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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視入股酷派:抱了一條專利大腿
李俊慧/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2015.08.26

「入股酷派,與手機業務無關?」這話估計連樂視董事長兼CEO賈躍亭都不敢說出口。

日前,大陸老牌國産手機酷派似乎成爲了「香餑餑」。繼年初成功勾搭360,使得360掏出4.45億美元與其成立合資公司,如今,酷派又成功引誘樂視耗資21.8億元占股18%,成爲酷派第二大股東。

那麽,酷派到底有什麽魅力能成功牽手兩家明星互聯網公司?又或者說,360或樂視到底緣何聯姻酷派?

有人說,樂視入股酷派重點不是手機業務,而是視頻內容合作和手機入口。短期看,這種業務合作是現實的,但是,從樂視長遠戰略考慮,其需求視頻內容合作和手機入口,完全沒必要通過入股方式參與其中,換言之,樂視入股酷派,最終還是追求的是智慧型手機業務本身。

爲什麽這麽說?

如果你知道樂視自身在手機業務上的專利家底,相信就會明白入股酷派對樂視到底意味著什麽了。
我們以國家知識産權局網站 (SIPO) 的統計數據爲基礎,從專利數量、專利結構、專利傾向及申請時間分布等多個維度,詳細看看樂視的專利「家底」。

專利規模:酷派全面領先小米,小米多項指標强於樂視

表1. 小米、樂視、酷派專利保護實力對比

通過表1,我們可以看到,酷派、小米、樂視三家,兩兩PK專利的話,相互之間的差距還是比較明顯的。在專利檢索數上,酷派是小米的1.4倍,小米是樂視的1.8倍;在發明公布數上,酷派是小米1.2倍,小米是樂視的2.1倍;在發明授權數上,酷派是小米的5.8倍,小米是樂視的1.9倍;在實用新型數上,酷派是小米的2.8倍,小米是樂視的1.7倍;而在外觀專利數上,樂視是小米的2倍,小米是酷派的1.2倍。

顯然,與小米、樂視相比,酷派僅有一項指標落後,即外觀設計數。在專利檢索規模、發明公布數、發明授權數以及實用新型數方面,酷派均大幅領先小米和樂視。

而就小米與樂視兩家相比,樂視僅有一項指標領先小米,即外觀設計數。而小米則在其他三項指標上大幅領先於樂視。

事實上,最近小米與樂視一度「爭吵不斷」。先是小米副總裁王川在一場發布會上「發炮」,稱樂視電視有違反廣電總局181號文規定嫌疑,並列舉各類數據,重申小米電視比樂視內容多一倍。

隨後,樂視移動公司總裁馮幸在樂視手機發布會上,公開回應稱「小米提出樂視播控平臺涉嫌違規,電視有可能隨時叫停」的說法是不懂法律,別有用心誤導公衆。

其實,在樂視正式推出超級手機,並在發布會上公開手機物料清單(BOM物料清單)時,就已註定雙方之間必有一場「惡戰」,因爲樂視以一種「破壞者」身份切入智慧型手機市場,對小米手機奉爲聖經的「性價比」構成巨大挑戰。

而往前追溯,當小米2013年首度試水「智能電視」時,就已爲雙方之間的「惡戰」埋下種子,因爲同爲「互聯網電視」的小米,不論是營銷手段,還是低價策略,都對樂視勾勒的商業模式産生了衝擊。

雖然兩家不會承認,但事實上,小米之所以對掐樂視,是因爲樂視手機對其挑戰巨大;而樂視反掐小米,則是因爲小米電視對樂視電視隱患衆多。

專利現狀:以視頻爲核心搭建電視、手機入口

截止2015年6月30日,樂視已累計獲得專利授權中,包括23件發明專利、63件實用新型專利和210件外觀設計專利。

表2. 樂視已獲授權專利申請時間分佈

從樂視已獲得授權的專利申請時間來看,2011年和2013年這兩個時間點是其專利布局的兩大「拐點」。
在樂視已獲得授權的23件發明專利中,超過52%、共12件是在2011年提交申請的。從樂視的業務布局來看,樂視旗下主營視頻業務的樂視網於2010年在國內上市,其時,樂視不過是家類似優酷、愛奇藝的視頻網站,還遠遠談不上生態。而反映在樂視2011前後提交且獲得授權的專利大多集中在P2P、播放等視頻技術方面。

