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5
USPTO 2025/04/25发布关于临时PTAB工作负荷管理流程的更新讯息。前述流程原于2025/03/26发布,此次更新,进一步说明有关IPR/PGR请求是否予以成案的两个考虑重点:#1是否可引用裁量权径予驳回、#2基于案件相关事实的判断。USPTO同时响应了关于临时流程的常见问题,涵盖项目包括:流程适用和时间排程、书状要求、Rehearing请求、利益冲突、针对前述#1裁量所提新书状类型。此外,USPTO提醒,NXP USA, Inc. v. Impinj, Inc. (IPR2021-01556)裁决不再视为先例意见
2025-04-17
USPTO 2025/04/17发布新闻稿,正式宣布废止气候变迁缓和试行办法(Climate Change Mitigation Pilot Program)。本项办法2025/01/28已暂停办理,美东时间2025/01/28后提Petition(含重新提Petition)申请参加者,一概不会获准参加
2025-04-17
EPO 2025/04/17發布新聞稿,說明EPO局長2025/04/15已向該局擴大訴願合議小組EBoA提交關於G 2/24案的書面觀察意見。G 2/24該案涉及的問題是:在所有訴願當事人撤案後,是否可由訴願過程獲准介入的協力廠商繼續走完訴願程式?EPO局長的意見是,該協力廠商應擁有有效權利,包括獨立繼續走完訴願程式的權利
2025-04-15
USPTO 2025/04/15发布新闻稿:透过Patent Center平台发布电子证书(eGrants)及消除公告授权流程冗余步骤,其专利案件授权公告流显著加快,先前由制发Issue Notification到专利授权Issue Date,平均约需花费三周时间,现已缩减至两周左右。缩减公告流程处理时间,不仅有助降低须动用QPIDS的机率,还能让所请发明提早获得专利保护、让专利所有权人能够更快投入市场商用。但也因公告流程缩短,建议申请人在缴交领证书之前就先提交延续案,以确保能如MPEP 211.01(b).I说明,满足延续案与母案有Copendency的要件;对于未使用e-OA服务的申请人,USPTO提醒,其专利案件有可能在他们收到Issue Notification之前就完成授权公告
2025-04-15
USPTO 2025/04/15发布新闻稿,宣布其PTAB案管系统P-TACTS新增两种可上传文件。依2025/03/26公告的PTAB工作负荷管理临时流程,AIA审理(Trial)程序各方当事人可针对成案(institution)与否的官方裁量提交个别书状:专利所有权人(patent owner,简称PO)可提交Discretionary Denial Brief,程序请求人则可以对前述书状提出异议。为能有效处理相关文件,USPTO在P-TACTS导入两种新的文件种类,USPTO的PTAB FAQ网页很快会发布相关送件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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