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已經取得理工專業資格的人,要走出學術理論的世界,最需要的是在實際的工作中去累積經驗,因此所謂的實習訓練的部份可以從在業界實際去幫發明人,甚至是可以從研發助理開始做起,藉此取得hands-on 實際工作經驗,也能從中了解發明的過程。
「專利領域」所涉及的是許多國家的法律知識及運用,因此一位「世界級」的智慧財產專業人才必須取得相當的法律知識,特別是針對於專利法律相關的知識及運用,日後才能在專利界有傑出的表現。大致來說,法律教育可包括:邏輯推理、分析推理、批判性推理、法院案例分析及評論、美國民事訴訟法、台灣專利法、美國專利法…等等課目。
而「專利寫作教育」包含台灣、美國、日本及其他國家或區域的專利寫作,以及台灣、美國、日本專利答辯書寫作。「專利訴訟教育」可包含撰寫侵害鑑定報告、美國專利訴訟之相關法律、美國專利訴訟之攻防策略、以及美國專利訴訟之基本流程等等。
關於「理工相關的專業訓練」方面包括有:資訊與通訊、電機、電子、光電、微機電(MEMS)、半導體製程、材料、化工、機械、軟體、光學、生物科技、製藥科技等等。在此特別提出不同的看法,專利工程師的必備科技專業訓練,其實並不需要有一般理工科系畢業學生等同的深度,筆者認為學太多反而會耗費掉個人太多的時間與精力。因為專利工程師與其他業界的工程師,譬如研發工程師而言,其工作性質其實是明顯不同的,何況在科技越來越走向奈米技術及其他精緻、小巧的領域趨勢之下,越來越多發明及專利所涵蓋的已不再只是單一技術領域而已,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是不太可能叫三四個專利工程師一起來撰寫同一篇專利。也就是說,未來個別科技領域之間的密切互動、搭配、互補以及協同作用關係將會越來越多。
換另一個角度來說,一位專利工程師必須要能夠「整合」許多不同科技領域的研發工程師所搭配研究出來的結果。一位「世界級」的專利工程師可以說是對資訊與通訊、電機、電子、及光電都具備足夠「了解」但不見得是到「精通」的地步。打個比喻,專利工程師需要像是有「三項運動」或「五項運動」的技能而並非只有單項運動的冠軍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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