行政執法欲擴權,司法部門強力反對

問題更大的是行政執法的相關條款。本刊曾經報導過,國知局的行政執法措施,可說是世界各國中獨一無二的制度。一般來說,專利權人要透過國家力量行使專利權,都得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但在中國大陸,還可以向縣級以上知識產權主管機關請求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換句話說,在中國大陸,無須法院審判,專利權也能獲得伸張。

從數據來看,行政執法確實愈來愈受到專利權人歡迎。林斯凱指出,早期行政執法案件以假冒專利為主,「我明明沒有這項專利,卻跟你說專利是我的,要你付許可費用」,不需要複雜的分析就能認定事實,但隨著專利的授權量愈來愈高,侵權類案件也愈來愈多,不到十年的時間內,假冒專利案件的年度結案量就從2010年的728件激增到4萬件以上,侵權糾紛案件也從712件暴增到3萬3千件(圖2)。

圖2:2010~2018年間中國大陸專利行政執法(侵權糾紛與假冒專利)案件結案量變化

資料來源:http://www.cnipa.gov.cn

在2018年的草案版本中,更在行政執法上賦予行政部門更多的權限,允許其對侵犯專利權的行為進行詢問調查、查閱複製、現場檢查、物品檢查以及查封扣押,幾乎與犯罪偵查手段無異。「這些權力,原本是只能用在假冒專利案件的,但這一次行政部門想透過修法,擴張到侵權糾紛上,」林斯凱分析。

由於這些行政執法手段事前無須經過司法審查,只要行政部門單方面認定後即可實施,對於被控侵權人的權益侵害太大,林斯凱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就明顯持反對態度。「在過去,國知局會覺得專利案件有技術門檻,法官不懂技術,所以案件審得慢,判賠金額又低,所以才需要行政執法,」林斯凱補充,但近幾年最高人民法院不但推出關於審判專利案件的司法解釋意見,又積極建立知識產權的專門審判體系,「現在的法官在專利案件上也愈來愈專業了,當然不樂見行政執法繼續壯大。」

林斯凱研判,這項行政執法擴權的條文,最終很可能因為司法部門的激烈反彈而被撤回;但雙軌運作的專利維權制度未來仍為持續運作,而司法與行政間的摩擦,日後也可能日益擴大。這將是專利法修法進程之外,最值得關注的中國大陸專利趨勢。

 

資料來源:

 

作者: 蔣士棋
現任: 北美智權報資深編輯
學歷: 政治大學企管系
經歷: 天下雜誌記者
今周刊記者

 

Facebook 在北美智權報粉絲團上追踪我們       

 





感謝您閱讀「北美智權報」,歡迎分享智權報連結。如果您對北美智權電子報內容有任何建議或欲獲得授權,請洽:Editorial@naipo.com
本電子報所登載之文章皆受著作權保護,未經本公司授權, 請勿轉載!
© 北美智權股份有限公司 & 北美聯合專利商標事務所 版權所有     234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389號五樓 TEL:+886-2-8923-7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