在樂視已獲得授權的63件實用新型專利中,超過65%、共41件是其在2013年提交申請的。

而2013年對樂視而言,是至關重要的一年。當年5月樂視TV正式公開發售,標誌樂視描繪的「樂視生態」從理念走向了實踐。反映在樂視2013年前後獲得提交且獲得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大多集中在電視領域。

3. 樂視已獲授權發明專利利用分佈

而通過表3,我們可以看到,在樂視已經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中,基本以電視或網絡視頻爲主,覆蓋「P2P、播放、視頻、轉碼、IPTV」等技術領域,其中,P2P、播放等爲代表的視頻播放類相關專利占比靠前。

表4. 樂視已獲授權實用新型專利利用分佈

通過表4,我們可以看到,在樂視已經獲得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中,主要涉及「遙控器、電視、顯示、電路、機頂盒和攝像頭」等與領域。其中,以電視爲核心,周邊相關應用或設備是樂視實用新型專利重點布局的方向。與小米四面出擊涉足諸多智能設備意圖構建「智能家居生態」的戰略不同,樂視打造的是「視頻生態」,圍繞視頻搭建不同的播放出口。

表5. 樂視已獲授權外觀設計專利之內容分佈

通過表5,我們可以看到,在樂視已經獲得授權的外觀設計專利中,所涉領域主要包括「電視、手機、電腦、播放、遙控器、顯示、底座、路由器和智能貼片」等相關産品或配件。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樂視涉足智慧型手機市場不長,但是,其已獲得與手機相關的外觀設計專利(53件)已經大幅超過小米(25件)。

通過對樂視已獲得授權專利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樂視在智慧型手機上專利的不足是顯而易見的,截止目前,其尚未獲得一件與智慧型手機相關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授權。

簡單說,樂視在智慧型手機專利「硬通貨」的積累上應該算「一窮二白」,相信這不僅是樂視祭出「手機物料清單」以成本價分羹手機市場的原因,也是樂視如今斥資21.8億元入股酷派的重要原因之一。

布局未來:樂視扎牢電視、發力手機

表6. 樂視已公佈未授權發明申請時間分佈

截止2015年6月30日,樂視已提交申請未授權的發明專利申請共計1095件,從提交申請的時間來看,大多數集中2013年,當年提交的申請占其已提交申請總量的79%。

顯然,善於在資本市場講故事的樂視,在專利布局上還算是「態度端正的」。對比前後幾年申請量的變化,可以看出,樂視2013年提出打造樂視視頻生態的策略或戰略,並非僅僅停留在「口號」或「紙面上」。

表7. 樂視已申請未授權發明內容分佈

在樂視已提交申請未授權的1095件發明專利中,所涉領域包括「裝置、電視、系統、設備、終端、視頻處理、播放技術、數據處理、傳輸、媒體技術、廣告技術、遙控、存儲、轉解碼、P2P、內容處理和機頂盒」等。其中,與手機相關的「設備、終端」類發明申請占比靠前,說明樂視進入智慧型手機市場後,已經在加碼手機相關技術的專利布局和積累。

值得一提的是,以「電視、視頻、播放」等基礎的電視類專利申請依舊是樂視的重心所在,截止目前,電視類占比爲27%、視頻處理類占比爲16%,播放技術類占比爲15%,換言之,在樂視已申請未授權的發明專利中,有過半集中在智慧型電視相關領域。

如今,樂視斥資21.8億元入股酷派成爲後者第二大股東,表明樂視的手機業務並非「玩票」性質,而是真正希望手機成爲樂視視頻生態的重要入口或視頻付費分發的重要出口。要知道,與小米等四面出擊不同,酷派專注於手機業務,並在雙模雙待手機技術的擁有大量專利積累,此外,有消息顯示,酷派有專門的隊伍對5G前端技術進行跟踪和研究,並參與3GPP、IETF和CCSA的標準化工作。

而這些恰恰是樂視缺乏且短時間無法補上的。

 

李俊慧  
作者: 李俊慧
現任: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簡介: 作者李俊慧先生為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長期關注網際網路、智慧財產權,以及其相關監管政策和法律問題(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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